采购人(全称):湖南省商务厅 (甲方)
联系人:胡松强
联系方式:0731—82287062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98号
供应商(全称):湖南海畅国际展览有限公司(乙方)
负责人:龚益华
联系方式:19376869005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里牌街道五一大道98号2号办公楼415房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马达加斯加中国日活动会务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1、前期会务安排
(1)制定会务计划:协助承办单位制定完善会议方案,根据会议方案进行会务具体执行工作安排,有条不紊推进工作进度;
(2)对接会议场地:协助承办单位对接会议场地,与境外酒店对接好入住等需求;
(3)提供会务执行建议:提供合理会务建设性意见,针对会议的特点探讨确定适合此次会议的最优现场执行方案。
2、现场会务服务
负责基础会议物料进场(展览展示板、指引牌、讲话台、席位卡及发放其他有关会议相关资料);准备会议所需的设备进会场(包括显示屏,音响、灯光设备、翻译设备、舞台、重要领导嘉宾区座位牌等);会场导播流程制定;会后统筹服务。
3、费用代付
负责境外会议活动的彩排和正式会议的场地租赁、同传设备租赁、茶歇及自助餐预定、同传翻译人员、重点嘉宾邀商及活动组织、会议资料印制等会议费用代付。
4、会后服务及验收
会后总结、数据统计及统筹验收。
二、合同金额
(一)合同金额小写:258500.00元
大写:贰拾伍万捌仟伍佰元整
(二)具体标的见附件。
(三)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合同签署之日,完成日期:2024年12月6日。
地点:马达加斯加
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四、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剩余款项待活动结束,完成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后再付,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发票。
账户名称:湖南海畅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晓园支行
帐 号:731 9060 7381 0801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催告后,乙方在限期内没有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因乙方违约,甲方采取合理补救措施所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或要求乙方按照合同价款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一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因处理该违约行为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及其他为获得违约赔偿支出的一切费用。
六、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及有效证据。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划√选择):
□ 提请仲裁 √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一)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二)本合同书
(三)成交通知书
(四)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五)响应文件
(六)具体活动方案(方案中应载明活动时长、出访人数、相关预算分项等信息)
(七)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八)其他合同文件。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4 份,采购人执 2 份、供应商执 2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省商务厅(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98号)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敬请关注“湖南商务”
微信公众号
敬请关注“湖南商务”
微信公众号
湘公网安备430102020006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