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包1)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商务厅(甲方)
供应商(全称):浩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第四届中非经贸博览会国际展品外贸代理、外贸代运营、国内清关和国内段物流及无害化处理服务
(2)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000750
(3)采购代理编号:2025-TZ041
(4)包号、包名称:包1、第四届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国际展品国内清关、国内段物流及无害化处理服务
(5)项目实施目标:为第四届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提供高效、专业的国内清关和国内段物流及无害化处理服务,指引展商充分把握政策红利,持续跟进清关及运输全流程,对清关风险的把控与防范、为非洲特色展品的清关、运输、无害化处理提供服务保障。
(6)项目实施内容:
① 负责制作清关指引;
② 负责制作操作流程指引以及相关指导文件;
③ 负责协助展商将展品从包含但不限于非洲各国运输到中国境内;
④ 负责为展商提供展品清关咨询服务;
⑤ 负责展会备案、进口展品的清关、展会期间台账记录、展后的核销工作;
⑥ 负责从国内入境口岸至展馆指定仓或国内保税仓的物流运输,费用涵盖从入境口岸到展馆或保税仓到展馆的提货费、运费、装/卸费、仓储费以及清关费与核销申报费等;
⑦ 负责进境展品废弃物的收集、贮存与处置。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含税)小写:1106900元 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万陆仟玖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分项报价表。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止。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按照采购需求中的要求实施
4.付款
(1)付款人:湖南省商务厅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等额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50%,待展会结束后,凭相关操作单据据实结算余下款项,甲方收到乙方真实单据以及乙方开具的合法等额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
(3)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乙方变更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应在变更后将新的银行账户信息通知甲方。在未收到变更信息之前,甲方向上述银行账户支付款项的,视为甲方已履行合同义务。
(4)因财政审批及支付安排计划等原因导致甲方付款周期调整或延迟,甲方无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亦承诺放弃对该违约责任的主张,同时乙方不得因此暂停履行合同义务。
5.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提出建议及意见,并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督导。
(2)甲乙双方应指定联系人,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协作解决。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对于甲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当接受并执行;对于乙方认为不合理的意见,乙方应提出相应理由并与甲方友好协商解决。
(4)乙方应保证指定联系人的联系方式畅通,甲方能与指定联系人随时取得联系。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乙方保证甲方提出的需求能够在1小时内得到回应。
(5)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
(6)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乙方原因产生的一切侵权责任及任何纠纷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获得的甲方任何资料、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否则乙方应当赔偿由乙方泄密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8)乙方不得侵犯甲方及第三方知识产权,由侵权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权利及义务向任何第三方转移。
6.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给对方和/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当在损失范围内予以补足。
(4)乙方因本项目工作损害甲方声誉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当在损失范围内予以补足。
(5)本合同所称“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和诉讼费、仲裁费、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有关法律费用。
7.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9.通知与送达
(1)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项下任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函件、要求、数据电文等,或就合同发生纠纷时送达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应当发送至本合同载明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
(2)任一方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在收到书面变更信息之前,未变更方按本合同约定发出的通知和送达均视为有效通知、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过电子邮箱及其他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视为有效送达;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
(4)本合同确认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作为诉讼文书(包括一审、二审、执行、再审等程序)送达的有效方式。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协议约定义务后终止。
1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5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省商务厅
12.分项报价表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第四届中非洲经贸博览会国际展品外贸代理、外贸代运营、国内清关和国内段物流及无害化处理服务 |
政府采购编号 |
湘财采计[2025]000750号 |
|||
采购代理编号 |
2025-TZ041 |
|||||
包号、包名称 |
包1 第四届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国际展品国内清关、国内段物流及无害化处理服务 |
|||||
服务内容 |
符合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
分项明细 |
分项名称 |
预估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小计(元) |
|
普货物流运输 |
40票 |
票 |
3000/票 |
120000 |
||
仓储服务 |
8000公斤/天 |
公斤/天 |
0.1/KG/天 |
2400 |
||
紧急服务 |
3票 |
票 |
10000/票 |
30000 |
||
冷藏运输及管理 |
3票 |
票 |
5000/票 |
15000 |
||
保险服务 |
40票 |
票 |
100/票 |
4000 |
||
展前指导 |
1次 |
次 |
5000/次 |
5000 |
||
常规清关 |
55票 |
票 |
700/票(6项以内,超过6项收取联单费50元/6项) |
38500 |
||
中非经博会备案 |
1项 |
项 |
8000/项 |
8000 |
||
展品归类、准入核查服务 |
1000品目 |
品目 |
500/品目 |
500000 |
||
展商对接翻译 |
70个 |
个 |
3000/个展商 |
210000 |
||
配合海关验估、价格磋商服务 |
4票 |
票 |
3000/票 |
12000 |
||
代理查验服务 |
20次 |
次 |
海运500/GP,其他500/次(口岸查验、目的地查验分开核算) |
10000 |
||
展会期间配合海关监管 |
4天 |
天 |
500人/天 |
22500 |
||
展会期间开设咨询窗口 |
3天 |
天 |
3000/天 |
9000 |
||
展中消耗、销毁 |
500品目 |
品目 |
100/品目 |
50000 |
||
删改单服务 |
1票 |
票 |
300/票 |
300 |
||
免表办理服务 |
15票 |
票 |
1000/票 |
15000 |
||
展会核销服务 |
1票 |
票 |
4000/票 |
4000 |
||
国际展品无害化处理 |
2个 |
个 |
25000/个 |
50000 |
||
口岸检疫处理 |
1票 |
票 |
1200/票 |
1200 |
||
合计 |
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万陆仟玖佰元整 小写:1106900元 |
|||||
项目负责人 |
刘恒 |
|||||
备注 |
展会期间配合海关监管预计共45人 |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郑璧双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刘恒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0731-84300318
传 真: 传 真:0731-84300388
开 户 银 行:浙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帐 号:5510000010120100077627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包2)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商务厅(甲方)
供应商(全称):浩通供应链管理(湖南)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第四届中非经贸博览会国际展品外贸代理、外贸代运营、国内清关和国内段物流及无害化处理服务
(2)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000750
(3)采购代理编号:2025-TZ041
(4)包号、包名称:包2 第四届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国际展品外贸代理、外贸代运营服务
(5)项目实施内容:
①供应商负责梳理国际展品外贸代理、代运营服务流程指引以及相关指导文件,制作所需资料模板表格等;
②供应商负责展商符合海关进境准入要求的国际展品进口资质审核、办理,代办境外生产商备案、境外出口商备案、进口主体进口资质代办;
③供应商负责国际展品外贸代理、外贸代运营服务协议的拟定、审核与签订;
④供应商负责外贸合同拟定与审核、外贸单证制作及修改工作,展品进口全套资证审核、指导修改;
⑤供应商负责国际展品进口全流程指导与操盘,保障国际展品顺利入境参展;
⑥供应商负责国际展品展中消耗处理、展品销售转一般贸易处理、展品退运及留购处理、展品销毁处理等工作。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含税)小写:485000元 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伍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分项报价表。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止。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按照采购需求中的要求实施
4.付款
(1)付款人:湖南省商务厅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等额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50%,待展会结束后,凭相关操作单据据实结算余下款项,甲方收到乙方真实单据以及乙方开具的合法等额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
(3)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乙方变更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应在变更后将新的银行账户信息通知甲方。在未收到变更信息之前,甲方向上述银行账户支付款项的,视为甲方已履行合同义务。
(4)因财政审批及支付安排计划等原因导致甲方付款周期调整或延迟,甲方无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亦承诺放弃对该违约责任的主张,同时乙方不得因此暂停履行合同义务。
5.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提出建议及意见,并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督导。
(2)甲乙双方应指定联系人,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协作解决。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对于甲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当接受并执行;对于乙方认为不合理的意见,乙方应提出相应理由并与甲方友好协商解决。
(4)乙方应保证指定联系人的联系方式畅通,甲方能与指定联系人随时取得联系。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乙方保证甲方提出的需求能够在1小时内得到回应。
(5)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
(6)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乙方原因产生的一切侵权责任及任何纠纷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获得的甲方任何资料、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否则乙方应当赔偿由乙方泄密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8)乙方不得侵犯甲方及第三方知识产权,由侵权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权利及义务向任何第三方转移。
6.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给对方和/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当在损失范围内予以补足。
(4)乙方因本项目工作损害甲方声誉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当在损失范围内予以补足。
(5)本合同所称“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和诉讼费、仲裁费、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有关法律费用。
7.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9.通知与送达
(1)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项下任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函件、要求、数据电文等,或就合同发生纠纷时送达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应当发送至本合同载明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
(2)任一方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在收到书面变更信息之前,未变更方按本合同约定发出的通知和送达均视为有效通知、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过电子邮箱及其他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视为有效送达;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
(4)本合同确认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作为诉讼文书(包括一审、二审、执行、再审等程序)送达的有效方式。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协议约定义务后终止。
1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5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省商务厅
12.分项报价表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第四届中非洲经贸博览会国际展品外贸代理、外贸代运营、国内清关和国内段物流及无害化处理服务 |
政府采购编号 |
湘财采计[2025]000750号 |
||||
采购代理编号 |
2025-TZ041 |
||||||
包号、包名称 |
包2 第四届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国际展品外贸代理、外贸代运营服务 |
||||||
服务内容 |
符合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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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明细 |
分项名称 |
预估数量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
展品入境资质审核 |
330品目 |
品目 |
150 |
49500 |
|||
资质代办服务 |
10个 |
个 |
800 |
8000 |
|||
展商外贸代理/代运营全流程服务与操盘 |
50份 |
份 |
4000 |
200000 |
|||
境外特殊单证审核 |
100份 |
份 |
500 |
50000 |
|||
常规单证管理 |
70份 |
份 |
1000 |
70000 |
|||
展会现场监管 |
4天 |
天 |
4600 |
18400 |
|||
巡展台账制作/管理 |
330品目 |
品目 |
100 |
33000 |
|||
展品核销管理 |
330品目 |
品目 |
150 |
49500 |
|||
税费核算及代收代缴 |
20品目 |
品目 |
150 |
3000 |
|||
特殊资质证件办理 |
2个 |
个 |
1800 |
3600 |
|||
合计 |
大写:肆拾捌万伍仟元整 小写:4850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
沈万玲 |
||||||
备注 |
|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孙蓉茜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0731-89955991
传 真: 传 真:0731-89903932
开 户 银 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支付系统号313551095002)
帐 号:80019163320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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