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本级第四届中非经贸博览会 中非产业链合作交流活动 嘉宾邀请及会务组织服务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甲方) 湖南省商务厅
供应商(全称):(乙方)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省商务厅本级第四届中非经贸博览会专题活动嘉宾邀请及会务组织服务
(2)项目内容: 中非产业链合作交流活动嘉宾邀请及会务组织服务
(3)项目负责人: 郭奎龙 。
2.服务内容
(1)乙方负责第四届中非经贸博览会期间 中非产业链合作交流活动 的嘉宾邀请及会务牵头举办及组织筹备等工作,确保会务活动圆满成功举办。
(2)乙方根据牵头举办会务活动的内容及性质,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协助博览会组委会邀请乙方会员企业积极参会参展。
(3)乙方配合组委会秘书处工作,组织乙方所属会员企业报送中非经贸合作案例方案。
(4)乙方配合组委会秘书处工作,组织乙方所属会员企业报送大会签约项目。
(5)乙方利用自身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协助组委会秘书处做好大会宣传报道工作。
(6)乙方在博览会结束后,配合组委会秘书处做好签约项目跟踪、向乙方所属会员企业发放博览会调查问卷等工作。
3.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含税)小写: 189,000.00
大写: 人民币壹拾捌万玖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博览会筹备期间开展的嘉宾邀请、中非经贸合作案例方案征集、大会签约项目征集、会后问卷调查发放回收,以及牵头举办 中非产业链合作交流活动 的活动组织费、办公费、返往长沙机票费用等。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除上述金额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5年06月05日-7月30日。
地点: 长沙国际会议中心,具体地点以甲方指定为准。
方式: 按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执行。
4.付款:
(1)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时间结束日(2025年7月31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付清全部款项。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支付的,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同时乙方承诺不因此暂停履行合同义务。
(2)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向甲方出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其他条款
(1)协议变更、解除、终止
①本协议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终止,已经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要求变更、解除、终止一方承担;
②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且未能在合理时间内采取补救措施的,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2)违约条款: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或存在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构成违约;如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违约方应当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维权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3)不可抗力:任何一方无需对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如地震、洪水、火灾、旱灾、台风、罢工、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而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并附上不可抗力发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已产生的相关费用。如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预期履行或者被终止、解除,双方均不负违约赔偿责任,但是甲方应当承担乙方已经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张钰晶
委托代理人: 莫超宇 委托代理人:伍静芳
电 话: 0731-82287060 电 话:010-58280908
传真: 传真:010-58280810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北京恒基中心支行
账号: 337667087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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