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
站内搜索

我省从9月1日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湖南省商务厅swt.hunan.gov.cn   时间2017-09-01

    从9月1日起,我省开始在长沙航空口岸和张家界航空口岸实施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该政策的适用人群范围为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凡一日内在同一退税购物商店购买超过500元人民币的退税物品就可以填报《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在所乘坐的离境航班起飞前,携带退税物品和相关单证到长沙黄花机场和张家界荷花机场离境退税海关验核点办理海关验核、确认手续即可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退税。目前我省第一批离境退税购物商店包括步步高、友谊阿波罗、通程等多家商店基本上满足了境外旅客的购物需求。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省政府就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向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备案,经审核予以备案后方可实施。为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顺利实施该政策,省政府口岸办多次参加省政府组织的会议,并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会议,深入研究制定我省境外旅客离境退税的实施方案,召集省内多家银行开通退税渠道。下一步,省政府口岸办将印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指南,并投放在各大商场以及机场窗口进行政策宣传。

 

宣传册样式

  

主办单位:湖南省商务厅   承办单位:湖南省商务厅信息中心 站点地图

商务厅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98号

联系电话:0731-82287060  传真:0731-82295160  技术支持: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备案号:湘ICP备0900647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300000018
湘公网安备43010202000680号

我省从9月1日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7062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