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2025年是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收官之年,也是完成县域商业分型县达标任务的最后期限。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全面做好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5年县域商业分型县验收评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对标对表、分类实施、注重质量、讲求效益”的原则,对照各级《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全面完成“十四五”期间县域商业分型县达标任务。依据《湖南省县域商业分型县评估验收办法》《湖南省县域商业分等定型标准》对相关县市区县域商业分等定型进行验收评估。在充分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炼典型案例,做好申报第三批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典
案例的准备。
二、验收评估对象
1.必验单位:本年度须完成“十四五”期间县域商业分型县达标任务的65个县市区(见附件1);
2.选验单位:此前已达标县域商业“基本型”“增强型”,拟申报第三批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典型案例,此次申请达标“提升型”的县市区。
三、组织实施
从即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县级自评(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各相关县市区按照本级《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全面检视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并对照《湖南省县域商业现状定级标准》(见附件2)进行自评,形成县域商业分型县达标自评报告(参考模版见附件3),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应编印成册。
(二)市州初审(2025年5月10日前)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统一收集所辖县市区分型县达标自评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并按照本通知要求对相关要件进行初步审核,并于5月10日前将市州初审认为符合省级验收评估条件的分型县达标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jsc0731@163.com。
(三)省级验收评估(2025年5月10日至6月10日)
省商务厅组织第三方机构采取资料审核、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评估,对分型县达标情况作出省级认定并逐一县市区形成验收评估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县域商业分型县验收评估工作,本着实事求是、客观严谨的态度,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务必确保县域商业达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注重总结经验。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详细总结几年来属地县域商业建设的做法、成效、经验,要善于发掘典型经验,善于运用全媒体传播体系加大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
(三)按时报送情况。此次分型县达标验收评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工作统筹,克服困难,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未达“提升型”标准的县市区不符合第三批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典型案例的推荐条件。
附件:1.2025年县域商业分型县达标任务表
2.湖南省县域商业现状定级标准
3.XX县市区县域商业分型县任务达标自评报告(参考模板)
湖南省商务厅
2025年4月2日
(联系人:刘凯,联系电话:0731-82289530、1991890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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