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湖南省商务厅网站 swt.hunan.gov.cn 发布时间:2022-01-24 【字体:大中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湖南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湘政办发〔2021〕14号)文件要求,现公布省商务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湖南省商务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务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为建设现代化新湖南作出新贡献。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湖南省商务厅网站共公开政务信息165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13条,政务动态信息89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447条。对《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公示》、《权责清单》等5个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布局、内容进行调整和维护。“湖南商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81条,单篇最高阅读量达11236人次,粉丝数量达到54193人,推出了年度商务工作镜像盘点视频,设置了党史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法治专栏、自贸试验区等专题,发起了中非经贸博览会、港洽周等10多个话题。全年收到和答复各类留言115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5条,以图文、问答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发布发布商务运行情况通报9条、市场运行情况通报52期、投资数据3条、外经数据5条、贸易数据4条;公开对省人大建议的答复13件,对省政协提案的答复5件。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全年共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19件,全部按规定及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始终将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厅党组2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做出相关部署和安排。二是归总职责职能。厅党组对厅机关处室职责职能进行调整,成立法规处(行政审批处),明确由该处负责推进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三是狠抓工作落实。按照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制定了《落实国办发〔2021〕12号文件责任分工表》,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
(四)平台建设
紧紧围绕我省“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及我厅“稳增长、促创新、强平台、畅通道”的工作目标,全力做好厅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全省商务和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信息化支撑。一是做好重点任务保障。在建党100周年、第二届中非经贸博览会、国庆长假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监控。第二届中非经贸博览会举办期间,在我厅机房和省政务云机房,连续192小时实行不间断值守,每30分钟统计一次博览会网站的攻击威胁、网站访问量、访问峰值等情况,每8小时统计一次博览会网站和我厅自建系统的入侵痕迹排查情况,共成功防御网络攻击29.7万次。二是推进智慧商务平台建设。项目于2021年1月正式启动,目前总体进度完成54%。其中,大数据及系统集成和地理信息服务系统已完成需求调研与系统设计、标准规范体系编制、部分功能开发和部分数据采集工作,已采集到的数据包括:省共享平台企业工商数据1.8亿条、海关数据7428万条、商务部业务系统共享数据1468万条,合计2.68亿条;导入地理信息138万条,覆盖内贸、外贸、电商、自贸区、园区等业务版块。三是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攻坚行动的要求,我厅成立以分管领导杨中万副厅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制定《全省商务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湘商秩〔2021〕2号),梳理18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拆分31个业务办理项、统一办理要素1860项。在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开设“权责清单”和“权力清单”栏目,并按要求链接至省政府门户网站,清单填报发布率100%。
(五)监督保障
2021年,我厅全面梳理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及任务分工,完善了厅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登记、网络咨询投诉留言和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登记台账;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制定了《2021年省商务厅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责任分工表》、《湖南省商务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无投诉举报、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发生失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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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0 |
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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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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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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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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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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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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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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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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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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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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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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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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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8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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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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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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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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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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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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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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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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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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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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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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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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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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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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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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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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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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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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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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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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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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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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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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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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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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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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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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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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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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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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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8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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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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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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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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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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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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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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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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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加强。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力度,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政策解读方式多样性还有所欠缺。下一步,我们将提升政策解读的力度和深度,通过视频、图文、问答等多种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三是数字化办公平台还需进一步优化。我们将加强数字化办公平台在功能使用上的创新,优化栏目设置,推进移动端办公平台建设,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