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9〕2号),我厅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商务厅是主管全省商务工作的省政府组成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我省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草案、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拟订全省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协调全省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7.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8.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9.贯彻执行我国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省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牵头承担全省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11.宏观指导全省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12.拟订并组织实施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拟订省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省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13.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协调管理全省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协调管理多双边对我省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4.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省对港、澳、台地区贸易和经贸合作活动,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
15.负责全省对外开放口岸的规划、申报及有关审批工作;协调管理全省口岸工作,推动建立大通关机制。
16.承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在湖南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的许可工作。
17.承担全省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省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18.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我厅内设办公室、综合调研处、财务处、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市场体系建设处、流通业发展处、市场秩序处、电子商务处、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对外贸易处、加工贸易处、投资管理处、承接产业转移处、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法规和国际经贸关系处、亚洲处、西亚非洲处、欧洲处、美洲大洋洲处、台港澳处、口岸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机关党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等24个处室和2个中心。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有湖南省商业食品行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和后勤保障中心、湖南省物资行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和后勤保障中心、湖南省商务厅投资促进事务局、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和湖南电子口岸服务中心。
(三)人员编制情况
2018年末,我厅核定的编制人数191人,其中行政编制为158人,工勤编制22人,事业编制11人。年末编制内实有在职人员173人,另有离退休人员183人,各类临聘人员27人。
二、部门整体财政拨款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基本概况
1.根据省财政厅湘财预〔2018〕26号文件批复,我厅机关年初预算收入为8322.63万元,年中追加4133.39万元,年中调减10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12356.02万元,上年指标结转1893.99万元,全年预算可用指标14250.01万元,本年实际使用指标12919.06万元,剩余指标1330.95万元。
2.财务决算报表反映,2018年厅机关本年收入总额12356.02万元,年初账上财政拨款结余结转2912.58万元;全年支出13223.57万元,年末账上财政拨款结余结转2045.03万元。
(二)支出分类情况
1. 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厅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一般日常公用经费。本年基本支出6383.17万元,预算完成率为97.63%。
2. 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系我厅为发展我省开放型经济和流通产业等 发生的重点经贸活动支出和重点业务推动专项支出。包括常年项目高交会、东盟博览会、亚欧博览会等以及本年重大经贸活动如湖南-长三角经贸活动洽谈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大型经贸活动和开放强省推进大会、开放型经济督导调研、课题研究、政策研究、商务人才培养等重点业务推动工作。本年项目支出6840.4万元,预算完成率为88.70%。
(三)“三公”经费情况
厅机关“三公”经费实际支出382.66万元,为机关“三公”经费预算的71.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47.59万元、公务接待费41.59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费93.48万元。该项支出较上年减少142.44万元,较上年降低27.1%。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评价情况
对照湘财绩〔2019〕2号文件规定的考核指标,我厅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此次自评综合得分为91分,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配置指标 (指标总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编制数191人,编制内在职人员173人,在编制控制范围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0.58%。“三公”经费本年预算数536万元,上年预算数536万元, “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控制很好。
(二)预算执行指标 (指标总分值20分,自评得分15分)
预算完成率90.66%。 预算控制率17.99%。 无新建楼堂馆所新建情况。
(三)预算管理指标 (指标总分值40分,自评得分36分)
1. 实际一般支出公用经费总额524.98万元,预算安排一般公用经费总额524.6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100.07%。
2. “三公”经费控制率为71.39%。
3. 政府采购预算数1084万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972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89.67%。
4. 在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方面,我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
1)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编印并人手一册《厅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与办法 》,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等,执行财政厅颁布的最新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出国费的管理办法,规范内部管理和报批程序。
2)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厉行节约。一般公用经费主要项目实行包干到处室,每月在内网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公示,督促各处室对包干经费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年初制定并审核通过对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费计划,对出国人员、天数、出访国和经费预算有效控制并在厅机关内网进行公示;各项经贸活动以“勤俭节约高效”为原则,做到既保障经贸活动顺利,又厉行节约。如本年举办的“湖南-长三角经贸活动洽谈周”经贸活动,在上海、南京、昆山和杭州同时举行 ,规模和场地都比往年要大,我厅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在预算未增加的情况下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效果良好。
5. 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规定。
1)各项支出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厅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各项开支都有完整的原始单据和审批程序。
2)项目资金拨付或使用有完整原始单据和审批程序及手续。
3)需要走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符合政府采购申报或内部评审等相关要求。
4)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预算调剂或调整符合省财政厅的审批程序。无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列支出等不良情况 。
6. 信息公开。按照统一要求和布署,在门户网站公开了2018年部门预算和 2017年度部门决算,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准确。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按要求上报绩效评价报告并同时在门户网站公开。
(四)履职效益指标 (指标总分值30分,自评得分30分)
1. 厅机关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平衡。保证了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又严格执行了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改进文风会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本年行政运行经费总支出6383.17万元,与预算基本持平,运行效果良好。
2. 湖南开放崛起站在了新的更高起点上。2018年全省商务系统深入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有效应对外部环境深刻变化,突出重点,创新实干,全省商务和开放型经济追赶式跨越发展态势日益巩固。
1)对外贸易再创新高。全省进出口总额突破3100亿元,同比增长28%。与欧盟、东盟等传统贸易伙伴进出口大幅增长,“一带一路”新兴市场进出口同比增长39%,对美贸易保持18.2%的增幅。
2)招商引资量质齐升。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得到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中央巡视组的充分肯定,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成功获批。深入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全省新引进120家“三类500强”投资项目217个,投资总额4878.1亿元。
3)外经合作深入推进。全省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完成营业额84.6亿美元,同比增长20.1%;对外投资实际投资额16.1亿美元,同比增长17.5%。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长期落户湖南,实现了湖南省国家级经贸平台历史性突破。
4)口岸工作成效显著。新开通国际全货机航线3条、洲际客运航线1条、亚洲客运航线5条,口岸国际货运吞吐量3.1万吨、进出境人数281万人次,分别同比增长130%、11.7%。岳阳江海航线提速增效,集装箱吞吐量50.4万标箱,同比增长19.3%。湘欧班列稳步发展,新开长沙-蒂尔堡、怀化-明斯克线路。
5)内贸流通贡献加大。内贸排位在中部不断提升,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600亿元,增长10%,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4.5%,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启动实施商贸流通“千百工程”,新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约1800家,全省限上商贸流通企业总数突破1万家,数量从中部第4位上升到第2位,限上企业增长已占整个经济实体的60%; 制定出台关于促进商贸流通载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互联网+商贸流通”行动计划,全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万亿元,同比增长27%。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前述对我厅整体支出情况的分析,反映出目前在整体支出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预算执行有待提高
1. 预算完成率有待提高。2018年,厅机关全年可用预算指标14,250.01万元,机关全年预算指标支出12,919.06万元,预算完成率90.66%。预算完成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2. 预算控制率有待提高。
(二)政府采购执行率有待提高
厅机关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84万元,由于有的项目作了预算但并未实施,政府采购执行率为89.67 %。
五、改进的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厅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一)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将应纳入到部门预算的开放型经济资金纳入到部门预算中来,减少年中追加资金;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执行,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意识,加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刚性。
(二)加快资金的支付进度和项目拨付进度,压减年末结余资金规模,提高预算完成率。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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