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甲方:湖南省商务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98号
电话:0731-82287185
乙方:湖南名商荟传媒文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98号2号楼418室
电话:0731-82281324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书。
一、服务内容
1.乙方通过询价采购获得甲方发包的编印《2024媒体看商务》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精选2024年各大媒体对全省商务和开放型经济的报道,展现湖南商务助力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的亮点工作和举措,讲好商务故事。
3.乙方应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2024媒体看商务》的初版稿件提交给甲方审核。在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后,乙方最迟应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最终确定的稿件以书面形式提交至甲方,并在定稿后7日内将60册(16开本,彩色)且无线胶装的文字版本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
二、收费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肆万柒仟贰佰元整 (RMB47200.00元整,含税),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整理、校对,二维码生成;排版、设计;象牙黄双胶纸彩印、无线胶装;乙方应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送货上门,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50%合同款项,项目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无投诉、无举报、无不良影响)无息支付剩余50%合同款项。
3.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因财政付款审批导致的付款时间调整或延期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4.甲方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湖南省商务厅
纳税人识别税号:1143 0000 0061 2225 2F
5.乙方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乙方修正。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如对乙方项目团队成员的工作表现不满意,甲方拥有更换人员的权利。乙方应确保此更换行为不会对项目的进度产生不利影响,并应依照合同第一条第5款所规定的时间,保证项目按时交付。
3.为提高工作效率,甲方应委派一位项目代表,负责与乙方对接,项目代表:【】,联系方式:【】。
4.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为乙方收集资料提供便利条件,如出具公函、介绍、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但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甲方上述材料具体使用场合。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编印方案、文字、图片和样册等及时提出建议。
5.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确保乙方为唯一服务商,不再将此工作委托给第三方。若乙方无法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随时更换服务提供者。
6.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款项,以便乙方顺利开展工作。
7.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成品未达到合同条款及双方后续变更协议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在甲方拒绝接受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依照约定重新提供产品,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将以小组方式服务,并委派一位项目负责人负责与甲方接洽,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2.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证主创团队成员的稳定性,如出现核心主创人员变动的情形,乙方应至少提前三日或者依据双方协商确定的具体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解决方案,乙方应安排具备与原主创人员相当或更丰富经验的人员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若乙方未能履行上述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相关费用。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将根据甲方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成果及时做出调整、修改,直至双方认可为止。乙方提交的所有方案须得到甲方的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方可执行。
4.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与甲方进行及时、充分的沟通,推进服务工作。
5.乙方确保精选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做出修改;
6.乙方确保精选内容与原刊载媒体一致,不得添加原报道没有的图片和文字。
7.精选内容不超过400P,印制前需制作样书送甲方审核定稿。定稿后,乙方需在7日内印制60册(16开本,彩色)交付给甲方。
8.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相关费用,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9.乙方须确保其对精选内容的设计、图片、元素等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除需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外,乙方还应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及违约责任。
四、知识产权及相关在先权利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针对本项目完成的所有作品和工作成果,在甲方所有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归甲方。
五、不可抗力及违约责任
1.如单方面毁约终止合同履行,则违约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对方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不可抗力除外。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及有效证据。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合同所指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诉讼费、证据保全费、律师费、维权产生的差旅费等。
六、保密责任
乙方和甲方确认,在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双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双方将保护保密资料。保密责任不包括未经一方同意违反保密责任而已为公众所知或根据法律要求披露的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七、管辖条款
由于自然灾害、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原活动计划的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同意后,可对活动时间及内容进行调整。以上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对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2.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本合同中未尽事宜,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申明:签署本合约前,均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条约及其附件所列条款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湖南省商务厅(盖章) 乙方:湖南名商荟传媒文化有限公司(盖章)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沙湘江新区支行
账号:43189999101000428252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2024年12月 日 日期:2024年1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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