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湘粤非国际物流通道信息平台项目档案管理服务的询价邀请公告

湖南省商务厅swt.hunan.gov.cn 发布时间:2025-03-05 17:02 【 字体:  

为加快推进湘粤非国际物流通道信息平台项目建设,我中心拟采购该项目档案管理服务。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此项询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湘粤非国际物流通道信息平台项目档案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97万元

最高限价:3.97万元

采购需求:对湘粤非国际物流通道信息平台项目进行档案综合服务,包括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加工及档案专项验收。以上档案综合服务须符合《政务信息化项目档案综合规范》(DB43/T1889-202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建设项目档案综合规范》(DAT282018)和《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等规范要求,具体要求附后。

服务期限: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4.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报名材料

(一)报价表(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档案管理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企业最近两年类似业绩;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备注: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2.证明材料中提及的近三个月,特指2024年12月-20252月。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合法有效的公章。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后,供应商提交全部服务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全款(付款前供应商须先行提交对应数额的正规发票且财政资金已下达)。

2.本项目采用包干方式进行,在项目实施中出现其他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五、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5年312日17:30

(二)地点: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98号湖南省商务厅2号楼210办公室

(三)参与方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按本次询价采购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单位提交报名材料,逾期提交,我单位将拒绝接收,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报名结束后,我中心将根据机构报价情况的最低价确定,并将结果在厅门户网站公示。

联系人:贺先生 

电  话:0731-85281317

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档案管理参数及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任务

技术要求

工作量

1

档案整理

完成政务信息化档案整理

按照《政务信息化项目档案综合规范》(DB43/T1889-202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建设项目档案综合规范》(DAT282018)等规范要求,包括:区分归档与不归档文件、鉴定保管期限、文件排序、填写档号、目录著录、编写页码、文件装订、打印档案盒封面和脊背、填写备考表、入库排架、目录汇编等工作。

2

档案数字化加工

完成政务信息化数字化加工

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要求,包括:扫描前处理、拆除装订、破损修复、档案扫描、文件命名、图像纠偏校对、去污裁边、复原装订、格式转换、数据备份等工作。

3

档案验收咨询

通过政务信息化项目档案验收

按照《政务信息化项目档案综合规范》(DB43/T1889-2020),完成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工作,统计各项数据报表,协助完成档案整理编制说明和档案工作总结,完成档案验收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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