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全称):湖南省商务厅 (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731-85281250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98号
供应商(全称):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6990788G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2幢25层2501室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外商投资环境白皮书》编撰项目
(二)采购计划编号:0646-254HNGLN0119
(三)项目内容:
1.基础资料收集;
2.重点企业访谈及走访;
3.数据信息整理及分析;
4.《白皮书》的设计、排版、购图;
5.汇总编撰形成《白皮书(初稿)》;
5.《白皮书》的修改、校审、打样及翻译;
6.提交《湖南省外商投资环境白皮书》最终成果电子版【 】份及印刷本(中英文各500本)。
(四)项目负责人: 刘明 。
二、合同金额
(一)合同金额小写: ¥ 276,000元
大写:人民币贰拾柒万陆仟元
(二)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费用 。上述费用包括乙方为履行本项目所需支出的全部成本费用及合理利润,除上述费用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5年03月 26 日,完成日期:2025年05月 10 日。总日历天数:44天。
地点:湖南长沙,具体工作地点以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为准。
方式:按照采购需求、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及成果文件。
四、付款
(一)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余下的合同款在本项目成果验收通过递交正式成果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根据甲方财务要求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合同款项,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不得据此暂停履行合同义务。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通过以下第(2)种途径解决纠纷:
(1)提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成交)通知书
(4)投标(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 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6 份,甲方执 4 份,乙方执 2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他约定
(1)项目服务成果载有毕马威品牌(即使用毕马威信笺及/或标识,或以其他方式提述毕马威),该项目服务成果在以最终形式提供予甲方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其作出修改或修订。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但乙方原有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名称、商标、商号、模板、模型、方法论及工作底稿所有权等仍归乙方所有。乙方以任何形式或媒介向甲方提供的任何服务成果,都只是基于甲方的利益和信息需求而向甲方提供的,因此任何情况下,任何第三方均不得为任何目的依赖乙方提供的任何服务成果。乙方不会就此对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项目服务成果的披露范围应符合下述九.(2)条的要求。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仅供甲方用于服务合同所述的目的。除非服务合同另有说明,或适用法律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甲方如须向第三方提供服务成果,须事先获得乙方的书面同意。为了寻求与服务有关的咨询和协助,甲方可以在书面通知乙方后将乙方的任何服务成果整体地披露给甲方的:(i)关联方;及(ii)律师及其他专业咨询人员,但前提是甲方须同时告知他们:
•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任何服务成果(其内部使用除外);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乙方不向他们承担与服务相关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合同订立时间: 2025 年 3 月 26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长沙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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