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服务项目合同

湖南省商务厅swt.hunan.gov.cn 发布时间:2025-05-27 17:52 【 字体:  


合同编号:        

 

甲方: 湖南省商务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000006122252F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98

联系人:傅莹

电话:0731-82289510   

乙方:湖南众从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5395785972G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美林街38号美林景园商住楼21012

联系人:张凯博

电话:0731-88718811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 “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以下称“本项目”)

二、服务内容

主要活动内容:邀请汽车、家电、3C等产品主流品牌,每站不低于6个品牌,做好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宣传、品牌优惠政策、智能节能环保产品推介,落实参与活动产品品牌配套优惠政策,活动现场免费提供汽车试乘试驾体验、产品试用体验、预约汽车试乘试驾服务,并做好现场产品展示、咨询等

1.进机关(5站):包括省市机关、事业单位等;

2.进社区(2站):包括社区、校园等;

3.进企业(3站):包括开发区、大型企业等。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起始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10个站点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三进活动的举办(截止日不得晚于20251130日)

2、场地:于举办活动前,乙方需与甲方确认具体活动场地

3、方式:按照甲方采购需求中的要求实施。

四、费用与支付方式

1、合同金额(含税):小写:¥99,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玖仟元。上述费用为包干式,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乙方履约完毕,由乙方提交活动总结报告并经甲方对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全款。

3、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湖南众从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四方坪支行

账号:1901 1024 0910 0068 582

乙方变更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应在变更后将新的银行账户信息通知甲方。在未收到变更信息之前,甲方向上述银行账户支付款项的,视为甲方已履行合同义务。

4、因财政审批及支付安排计划等原因导致甲方付款周期调整或延迟,甲方无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亦承诺放弃对该违约责任的主张,同时乙方不得因此暂停履行合同义务。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提出建议及意见,并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督导,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对乙方工作内容进行适当地合理调整,有权审核整体工作计划、总体方案并要求乙方修改直至甲方确认;

2)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必要且合理的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3)甲乙双方应指定联系人,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协作解决;   

4)甲方有权利审核乙方各阶段服务成果,有权提出意见,对于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工作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修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对于甲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当接受并执行;对于乙方认为不合理的意见,乙方应提出相应理由并与甲方友好协商解决。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做好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宣传、品牌优惠政策、智能节能环保产品推介,进一步扩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的影响。

2)乙方应落实参与活动产品品牌配套优惠政策,组织参与活动的产品品牌推出以旧换新配套优惠政策、团购促销优惠措施。邀请银行、保险等有关企业多重促销,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三进活动顺利开展。

3)乙方应在活动现场免费提供现场汽车试乘试驾体验、产品试用体验、预约汽车试乘试驾。

4)乙方应组织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成立工作团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工作人员;乙方应保证指定联系人的联系方式畅通,甲方能与指定联系人随时取得联系。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乙方保证甲方提出的需求能够在2小时内得到回应;

5)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尽快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总体工作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并需经甲方确认;

6)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乙方原因产生的一切侵权责任及任何纠纷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获得的甲方任何资料、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否则乙方应当赔偿由乙方泄密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8)乙方不得侵犯甲方及第三方知识产权,由侵权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权利及义务向任何第三方转移。

六、合同的变更、补充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需要变更、中止或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先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然后进行协商。

3、一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守约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五日书面通知对方:

1)不可抗力;

2)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国家政策、上级指示等发生重大变更,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的;

3)一方严重违约,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4、因乙方自身原因无法如约完成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与义务转移给任何第三方,或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甲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对甲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时履行,甲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就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履行方式等与乙方协商。

6、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应当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给对方和/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失。

4、任何一方因本项目筹办工作损害对方声誉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本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失。

5、本合同所称“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和诉讼费、仲裁费、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有关法律费用。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叄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        






文件下载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湖南省商务厅   政府网站标识码:4300000018   备案号:湘ICP备09006477号-19
联系电话:0731-82287060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98号   邮编:410001
技术支持: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湘公网安备43010202000680号

敬请关注“湖南商务”

微信公众号

敬请关注“湖南商务” 微信公众号
主办单位:湖南省商务厅
政府网站标识码:4300000018
备案号:湘ICP备09006477号-19
联系电话:0731-82287060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98号 邮编:410001
技术支持: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湘公网安备430102020006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