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湖南省商务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000006122252F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98号
联系人:向娟
联系电话:0731-85281276
乙方:湖南工商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000444885612E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号
联系人:侯俊军
联系电话:0731-88689275
根据甲方委托湖南工商大学实施的湖南省政府采购编制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数字贸易发展现状和对策举措研究报告》和《湖南省关于促进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暂定名)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0号)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
1、甲方以定向委托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编制《湖南省数字贸易发展现状和对策举措研究报告》和《湖南省关于促进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暂定名),分为两个文本。
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
自2025年7月12日至2025年9月30日止,共计80天。乙方应于【2025年9月20日】前将文本内容提交甲方审核确认,并按照甲方合理要求完成定稿工作;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向甲方交付最终审定版工作成果纸质档各一式6份,电子档1份。
3、服务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第二条 合同金额(含税)
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伍仟伍佰元(¥145,500元),为包干价。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除本条款约定的合同金额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条 服务质量标准
《湖南省数字贸易发展现状和对策举措研究报告》和《湖南省关于促进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暂定名),需要对湖南省数字贸易的发展成绩、业态分类、存在问题和未来路径进行总结,并规划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的发展思路、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湖南省数字贸易发展现状和对策举措研究报告》的内容包括发展基础、发展环境、发展思路、发展路径等。
《湖南省关于促进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暂定名)需要遵循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借鉴浙江、厦门等兄弟省份的做法,结合湖南省产业基础特色与优势,提出实施方案。
第四条 验收方及验收标准
甲方为验收方,验收标准是甲方认可并通过甲方及相关部门的评审。
第五条 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
《湖南省数字贸易发展现状和对策举措研究报告》和《湖南省关于促进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暂定名),重在规划湖南省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内容应明确发展方向,并有一定的操作指导性。
第六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是否按照预定进度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2)甲方不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全部工作转让给第三方承担。
(3)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甲方使用工作成果的目的无法达成或消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根据乙方已经进行的工作进度支付的服务经费,乙方根据实际验收完成的工作进度对甲方已付经费多退少补。
(4)因客观情况或不可抗力而导致甲方使用成果的目的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本合同内容的,甲方应当支付乙方因合同变更所增加工作量的相应报酬,具体变更事宜甲方应当与乙方进行协商一致并书面签订变更协议。就合同变更无法达成一致的,甲乙双方都可以解除本合同,但甲方应根据乙方已经进行的工作进度支付服务经费,乙方根据实际验收完成的工作进度对甲方已付经费多退少补。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工作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对工作开展工作完成进度情况进行检查,按时完成并提交工作成果。
(3)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如经甲方主要领导审查提出修改建议或意见,乙方应修改至验收通过,相应工作成果完成进度顺延。
(4)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并对工作成果的客观性、准确性负责。
(5)乙方工作内容要目标明确,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七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提交成果资料,获得甲方认可后,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乙方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即壹拾肆万伍仟伍佰元整。因财政审批及支付安排计划原因或乙方未及时按要求提供发票导致付款周期调整或延迟的,甲方无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亦承诺放弃对该违约责任的主张。同时乙方不得据此暂停履行合同义务。
2、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湖南工商大学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山支行
账 号:1901008029200070551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配合整改直至甲方验收确认合格,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每逾期1日,应按该合同款总额万分之三标准向甲方支付日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合同款总额30%的违约金。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项目全部转包给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处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4、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函费等合理费用。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6、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第九条 知识产权归属
1、本合同约定的成果,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甲方对乙方完成本合同工作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享有独家使用权和所有权,乙方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这些智力成果。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相关的知识产权申请、注册或登记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文件。
2、乙方提供的合同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3、若乙方提供的合同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并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乙方因为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甲方的项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以及依据本合同所完成的全部成果和资料,均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向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展示、传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也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甲方的商业机密,防止其被泄露、滥用或遭受其他形式的损害。
2、若乙方违反本保密条款的规定,擅自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此外,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所有涉及甲方商业机密的资料。
3、本保密条款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后五年,无论因何种原因终止,乙方均应继续履行本保密条款所规定的保密义务。甲方亦应对其在合作过程中获取的乙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与本条款规定的乙方保密义务期限相同。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其员工、关联公司或第三方合作伙伴遵守本保密条款的规定。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办发〔2013〕96号、湘政发〔2014〕20号文件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四条 税费
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五条 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 7 月 12 日
2、本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项目负责人(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98号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号
电话: 电话:0731-88689275
开户名称:湖南工商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山支行
银行账户:1901008029200070551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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