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方评审服务工作,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湖南省商务厅2025年省级专项资金(支持高质量发展服务贸易、支持国家级服务贸易平台建设)第三方评审服务。
二、采购项目预算
预算金额:20000元
三、采购项目服务需求
1. 根据《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外贸稳增长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对支持高质量发展服务贸易、支持国家级服务贸易平台建设2个项目进行评审,审核项目真实性、资料完整性、流程规范性、资金准确性等,并出具第三方评审意见。
2. 该评审需要3名工作人员现场办公,预计需评审80余个申报项目的资料,原则上要求在确定委托后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项目评审及复核。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复印件。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一)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文件;
4.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原件;
5. 其他说明。
(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一)按本公告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3份。
(二)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及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8日15: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98号,厅机关708房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评分标准
(一)采购人按本公告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二)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三)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评审规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报价、技术等综合评分,择优选取;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九、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湖南省商务厅官网(http://swt.hunan.gov.cn/)发布。
十、疑问及质疑
(一)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二)供应商认为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省商务厅
地 址:长沙市五一大道98号708
联系人:周先生 0731-82287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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