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湖南省商务厅
乙方: 湖南可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就“跨境电商大数据服务”项目提供数据服务和专项技术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一)数据内容
以全球主流跨境电商零售平台亚马逊为主,在服务期内对GMV数据进行月度统计分析和研究,辅助判断跨境电商发展规模和趋势。
1.1 提供湖南省14个市州亚马逊平台卖家每月GMV汇总情况(月度及年度累计同比分析),详细需求字段如下表:
市州 |
当月GMV |
当年累计GMV |
当月GMV同比 |
当年每月累计GMV同比 |
分14个市州 |
|
|
|
|
全省合计 |
|
|
|
|
1.2 提供亚马逊湖南卖家统计表(分季度),包括:卖家ID、销量、站点、开店时间、GMV、卖家地址、卖家国家、卖家属性(自营/第三方)、店铺名称、链接等。
1.3 提供亚马逊GMV TOP20类目统计(分季度),包括:品类名称(一级)、品类名称(二级)、品类级别、GMV销量等。
1.4 湖南省跨境电商品牌数据服务。收集湖南跨境品牌清单、规模、品牌特征(R标、TM标),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
1.5 提供跨境电商大数据查询服务。
(二)交付时间
月度数据需每个月10号前更新提供上月数据,季度数据需每个季度首月10号前更新提供上季度数据。如遇平台官方商品页面或规则算法变动,经协商交付日期可适当顺延。
二、服务期限
自 2025 年 x 月 xx 日至 2026年 1 月 31 日止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3.1 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金额为¥124800.00元 (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肆仟捌佰元整)(含税价),除前述款项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其它款项。
3.2 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分两次付清。甲方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提供合同额50%的发票,甲方进行第一次付款,金额为¥62,4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贰仟肆佰元整);项目中跨境电商相关数据分析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提供合同额剩余50%的发票,甲方支付剩余合同价款¥62,4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贰仟肆佰元整)。
3.3 乙方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湖南可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8111601011900589012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人民路支行
如乙方收款信息发生变更,应当于甲方付款前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未及时通知或未提供变更后收款信息的,甲方默认以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收款信息为准,一经付款无法进行变更。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要求甲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5)因财政审批及支付安排计划原因或乙方未及时按要求提供发票导致付款周期调整或延迟的,甲方无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亦承诺放弃对该违约责任的主张。同时乙方不得据此暂停履行合同义务。
四、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涉及的合作、对方提供的任何商业秘密、专有信息及其他专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是永久的,不因本合同未生效、被认定无效、撤销、解除、终止、到期等而失效。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一方需对外公布涉及对方权利义务的信息,应事先取得对方
的书面同意。
五、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或解除,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由另一方书面同意后,合同的履行期限予以延长或者予以解除。不可抗力事故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不可抗力发生前的违约行为不可免责。
六、合同生效、变更和终止
6.1 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6.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天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及本合同约定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6.3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七、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均应完全、适当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7.2 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本项目合同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款20%的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费用。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7.4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八、争议解决
8.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如有争议,都应尽最大的努力友好协商解决。
8.2 合同双方在发生争议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3 在纠纷解决的过程中,除受争议影响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九、其它约定
9.1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2025年 月 日 日期:2025年 月 日
敬请关注“湖南商务”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