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家政兴农行动计划(2021-2025)的通知》(商服贸函〔2021〕5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我省家政服务项目资金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湖南省内以家庭为服务对象,由专业人员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或以固定场所集中提供对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等的照护以及保洁、烹饪等有偿服务,满足家庭生活照料需求的家政企业。
二、支持条件
(一)在我省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家政企业。
(二)家政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
(三)长沙市家政企业2021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其他市州家政企业2021年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
(四)家政企业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
(五)长沙市家政企业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录入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并审核通过人数累计超过500人,且2021年新增录入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并审核通过人数200人以上。其他市州家政企业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录入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并审核通过人数累计超过200人,且2021年新增录入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并审核通过人数100人以上。
(六)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未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信用记录良好。
对符合以上全部条件的家政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三、申报材料
(一)2022年度家政服务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三)企业情况(企业成立时间、地点,主营业务、业务范围,股权结构,企业规模、行业地位、员工数量,2020、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产品销售产值、实现利润、纳税情况等。)
(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五)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企业2020和2021年度审计报告,若2021年度审计报表未出,可提供2021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四、申报数量
长沙市推荐申报的家政企业不超过8个;其他每个市州推荐申报的家政企业不超过5个。(推荐企业按先后排序)。
五、申报程序
(一)各申请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报送至所在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对所属地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负责把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再联合行文报送至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申报材料报送省商务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组织省家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等专门机构开展审核工作。
(三)申报文件及材料的递送:请于2022年4月1日前以快递形式将推荐文件一式2份,寄送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处)和省财政厅(外经处)。逾期不予受理。寄送地址:
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处):长沙市五一大道98号1号楼706房间,电话0731-85281351,邮编410001。
省财政厅(外经处):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1405房间,电话0731-85165183,邮编410015。
附件:1.2022年度家政服务项目资金申请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2年3月18日
附件1
2022年度家政服务项目资金申请表
单位名称(盖章) |
|
|||
单位地址 |
|
|||
法人代表 |
|
联系方式 |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
2021年度 营业收入以及纳税情况 |
|
截止2021年平台审核累计通过家政服务员人数 |
|
|
2021年度平台审核新增通过家政服务员人数 |
|
|||
企业简介: |
||||
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州财政局意见:
单位(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我公司(单位)郑重承诺:
公司(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本次提交的家政服务项目资金申报材料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我公司(单位)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申报企业(单位):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敬请关注“湖南商务”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