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会展)主管部门、财政局,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我省会展业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会展业服务全省经济发展功能,根据《湖南省开放型经济与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外〔2020〕8号)和《湖南省推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湘政办发〔2023〕59号),现就2025年湖南省会展业发展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培育会展经营主体;
(二)办好重大经贸展会;
(三)培育特色产业展会;
(四)鼓励发展大型展会;
(五)引进知名品牌展会;
(六)引进高端国际会议;
(七)推动展会品牌化发展;
(八)鼓励展会国际化发展;
(九)提升会展场馆服务效能;
(十)培育会展专业人才。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一)培育会展经营主体。对在我省注册,以会展为主营业务,2024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含)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在我省新设立总部、分支机构或与我省机构合作设立股份制企业,并在我省举办会展项目,且2024年度会展主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根据营业收入按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申报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湖南省展会项目资金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申报单位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版);
4.申报单位2024年纳税情况及证明材料(盖章);
5.国内外关联知名会展企业相关函证资料(省外知名会展企业在我省新设立机构的提供);
6.申报单位2024年度专项审计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须明确披露申报单位2024年度会展主营业务收入,行业代码728开头,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不含政府补贴);
7.湖南省会展业发展资金申报承诺书(盖章)。
(二)重大经贸展会项目。由省政府主办或联合主办的国家级、国际性重大经贸展会以及省委、省政府明确需要重点支持的展会,按“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在2024年、2025年度可实施的项目,按省政府有关要求(或有关会议精神)给予支持。本项目无需申报,资金直接拨付至相关市州,由市州按程序拨付至相关单位,展会结束一个月内将展会总结报告和绩效评价表报省商务厅。
(三)特色产业展会项目。在我省省部级以下党政机关主办的14个展会活动清单内,2024年、2025年经按程序报批由相关市州党政机关继续主办,根据举办届数、展会规模和绩效评价结果,每届退坡不少于10%,分类分档给予主办单位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在2024年8月—2025年6月期间,由市场主体(商协会、会展企业等机构)在我省长期举办的特色产业展会项目,且举办届数在五届以内,展会规模在1万平方米以上,净展面积不少于40%,省外参展商数量达到20%的,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分类分档给予主办单位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申报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湖南省展会项目资金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申报单位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版);
4.牵头主办单位同意委托申报的复函或合同(协议)(非牵头主办单位申报的提供);
5.相关单位的审批手续或备案材料;
6.项目总体方案和总结报告(盖章);
7.项目场地租赁合同(协议);
8.展位图和参展商明细;
9.申报单位2024年纳税情况及证明材料(盖章);
10.现场照片;
11.会展项目绩效评价表;
12.湖南省会展业发展资金申报承诺书(盖章)。
(相关市州党政机关主办的展会活动,以上第2、3、9、12项无需提供)
(四)鼓励发展大型展会项目。对我省属于同一产业链的两个及以上的同质性展会,整合后展出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且超过整合前最大规模展会展出面积50%的,按照特色产业展会项目给予支持。对在我省长期举办、展览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的市场化展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申报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湖南省展会项目资金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申报单位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版);
4.牵头主办单位同意委托申报的复函或合同(协议)(非牵头主办单位申报的提供);
5.相关单位的审批手续或备案材料;
6.项目总体方案和总结报告(盖章);
7.项目场地租赁合同(协议);
8.展位图和参展商明细;
9.申报单位2024年纳税情况及证明材料(盖章);
10.展会整合前同质展会情况(整合同质展会提供)(盖章);
11.现场照片;
12.会展项目绩效评价表;
13.湖南省会展业发展资金申报承诺书(盖章)。
(五)引进品牌展会项目。对2024年8月—2025年6月期间引进的首次在我省举办的“世界商展百强”、“全国展览百强”、全国同行业内规模排前三名的展会,根据展会规模、运营成本、绩效评价结果,给予主办方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申报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湖南省展会项目资金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
2.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申报单位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版);
4.牵头主办单位同意委托申报的复函或合同(协议)(非牵头主办单位申报的提供);
5.相关单位的审批手续或备案材料,上届展会基本情况和相关佐证材料(盖章);
6.活动总体方案和展会总结报告(盖章);
7.活动场地租赁合同(协议);
8.展位图和参展商明细(盖章);
9.申报单位2024年纳税情况及证明材料(盖章);
10.场地租赁费用发票及相关明细;
11.展会费用结算汇总表(盖章);
12.现场照片;
13.项目绩效评价表;
14.湖南省会展业发展资金申报承诺书(盖章)。
(六)引进高端国际会议项目。对2024年8月—2025年6月期间引进的首次在我省举办有参会代表来自3个以上国家或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参会总人数不少于2000人,省外参会代表不少于参会总人数的40%,且有不少于8人的境内外国家或地区现任副部级以上政府官员、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长江学者、世界500强中国区副总裁以上人员参加的高端国际专业会议(不含党政机关工作性会议、联谊会及节庆赛事类活动),根据会议规模、运营成本、绩效评价结果,给予主办方不超过300万元的补贴。申报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湖南省国际会议项目资金补助申请表(见附件2);
2.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申报单位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版);
4.牵头主办单位同意委托申报的复函或合同(协议)(非牵头主办单位申报的提供);
5.相关单位的审批手续或备案材料,引进协议;
6.活动总体方案(盖章);
7.活动总结(盖章);
8.会场租赁合同(协议);
9.参会名录(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住宿代表需提供身份信息)(盖章);
10.会议现场照片(盖章);
11.展会费用结算汇总表(盖章)
12.申报单位2024年纳税情况及证明材料(盖章);
13.会展项目绩效评价表;
14.湖南省会展业发展资金申报承诺书(盖章)。
(七)国际品牌认证项目。对在湖南省注册并实际开展会展相关业务的企业或机构,于2024年8月—2025年6月期间通过全球展览业协会(UFI)项目认证、成为UFI和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会员单位的会展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申报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国际认证或国际组织会员资金补助申请表(见附件4);
2.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申报单位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版);
4.认证证书复印件(UFI)、会员证书复印件(UFI、ICCA);
5.申报单位2024年纳税情况及证明材料(盖章);
6.湖南省会展业发展资金申报承诺书(盖章)。
(八)展会项目国际宣传。对2024年8—2025年6月期间在我省连续举办四届(含)以上的会展项目,组织国际路演、海外宣传推介或投放主流媒体广告等活动,给予主办方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对境外参展商(含港澳台地区和外商投资企业及合资企业)比例达到20%的,根据展会规模、运营成本、绩效评价结果,给予主办方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享受第二条重大展会项目、第三条特色展会项目支持的不再享受本条项目支持。申报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支持宣传推广资金补助申请表(见附件5);
2.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申报单位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版);
4.推广活动工作方案(盖章);
5.展位图及参展商明细(盖章);
6.费用发票及相关明细;
7.相关服务合同;
8.现场照片;
9.申报单位2024年纳税情况及证明材料(盖章);
12.会展项目绩效评价表;
13.湖南省会展业发展资金申报承诺书(盖章)。
(九)企业境外自办展会项目。对2024年8月—2025年6月期间我省市场主体组团在境外举办的展会,展会规模超过5000平方米(含),省内企业超过50%,净展面积不少于40%,按照展会类别和举办地国家,展览规模、分类分档,给予主办方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申报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湖南省展会资金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申报单位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版);
4.牵头主办单位同意委托申报的复函或合同(协议)(非牵头主办单位申报的提供);
5.主(承)办方与参展企业签订的参展合同;
6.活动总体方案和展会总结报告(盖章);
7.活动场地租赁合同(协议);
8.展位图和参展商明细;
9.申报单位2024年纳税情况及证明材料(盖章);
10.现场照片;
11.会展项目绩效评价表;
12.湖南省会展业发展资金申报承诺书(盖章)。
(十)提升会展场馆服务效能项目。对2024年8月—2025年6月会展场馆智能化改造项目(不含场馆基础设施建设,不包括办公条件、内部人员服务、娱乐设施等改造项目)完成后,按照不超过项目投入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申报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湖南省国际会议项目资金补助申请表(见附件2);
2.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申报单位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版);
4.场馆智能化改造工作方案(盖章);
5.相关服务合同;
6.费用发票及相关明细;
7.申报单位2024年纳税情况及证明材料(盖章);
8.湖南省会展业发展资金申报承诺书(盖章)。
(十一)培育会展专业人才项目。对2024年8月—2025年6月期间,由UFI、ICCA等国际组织,国家级或省级商(协)会,会展企业或院校,为我省会展从业人员举办的,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的会展职业培训,按参训人数规模给予适当支持。申报时所需要的资料如下:
1.《湖南省高端会展职业培训项目申请认定表》(见附件6);
2.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申报单位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版);
4.培训总体方案(盖章);
5.实际到训人员花名册(盖章);
6.3张以上培训现场照片;
7.申报单位2024年纳税情况及证明材料(盖章);
8.湖南省会展业发展资金申报承诺书(盖章)。
三、申报条件
1.在我省依法登记注册(引进的项目除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3.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或未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信用记录良好;
4.申报项目均为当年没有享受省级同类财政资金补贴的(不含省政府明确按“一事一议”支持的项目);
5.符合相关申报事项要求。
四、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向当地市州商务(会展)主管部门申报。
项目初审:市州商务(会展)部门会同财政局对所属地区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汇总,对有关申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确定本辖区内拟申报资金的项目名称和具体事项,填写XX市州申报会展资金汇总表,再以正式公文形式联合行文上报省商务厅。2025年7月21日上午11时前提交申报纸质资料至省商务厅(申报文件、XX市州申报会展资金汇总表及申报资料一式二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hnswthuizhanchu@163.com(注明申报地区,如:长沙资金申报资料—2025年),申报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审核:省商务厅对各市州提交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提交第三方评审,对第三方评出的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经审定后予以公示。
五、相关要求
(一)各市州商务(会展)主管部门负责将本文件通知到辖区内各县区(市)商务(会展)主管部门和辖区内有关单位,并明确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资料的汇总上报工作(申报文件中注明具体承办部门、联系人、手机)。
(二)申报单位应当根据申报的具体事项要求,填写相应资料并胶装(如资料较厚,可分册胶装)成册。资料封面统一使用白色皮纹纸,左上角标注市州名称,字体字号为黑体2号,申报资料须编目录和页码。申报资料封面中间上面居中二号黑体字标明“2025年XX市会展项目资金申报资料”,并在封面中间三号楷体字标明申报类型、项目名称、举办地点、举办日期、申报单位和申报日期。申报资料中所有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骑缝章(申报资料中注明盖章处需另行加盖公章),申报资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市州商务(会展)主管部门。各申报单位应留存一份申报资料以备核查。
(三)各单位要严把报送关,对于不符合本通知要求、资料不齐全、明显不合规(含失信企业)的对象、不得推荐上报。若属虚报,将追回申报资金并取消后三年的资金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获得资金的单位应将资金用在举办展会活动,各级部门应加强对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联系人: 任桂花,电话:0731-82295817,省商务厅会展处(邮寄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98号1号楼1318室),邮编:410001。
省财政厅联系人:王 为,电话:0731-85165183,省财政厅外经处(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邮编:410015。
附件:1.湖南省展会项目补助申请表
2.湖南省会议项目补助申请表
3.湖南省会展项目(展览类)绩效评价表
4.湖南省会展项目(会议类)绩效评价表
5.国际认证或国际组织会员补助申请表
6.国际宣传推广补助申请表
7.湖南省高端会展职业培训项目申请认定表
8.承诺书
9.XX市州申报会展资金汇总表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5年7月9日
附件1
湖南省展会项目补助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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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性质 |
国有控股□ 集体□ 民营□ 股份制□ 中外合资□ 其他□(请注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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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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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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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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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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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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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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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单位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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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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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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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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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未三证合一提供工商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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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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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年度完税总额(万元) |
(不计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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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须与场地合同一致,并在整本申报材料中前后表述完全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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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 地点 |
(应具体到城市、场馆及展厅等相关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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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时间 |
(展会展出日期,不含前期筹备) |
申请补助金额(万元) |
(先按支持标准填写,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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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类别 (请在申报类别栏后空格内打√) |
1.培育会展经营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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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培育特色产业展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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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鼓励发展大型展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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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引进展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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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引进国际会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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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国际品牌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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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际 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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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境外举办展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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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提升会展场馆服务效能 |
|
10.培育会展专业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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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 会基本情况 |
年份 |
面积(M2) |
举办届数(届) |
参展商 (家) |
省外参展商 (家) |
境外参展商 (家) |
专业采购商(人) |
境外采购商数(人)及占比(%) |
经济效益(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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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与结算单一致,新办展只填写本届,扩大规模展填写本届与上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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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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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上缴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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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内容及实施成效 |
(项目主办方、协办方、承办方;举办地点,展览面积;与上届对比,增加面积数及百分比;展览内容;境内外参展商、采购商参会情况;同期开展的其它活动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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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补助资金专用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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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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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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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签字): 经办人:
注:1. 括弧内浅色字体为填写提示,正式填报时请删除,并将字体颜色调整为黑色。
2. 奖励或补助金额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附件2
湖南省会议项目补助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 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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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性质 |
国有控股£ 集体□ 民营□ 股份制□ 中外合资□ 其他□(请注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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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地址 |
|
|||||||||||
联 系 人 |
|
办公 电话 |
|
传真 电话 |
|
|||||||
手 机 |
|
电子 邮箱 |
|
|||||||||
申报 单位 |
成立时间 |
|
邮政编码 |
|
法人电话 |
|
||||||
主营范围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未三证合一提供工商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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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
企业上年度完税总额(万元) |
(不计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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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项目 名称 |
(须与场地合同一致,并在整本申报材料中前后表述完全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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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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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时间 |
|
申请奖励(补助)金额(万元) |
(先按支持标准填写,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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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情况 |
会议类型 |
|
是否为首次举办 |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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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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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参会代表数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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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代表来自3个以上国家或地区 |
□ 是□ 否 |
不少于8人以上的境内外国家或地区高端人员参加 |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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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内容及实施成效 |
(项目主办方、协办方、承办方;举办地点,规模;与上届对比,参会人数增加数及百分比;会议内容;境内外人数参会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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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补助资金专用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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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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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
法人代表(签字): 经办人:
注:1. 括弧内浅色字体为填写提示,正式填报时请删除,并将字体颜色调整为黑色。
2. 奖励或补助金额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附件3
湖南省会展项目(展览类)绩效评价表
项目名称: 被评价单位名称(盖章): 评价单位名称(盖章):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扣分 |
评价情况 |
项目管理(20分) |
项目资料 (5分) |
项目资料完整 |
5 |
有项目总体方案、经费预算方案、应急预案、知识产权保护方案、招商招展方案等项目资料,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根据主办方提供的项目资料进行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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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执行 (10分) |
执行有效性 |
10 |
项目单位按总体方案、经费预算方案、应急预案、知识产权保护方案、招商招展方案执行到位,计10分,每发现一处未执行到位扣2分,扣完为止。 |
根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资料进行评价 |
|
|
|
安全保障 (5分) |
安全保障有效 |
5 |
①项目安保、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保障体系完善,计1分;安全保障执行到位,未发生安全事故,计2分,根据各安全保障事项是否出现状况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②制定合规、合理应急预案,且应急处置及时有效,计2分。否则不计分。 |
根据项目资料或现场核查情况进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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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10分) |
资金管理 (6分) |
资金使用 合规性、真实性 |
6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②资金的支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验收手续; ③项目支出是否存在与申报项目内容不符的情形; ④项目收支原始单据是否真实、合规。 上述①-④各计1.5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根据提供的资金使用明细及相关原始单据进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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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核算 (4分) |
财务核算合规性、准确性 |
4 |
①项目编制了较为科学的预算方案,并实行一项目一预算,计1分,每发现一处预算内容不科学,扣0.2分,扣完为止。 ②项目进行了专账(表)核算,并实行一项目一专账(表),计1分,否则不计分。 ③财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且准确无误,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或存在错误,扣0.5分,扣完为止。 |
根据提供的项目预算方案、项目核算明细账(表)、记账凭证及原始单据等进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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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 (70分) |
目标完成情况 (35分) |
承诺目标 完成率 |
35 |
此项指标共计35分,根据目标承诺书约定的各项目标内容(如展览面积、净展览面积、参展商数量、参展观众人次、配套活动、三类五百强企业)并明确相应的分值分配,根据目标承诺书的约定进行考核。 单项目标完成率处于80%-100%区间,则按目标完成率*分值进行计分。单项目标完成率低于80%的,计0分。 |
根据目标承诺书、场租合同、参展商名录、会刊、专业观众数据库、现场登录系统资料、参展合同、平面图、付款单据、发票等资料进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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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20分) |
拟补贴资金占项目成本比 |
15 |
拟补贴资金占项目成本比率(拟补贴资金/项目成本)首届小于40%,第二届小于35%,第三届及以上小于30%,计15分,每超过1%,扣2分,扣完为止。 |
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专项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项目支出明细及原始凭证等资料进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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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收入 |
5 |
项目收入不低于每1万平方米100万元的标准,计5分,低于以上标准的按项目收入占目标收入比重*分值进行计分(例如展览面积为2万平方米项目,项目收入为100万元,则计100/200*5=2.5分)。 |
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专项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项目收入明细及原始凭证等进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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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10分) |
提升行业和城市影响力 |
10 |
①省外企业参展比例不低于20%,计2分,每少5%,扣0.5分,扣完为止。 ②4分:有1个产业园区和1个行业协会参与,分别计2分,每少一类扣2分。 ③4分:项目宣传形式多样:有至少2个行业专业媒体(含行业专业新媒体)做宣传,计2分,每增加1个行业专业媒体,增加0.5分,最多3分;有至少2个公众媒体(含公众新媒体)做宣传,计1分,每少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
根据参展商名录、现场照片、参展嘉宾、专业观众名单、稿件、视频、汇编等资料进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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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 (7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 对象满意度 (5分) |
参展商及专业观众满意度 |
5 |
参展商满意度达到70%,计2.5分,每减少1%,扣0.2分,扣完为止。专业观众满意度达到70%,计2.5分,每减少1%,扣0.2分,扣完为止。 |
由第三方进行参展商及专业观众满意度调查并做出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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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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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绩效评价由申报单位自评后,市州商务(会展)管理部门进行审核评价或组织第三方机构审核评价,上述指标如有不适用指标,按折算分计算评分,省商务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抽查复核。评价得分80分以上,且符合申报要求,根据评价结果确认拟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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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湖南省会展项目(会议类)绩效评价表
项目名称: 被评价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名称(盖章):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自评得分 |
评价 得分 |
项目管理(20分) |
项目资料 (6分) |
项目资料完整 |
6 |
有项目总体方案、经费预算方案、应急预案等项目资料,每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
根据主办方提供的项目资料进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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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执行 (9分) |
执行有效性 |
9 |
项目单位按总体方案、经费预算方案、应急预案执行到位,计9分,每发现一处未执行到位扣3分,扣完为止。 |
根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资料进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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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 (5分) |
安全保障有效 |
5 |
①项目安保、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保障体系完善,计1分;安全保障执行到位,未发生安全事故,计2分,根据各安全保障事项是否出现状况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②制定合规、合理应急预案,且应急处置及时有效,计2分。否则不计分。 |
根据项目资料或现场核查情况进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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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10分) |
资金管理 (6分) |
资金使用 合规性、真实性 |
6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②资金的支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验收手续; ③现场评价项目支出是否存在与申报项目内容不符的情形; ④项目收支原始单据是否真实、合规。 上述①-④各计1.5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
根据提供的资金使用明细及相关原始单据进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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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核算 (4分) |
财务核算 合规性、准确性 |
4 |
①项目编制了较为科学的预算方案,并实行一项目一预算,计1分,每发现一处预算内容不科学,扣0.2分,扣完为止。 ②项目进行了专账(表)核算,并实行一项目一专账(表),计1分,否则不计分。 ③财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且准确无误,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或存在错误,扣0.5分,扣完为止。 |
根据提供的项目预算方案、专账核算明细、记账凭证及原始单据等进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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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 (70分) |
目标完成情况 (25分) |
责任目标 完成率 |
25 |
此项指标共计25分,由目标承诺书约定各项目标内容(如酒店房间夜数、参会人数、嘉宾规格等)并明确相应的分值分配,根据目标承诺书的约定进行考核。 单项目标完成率处于80%-100%区间,则按目标完成率*分值进行计分。单项目标完成率低于80%的,计0分。 |
根据目标责任书、场租合同、参会人员名单、会刊、付款单据、发票等资料进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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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20分) |
拟补贴资金占项目成本比 |
15 |
拟补贴资金占项目总支出比率(拟补贴资金/项目总支出)首届小于50%,第二届小于45%,第三届小于40%,计15分,每超1%,扣2分,扣完为止。 |
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专项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项目支出明细及原始凭证等资料进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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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收入比 |
5 |
首届市场化收入占总收入(市场化收入%2B拟申请政府补助收入)比不低于50%,第二届不低于55%,第三届不低于60%,计5分,每少1%,扣1分,扣完为止。 |
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专项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项目收入明细及原始凭证等进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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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20分) |
提升行业和城市影响力 |
20 |
①6分:有来自3个国家或地区(不含港澳台)的代表参会,计6分,每少一个扣2分,扣完为止。 ②8分:参会总人数不少于2000人,计4分,每少500人扣1分;省外参会人数不少于参会总人数的40%,计4分,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 ③6分:项目宣传形式多样:有至少2个行业专业媒体(含行业专业新媒体)做宣传,计4分,每少1个行业专业媒体,扣2分;有至少2个公众媒体(含公众新媒体)做宣传,计2分,每少1个,扣1分,扣完为止。 |
根据参会名录、现场照片、会刊等资料进行评价; 根据合同、稿件、视频、汇编等资料进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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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5分) |
参展商及专业观众满意度 |
5 |
参会人员满意度达到70%,计5分,每减少1%,扣0.2分,扣完为止。 |
由第三方进行参展商及专业观众满意度调查并做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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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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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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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绩效评价由申报单位自评后,市州商务(会展)管理部门进行审核评价或组织第三方机构审核评价,上述指标如有不适用指标,按折算分计算评分,省商务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抽查复核。评价得分80分以上,且符合申报要求,根据评价结果确认拟补贴金额。 |
附件5
国际认证或国际组织会员补助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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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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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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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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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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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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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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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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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发生费用明细 |
1. 2. 3. 4. 5.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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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经费额度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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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银行账号 |
开户行: 账 号: 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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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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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联系电话:
填报说明: 本表所指申报单位一般是指通过认证的展览项目承办方,如有特殊情况请说明。
附件6
支持国际宣传推广补助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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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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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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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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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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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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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国际宣传推广活动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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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经费额度 |
拟申请补助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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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银行账号 |
开户 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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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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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联系电话:
附件7
湖南省高端会展职业培训项目申请认定表
申请机构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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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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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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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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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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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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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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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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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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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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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人数 |
共 人。(附培训学员名册) |
培训形式 |
(面授、网络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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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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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 |
月 日至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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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安排(附具体培训计划及课程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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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课程 |
学时 |
课题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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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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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总数 |
人。其中,专职教师: 人,兼职教师: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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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论 课 教 师 |
姓 名 |
文化 程度 |
专业技术职务或 职业资格等级 (附复印件) |
承担课程 |
工作单位 |
专(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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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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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机构 意见 |
机构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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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厅会展处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8
承 诺 书
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
二、本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省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安全、税务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
三、本单位及所举办项目未发生群体性事件或知识产权纠纷造成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
四、本单位将积极配合会展、财政、审计等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会展统计,并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断提升项目品质和规模;
五、因本次申报项目取得的资金补助带来与其他主办、承办、执行等单位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六、本单位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负责,如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日 期:
附件9
XX市州申报会展资金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主要负责人签字:
序号 |
申报企业(单位) |
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
项目名称 |
审核 意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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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敬请关注“湖南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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