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会展)主管部门、财政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湘政办发〔2023〕59号)精神,全面提升我省会展业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根据《湖南省开放型经济与流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外〔2025〕2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若干措施(试行)》(湘商财外〔2025〕14号)相关管理要求,遵循“先建立项目库、后安排预算”的原则,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已于2025年9月印发《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2026年会展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经市州初审推荐、第三方机构评审,建立了省级会展项目储备库。现依据入库评审结果,按照“择优支持”原则,就2026年湖南省会展业发展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本次资金申报对象为已纳入省级会展项目储备库或党政机关保留举办清单内的项目,市场化主体申报的项目须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期间实施且取得成效,省委省政府有批示的按要求落实。支持范围包括以下十类:
1.办好重大经贸展会;
2.培育特色产业展会;
3.鼓励发展大型展会;
4.引进知名品牌展会;
5.引进高端国际会议;
6.鼓励参加国际品牌认证;
7.加强会展项目国际宣传;
8.支持企业境外办展;
9.提升会展场馆服务效能;
10.培育会展专业人才。
二、申报条件
1.在我省依法登记注册(引进的项目除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3.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或未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信用记录良好;
4.申报项目均为当年没有享受省级同类财政资金补贴的(不含省政府明确按“一事一议”支持的项目);
5.符合相关申报事项要求。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向当地市州商务(会展)主管部门申报。
(二)市州项目初审。市州商务(会展)部门会同财政局对所属地区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汇总,对有关申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确定本辖区内拟申报资金的项目名称和具体事项,填写XXX市州申报会展资金汇总表,再以正式公文形式联合行文上报省商务厅。2026年7月10日前提交申报纸质资料至省商务厅(申报文件、XXX市州申报会展资金汇总表及申报资料一式一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hnhz8181@163.com(注明申报地区,如:长沙资金申报资料—2026年),申报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三)省级评审及资金下达。省商务厅对各市州提交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提交第三方评审,对第三方评出的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经审定后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省财政厅按程序报批后下达资金。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州商务(会展)主管部门负责将本文件通知到辖区内各县区(市)商务(会展)主管部门和辖区内有关单位,并明确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资料的汇总上报工作(申报文件中注明具体承办部门、联系人、手机)。
(二)规范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当根据申报的具体事项要求,填写相应资料并胶装(如资料较厚,可分册胶装)成册。资料封面统一使用白色皮纹纸,左上角标注市州名称,字体字号为黑体2号,申报资料须编目录和页码。申报资料封面中间上面居中用二号黑体字标明“2026年XXX市会展项目资金申报资料”,并在封面中间用三号楷体字标明申报类型、项目名称、举办地点、举办日期、申报单位和申报日期。申报资料中所有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骑缝章(申报资料中注明盖章处需另行加盖公章),申报资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市州商务(会展)主管部门。各申报单位应留存一份申报资料以备核查。
(三)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要严把报送关,对于不符合本通知要求、资料不齐全、明显不合规(含失信企业)的对象,不得推荐上报。若属虚报,将追回申报资金并取消后三年的资金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加强资金管理。获得资金的单位应将资金用于举办展会活动,各级部门应加强对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联系人:任桂花,电话:0731—82295817,省商务厅会展处(邮寄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98号1号楼1318室),邮编:410001。
省财政厅联系人:吴劲夫,电话:0731—85165107,省财政厅外经处(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邮编:410015。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6年7月1日
敬请关注“湖南商务”
微信公众号
敬请关注“湖南商务”
微信公众号
湘公网安备430102020006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