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务服务局:
收到刘炫伶 代表《关于营造公平高效营商环境的建议》后,我厅根据工作职责,针对“对全省范围内招商引资项目未及时供地等问题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要求各县市及相关部门按照‘一事一策’原则逐一制定整改计划,逐步解决。建立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领域的容错纠错机制,消除干部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过程中的‘后顾之忧’”等有关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我省一直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我省深入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实施开放崛起五大行动,持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完善了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制度。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成立了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年会商一次、联络员每季商讨一次、专题会议不定期研究的议事制度不断完善。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湖南省政务领域信用信息记录征集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17〕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7〕28号)、《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湘政发〔2018〕18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湘发改优化〔2019〕527号)、《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湘发改公管〔2019〕961号)、《关于印发〈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湘发改公管〔2020〕20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完善了全省政务诚信建设顶层设计。特别是我厅和省发改委共同起草并以省政府名义出台《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其中第17条“打造诚信政府”,规定“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对在招商引资、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因违约毁约侵犯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大力开展招商引资违约失信问题专项整治,及时纠正政府招商引资中的违约失信问题。”该文件是近年来我省第一个以省政府名义颁布的促进和规范招商引资的政策文件,在制度层面为规范政府招商引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是强化了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履约考核。我厅一直大力推动落实省政府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省级签约项目的履约落地。为强化已签约项目的履约考核,督促招商项目诚信履约,我厅扎实推动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省级签约项目的诚信履约,制订了《省政府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省级签约项目履约考核办法(试行)》,在每月调度的基础上,对全省各市(州)在近两年内以省政府名义举办的重大招商引资活动中省级签约项目的履约、开工、资金到位情况进行考核管理;并根据《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73号)的规定,对考核排名前三名的市州分别给予奖励,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市州进行通报、约谈。通过严格、详细的考核制度,努力避免在省级签约项目履约过程中严重影响投资和营商环境的情况发生,同时,推动省政府将其纳入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的激励。既有效促进招商项目履约,也促进了我省诚信政府建设,推动了营商环境的优化。同时,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湘发改优化〔2019〕527号)要求,聚焦关切,破除一批“堵点”“痛点”,重点解决在市场准入、招投标、项目资金申报等方面设置不公平条款,“重承诺、轻兑现”“新官不理旧账”,惠企政策执行打折扣、设障碍等问题。
三是健全了领导干部考核激励体系。将诚信素质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奖励、提拔的重要考核指标。按照中组部的要求,我省2004年开始对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德才表现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分为总体评价和德能勤绩廉六项指标。其中“德”是作为年度考核第一项指标,是考核的最重要内容。而诚信是领导干部最基本的品质和最起码的要求,也属于 “德”考核指标的重要内容。2015年7月制定出台的《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测评结果运用办法(试行)》更是明确将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培养教育、表彰奖励、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同时,依照去年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办法(试行)》,保护和调动广大干部在招商引资和营造公平高效营商环境工作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今后,我厅还将和各相关部门一同努力,共同完善政务诚信制度体系,营造公平高效投资和营商环境,为深入推进“创新引领 开放崛起”战略实施、加快实现开放强省作出更大贡献。
湖南省商务厅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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