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丹军、毛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湖南企业出海法律服务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税务局、省金融监管局、长沙海关、人财保险湖南分公司等有关单位,充分吸纳相关建议,认真梳理工作基础,研究制定下步工作举措。现综合各方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政策支持与风险防控”
(一)关于企业出海合规评价。我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主管,下步,我厅将积极协调推动企业出海合规能力纳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
(二)关于出海合规提升计划。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指导意见》(湘政发〔2024〕14号)中“严控新设专项、整合存量资金”的要求,不宜单独设立专项。
(三)关于海外投资风险补偿。一是在对外投资合作领域中信保已设立政策性海外投资保险和项目险。覆盖汇兑限制、征收、战争及政治暴乱、政府违约等方面。我厅在对外经济合作专项资金中安排了突发事件处置和风险防范费用支持方向,对境外项目的海投险、项目险及境外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费最高补贴50%。二是在对外贸易领域我厅已联合省财政厅出台汇率避险及优惠支持政策。包括《湖南省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产品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工作方案》《湖南省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便利优惠融资办法》等文件,相关企业可按程序申报。其中,在汇率避险方向设立了5000万元省级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实行“免保证金、免抵押、不占用企业授信额度,政企共担风险、银行点差优惠”扶持政策。三是在商业保险领域我省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保财险等3家财险公司已开发企业海外保险产品。比如,海外知识产权侵权及被侵权责任保险、海外知识产权法律费用保险、境外展会专利纠纷法律费用保险等5个保险产品,基本可满足企业出海保险保障需求。人财保险湖南分公司在现有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基础上,加大对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新能源等湖南优势产业的支持,并延伸至海外工程承包、境外园区建设等领域,加快在我省落地知识产权海外侵权、海外维权、海外纠纷法律费用、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保险等现有创新产品,并探索“政治风险”在部分企业及国家的推广。
(四)关于建立风险预警平台。2026年2月11日,由商务部牵头建立的“国家层面海外综合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该平台是中国企业出海的国家级一站式公共服务门户,拥有新闻动态、监测统计、公共服务、国别指南、政策法规、风险预警、领事保护、专业服务、在线办事、地方平台、境内外机构链接等功能,可提供国别风险查询、中信保对接、合规工具、在线审批、融资对接、领事保护等实用服务。我厅对“湘企出海%2B”综合服务平台不断进行丰富完善,强化服务功能,吸引更多税务、法务、财务、安全等专业服务机构及银行、信保等金融机构入驻,完善业务指南、政策解读、资金申报、项目管理、风险提示、经贸撮合等功能。加强与“国家层面海外综合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
二、关于“推进企业出海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一是建立企业出海线下综合服务平台。我厅正在筹建“湖南企业出海综合服务港”这一线下平台,集成“出海”公共服务、专业服务资源,涵盖业务咨询、展示、洽谈、培训、会议等功能,打造对外投资合作“桥头堡”“服务站”。依托该平台,将面向境内外积极引入国际仲裁机构、涉外律师事务所等高端法律服务机构。除基本涉外法律服务之外,还将个性化、针对性提供风险诊断、专家咨询、法律培训等服务产品。
二是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培育。在湖南自贸试验区设立律师事务所7家,设立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2家,开启中部地区港澳联营所先河。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和我省企业“出海”需求,在哈萨克斯坦、尼日利亚、老挝等地设立境外分支机构7家,数量居中部六省第一,有效防范化解企业“走出去”遇到的法律风险。
三是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依托湘潭大学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分批建立省级律师行业、仲裁行业领军人才库和涉外律师、涉外仲裁人才库,组织24名涉外律师赴北京上海知名律所跟班学习。联合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举办培训班14期。目前,全省涉外律师604名,占律师总数的2.3%,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其中26名律师入选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数量位列中部六省第二。
四是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市场培优。省司法厅全面启动在省贸促会、中央法务区、自贸区设立涉外法律专项服务基地,发挥全链条、广辐射法律服务集聚效能,有序引导涉外业务和资源汇聚。组织开展涉外律所和涉外企业交流互访,推动涉外法律服务需求侧与供给侧精准对接,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涉外法律服务2800余次。指导省律协发布《对非经贸服务清单》,编印《企业涉外法律风险指引》,组织涉外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全程派驻第四届中非经贸博览会,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服务,为中非经贸博览会注入法治“动能”。
三、关于“推动建立行业协作机制”
一是深入推进“抱团出海”。进一步完善“抱团出海”机制,促成“走出去”企业合作协同,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抱团出海。定期举办湖南省对外投资合作重点项目对接会,建好省企业“走出去”联盟。发挥中国—巴西农业科技产业园、阿治曼中国城等湖南境外经贸合作区平台枢纽作用,密切与东道国园区的互联互动。持续推进“投资带贸易、投资带工程、外经促外贸”“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跟进”“援外项目%2B产业链合作”等发展模式。不断出台激励举措,引导三一、中联、山河智能、隆平高科等链主企业发挥渠道、品牌、资源优势,通过分包配套、联合参展、共享海外仓、共建境外经销网络等方式,带动省内上下游中小零部件、配套加工企业抱团开拓海外市场。
二是强化调解工作机制。推动出台并积极贯彻落实《湖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涉外法律服务专家库,依托高等学校、研究机构等加强涉外调解、公证、仲裁、律师等法治人才培养。鼓励省内调解组织、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和仲裁机构参与涉外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建立外籍专家咨询机制,加强与国际商事调解组织、仲裁机构之间的合作交流”。
四、关于“强化人才支撑与政策落地保障”
(一)关于建立人才培养与引进体系。
一是加大人才引进支持力度。省财政厅联合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出台海外优秀人才、高层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支持政策,对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包括海外湘才)给予一次性奖补。
二是加强涉外法律队伍建设。省委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工作,批复同意成立省司法厅涉外法治工作处,承担推进全省涉外法治工作,出台实施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制度文件。制定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方案,依托湘潭大学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分批建立省级律师行业、涉外律师人才库,组织涉外律师赴北京上海知名律所跟班学习,联合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举办培训班。部署实施公证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培育一批懂金融、知识产权、涉外法律服务、能熟练运用互联网、擅长管理的高层次、高技能的复合型人才。指导仲裁机构优化仲裁规则、引进国际化专业人才、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组织部分涉外人才和领军人才赴国际一流仲裁机构跟班学习,全面提升我省涉外仲裁的专业水准与国际公信力。联合省国资委、省工商联就企业法务体系建设、对外投资、出口管制和制裁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等内容,对我省有涉外业务国企和重点民企法务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企业把好涉外法律事务“第一道关口”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强化涉外法务人才培养。引导高校加强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全省高校紧密对接企业出海法律服务需求办好相关专业。联合省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发布《湖南产业发展急需学科专业目录(2025-2026年)》,将涉外法治、国际传播等急需学科专业纳入其中,鼓励、引导有条件的高校积极增设目录内急需学科专业。支持高校联合企业建设国际化人才培养交流平台。省教育厅支持湘潭大学聚焦涉非(洲)法治人才培养,联合省高院、省司法厅、省商务厅、三一集团等10家单位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成立协同培养创新基地管理委员会。目前,该基地已建成“中国—非洲法律培训基地”“非洲法律查明中心”等国家级平台,开设涉外法治方向班,打造跨学科、国际化的非洲法师资团队,开发《对非贸易法律实务》《国际商事仲裁》等特色课程,以及《非洲法导论》《非洲环境法》《南非法专题》等教材,形成了鲜明的“法律%2B外语%2B产业”跨学科培养特色。
(二)关于“继续优化口岸通关流程,用好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便利外籍人员商旅往来”。科学推进长沙机场T3航站楼海关旅检集中作业场地建设,确保高起点、高标准建成,并做好场地验收和搬迁,打造内陆空港标杆。持续推进“智慧旅检”场景链建设和应用,提升张家界荷花机场旅检现场智能化水平。通过科技赋能,进一步压缩进出境人员通关时间,提升通关体验。
(三)关于发挥商协会作用。我厅坚持引导境外湖南商协会规范健康发展,注重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我厅定期召开境外商协会工作座谈会,督促引导境外湖南商协会持续搭建合作交流和供需匹配平台,配合省内办好各类经贸活动,向湘籍企业宣传当地政策法规和投资环境,帮助企业融入当地社会,助力省内招商引资、湘企湘品出海。在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求境外湖南商协会及时出面协调交涉,配合国内处置好突发事件,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维护海外人员安全。指导湖南省进出口行业协会协调资源,畅通行业信息渠道,强化企业对接联动,搭建公共共享服务平台,引导企业抱团开拓国际市场,持续健全开放型经济协同发展机制。引导经济类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湘代表机构更好发挥桥梁作用,借助其本地化优势降低企业出海拓市的门槛和风险。
湖南省商务厅
2026年6月18日
敬请关注“湖南商务”
微信公众号
敬请关注“湖南商务”
微信公众号
湘公网安备430102020006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