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宇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湘潭“产贸融合”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支持长株潭三市联合申报省级产贸融合示范区
(一)关于协调三市贸易平台与保税监管区域深度协同,支持湘潭综保区开展监管模式改革与业态创新试点的建议。前期我们已出台支持湘潭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专项措施、湖南自贸试验区与综合保税区统筹发展措施,深入推动海关总署23项综合改革措施在湘潭综合保税区落地,支持湘潭综合保税区开展海关监管模式创新试点,目前优化“一票多车”货物进出区、卡口分类分级管理、支持保税维修提质升级等措施已在湘潭综合保税区落地生效,有力提升综合保税区开放能级。
(二)关于将湘钢、湖南裕能等企业纳入省级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保障名单的建议。我厅将立足职能职责,积极联动省工信厅等部门推动湘潭产贸融合高质量发展,将湘潭钢铁集团(湘钢)、湖南裕能等龙头骨干企业及其核心配套企业,全面纳入省级制造业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保障范围。同时聚焦产业链短板与痛点,支持湘钢等龙头企业围绕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产品附加值与质量稳定性,夯实“湘品出海”的产业基础。通过“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鼓励龙头企业向本地中小企业开放供应链体系,发布采购需求清单,提升本地配套率,降低物流与交易成本,形成“龙头引领、配套跟进、集群出海”的良好生态。
二、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一)关于积极申报国家级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区域的建议。我省高度重视两业融合工作,印发实施了《湖南省“两业融合共进”行动方案(2024-2027年)》,并在全国首次提出“嵌入式”“强链式”“延伸式”3类融合模式,明确了13个重点行业的融合路径,推动新材料产业与科创服务融合发展,将围绕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储能、碳基、陶瓷、装配式建筑等领域,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新材料创新平台,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当前,国家发改委重点围绕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中试验证、计量与检验检测、质量认证、品牌培育、知识产权运营等7个方面,组织产业基础好、改革需求高、具有代表性的地区开展以市域为单位的两业融合试点工作。前期,我省长沙、株洲获批。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要求,指导湘潭依托产业基础和发展需求,积极申报国家两业融合区域试点。
(二)关于支持湘潭综保区优化,享受跨境贸易便利化、海关监管创新等政策支持的建议。近年来,海关总署等20多个国家部门和单位持续联合开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从简化通关流程、优化监管模式、强化互联互通、深化制度创新、细化惠企服务等方面,创新出台更具针对性、含金量的便利化措施,我厅积极支持各综保区先行先试,抓好这些措施落地见效。同时将积极联合长沙海关等部门,指导长沙海关25项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在湘潭实施,落实提前申报、两步申报、集中汇总征税、分送集报,升级多式联运,推动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减免税精准落地,推进海关智慧监管,赋能湘潭核心产业,深入推进国家复制推广经验及海关监管创新经验在湘潭实施,全面助力湘潭市提升外贸能级。
(三)关于争取将长株潭产贸融合协同联盟纳入国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同步申报国家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产业基地的建议。目前国家层面已停止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且暂无“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产业基地”支持政策,我厅将向商务部建设司提出相关建议。同时,我们支持湘潭符合条件的企业对其产品满足“同线同标同质”要求作出自我声明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认证,我厅会同省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对“三同”企业和认证产品的宣传推介;鼓励湘潭优势产业充分利用“湖南内外贸一体化融合发展博览会”等平台,推动国内国际市场供采对接,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四)关于对接中非经贸博览会战略,在湘潭综保区设立中非经贸合作专项平台,享受税收优惠与通关便利的建议。为助力湘潭市优势产业开拓非洲市场,我厅积极协助湘潭吉利对接阿尔及利亚工业部推进KD项目,2025年第四届中非经贸博览会首次设立湘潭中部国际机械园分展馆,并邀请非洲重点国家、国际组织及境外采购商赴湘潭参会观展。下一步,我厅将从贸易便利、金融服务、物流体系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中非经贸服务体系,进一步为中非产业链合作赋能。指导中非经贸深度合作服务基金做好项目储备、投资和管理工作,力争打造一批跨境产业链标杆项目。此外,当前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权限归属中央,省级及以下地方政府、税务部门无权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我厅将联合当地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强税费政策的宣传和辅导,密切跟踪相关税费政策落地实施情况,强化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指导。
(五)关于加快实现湘潭中部国际机械园纳入自贸协同区,推动工程机械再制造“出海”的建议。2022年,省自贸办借鉴其他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做法,综合考虑我省各市州申报情况,在12个市州设立了24个湖南自贸试验区协同联动区,其中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含湘潭综合保税区)为联动区之一。2025年4月,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产业园区合作共建的实施意见》(湘发改园区〔2025〕197号),支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合作共建包括“飞地”园区、扶持共建等模式,湘潭市与长沙市可围绕产业发展优势互补互融、共建共享,充分发挥长株潭园区辐射带动作用,共同推动全省园区高质量发展。同时,我厅也将全力支持将湘潭中部国际机械园纳入湖南自贸试验区协同联动区范围,推动工程机械再制造“出海”。
三、支持湘潭产贸融合项目纳入全省“三高四新”战略重点项目库
(一)关于在用地、用能、融资等要素上给予倾斜的建议。近年来,我厅联合有关单位推动出台了《湖南省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湖南省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便利优惠融资办法》《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产品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工作方案》等多项政策举措,进一步加强外贸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对小微企业出口信保统保平台上限提至800万美元,一般企业保费支持比例最高至50%,单个企业最高支持可达200万元;支持对中小微企业开展无抵押出口订单融资和出口信用保险融资服务;推进汇率避险风险补偿模式,对中小微企业购买汇率避险产品实施“两免一补一优惠”。湘潭市可组织符合条件的湘潭产贸融合企业申报出口信用保险、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便利优惠融资、汇率避险等项目,我厅将联合省财政厅等单位按政策给予支持。
(二)关于“省级财政设立产贸融合专项补贴”的建议。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指导意见》(湘政发〔2024〕14号)文件要求,要加强专项资金统筹,严格控制专项资金数量,新增工作任务所需资金原则上通过既有专项资金解决,一般不新设专项资金。我厅将联合省财政厅,依托现有的开放型经济与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安排、重点倾斜支持湘潭产贸融合平台建设、海外仓布局及国际物流通道建设。同时,我厅鼓励湘潭企业根据产品特性、市场方向和时效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开放平台和通道资源,提升物流效率、降低运输成本。
(三)关于对湘潭综保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与业态创新给予专项补助的建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湘政办发〔2024〕13号)已经明确了财政支持方向,对支持范围的湘潭综保区提质通关、保税维修等业态创新项目,将根据项目实施成效和实际投入,按现有政策给予支持,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将继续指导湘潭综保区做好综保区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申报工作。
感谢你们对湖南商务和开放型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商务厅
2026年6月15日
敬请关注“湖南商务”
微信公众号
敬请关注“湖南商务”
微信公众号
湘公网安备430102020006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