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海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系统支持我省中小民营企业安全稳健出海发展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长沙海关等有关部门,充分吸纳相关建议,认真研究下步工作举措。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组建‘湖南省中小企业出海发展协同服务工作组’”
(一)建立多部门常态化协同工作机制
我厅与省发改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信保湖南分公司、进出口银行湖南分行、中信银行湖南分行等省直部门和金融机构成立党建协作机制,加强横向协同,合力推动对外投资合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长沙海关、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省贸促会等单位共同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行动,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部门出海服务会商机制。聚焦政策入企、市场开拓、国际人才、管理提升、跨境金融、权益保护等六个方面,加强中小企业出海服务,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格局。
一是境外投资管理实现一网通办。依托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在境外投资领域已实现企业主体管理、数据统计监测、事后报到报告、再投资管理以及境外投资证书办理、变更、注销的线上闭环管理,真正做到了境外投资 “一网通办、全程无纸化、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是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全业务一网通办。升级湖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集成货物申报、税费支付、企业资质备案、出口退税、许可证件申领等25大类900余项服务,实现了跨境贸易业务全链条全环节的“一网通办”。
三是升级“湘企出海%2B”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丰富服务资源,强化服务功能,吸引更多税务、法务、财务、安全等专业服务机构及银行、信保等金融机构入驻,完善业务指南、政策解读、资金申报、项目管理、风险提示、经贸撮合等功能。加强“湘企出海%2B”综合服务平台与“国家层面海外综合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常态化开展中小企业线上合规赋能培训,推出“法律云服务”直播课程。
四是强化线上税务服务功能。依托国家税务总局“税路通”,帮助“走出去”企业了解国际税收资讯,规避涉税风险。发布《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90份,覆盖115个国家和地区,涵盖中资企业主要投资目的地。推出《全球税讯》等产品,动态更新境外涉税信息。在“税路通·税收服务‘一带一路’”专栏发布《税收指南》,帮助企业查询。持续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限,推行无纸化申报。
(三)布局线下综合服务网络
一是织密企业出海线下服务网络。按照商务部有关部署安排,依托条件成熟的境外合作区和境外湖南商协会,稳步推进“海外综合服务站”建设。依托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构筑市州、区县、园区全覆盖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一张网”,整合326家优质机构和近百位专家构建“线上线下双轨%2B专家智库”服务体系,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9类服务。编印《湖南省中小企业出海支持政策汇编》,汇总国家、省级和市州出海政策58条,整合政府、金融、法律、咨询、市场等多方服务资源,发布首批18家服务机构、50个服务产品和10名服务专家名单。
二是完善实体贸易服务站点。支持各市州设立外贸综合服务中心,为外贸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推动成立湖南省进出口行业协会,进一步畅通行业信息渠道,强化企业对接联动,搭建公共共享服务平台,引导企业抱团开拓国际市场。在重点园区、综保区布设海关服务站点,根据企业实际诉求、项目落地进度动态优化线下窗口服务,为出海企业提供政策宣讲和业务指导。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外汇管理局、长沙海关等部门合作,分析研判形势,共同引导支持企业合理有序开展境外投资。建好湖南对外开放综合服务平台,升级“湘企出海%2B”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打造企业出海“一站式”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将外贸综合服务中心升级为内外贸服务中心。
二、关于“创新产业组织模式,推行‘链群式’协同出海路径”
(一)深入推进“抱团出海”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我省企业“走出去”联盟作用,定期举办湖南省对外投资合作重点项目对接会,鼓励联盟成员合作,进一步完善“抱团出海”机制,促成“走出去”企业合作协同,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抱团出海。二是根据《湖南省对外投资合作重点培育项目认定办法》,鼓励企业抱团出海,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重点培育项目费用支持。三是支持“跨境电商%2B海外仓”发展,累计培育长沙非拓、博深实业、至美通等13家公共海外仓企业,推荐我省3家企业为商务部公共海外仓重点联系企业,提升湖南企业国际物流竞争力。支持湘企在非洲建设公共海外仓,目前已在非13个国家建设公共海外仓16个,均已投入使用。
(二)持续搭建企业出海活动平台
近年来,我厅先后组织企业赴卢旺达、南非、刚果(金)、津巴布韦、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德国、芬兰、泰国等多个国家开展投资对接,邀请马达加斯加、坦桑尼亚等政府代表团来湘考察。统筹境内外展会资源,在境外举办湖南装备与制造走进东盟投资推介会等一系列投资促进活动。联合工商银行、中信银行、汇丰银行等金融机构举办多场跨境投融资政策宣讲及政银企对接会。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完善“抱团出海”机制,定期举办湖南省对外投资合作重点项目对接会,发挥好中国—巴西农业科技产业园、阿治曼中国城等湖南境外经贸合作区平台枢纽作用,密切与东道国园区的互联互动。持续推进“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跟进”等发展模式,引导三一、中联、山河智能、隆平高科等链主企业发挥渠道、品牌、资源优势,通过分包配套、联合参展、共享海外仓、共建境外经销网络等方式,带动省内上下游中小零部件、配套加工企业抱团开拓海外市场。
三、关于“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筑牢‘全链条’出海合规保障防线”
(一)强化海外风险预警防控工作。
一是依托商务、外事、司法、海关、外汇、信保等部门现有业务系统及数据资源,构建多部门协同的企业出海风险防控工作格局。常态化监测境外总体风险、国别风险和项目风险,通过“湘企出海%2B”综合服务平台、行业协会、企业服务专班、政策宣讲会等渠道,定向推送风险提示、政策变动、防范指引等信息,为企业提供海外风险预警服务。
二是突出海外风险防控和突发事件处置。严格执行“危地不往、乱地不去、危业不投”要求,指导企业做好境外项目风险评估,定期排查我省企业海外用工情况及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控措施。完善以海外湖南商协会、我省企业境外分支机构为支点的境外服务网络建设,延伸我们在海外的触达范围。密切与公安、外事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及时协同解决“走出去”企业各类突发事件。
(二)优化海外风险分担配套机制
一是落地汇率避险风险补偿金。我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产品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工作方案》(湘商贸〔2024〕17号),设立5000万元省级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实行“免保证金、免抵押、不占用企业授信额度,政企共担风险、银行点差优惠”扶持政策,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资金从省级开放型经济专项资金统筹保障。
二是完善出口信保配套扶持。省级层面已设立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便利优惠融资、汇率避险产品、出口信用保险等多项风险补偿金,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强化外贸风险防控,全面提升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在后续制定政策时,积极研究代表所提建议,进一步深化与信保机构、合作银行协同,简化流程、降低成本。
(三)组建湘企出海法律支援服务团
一是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培育。在湖南自贸试验区设立律师事务所7家,设立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2家,开启中部地区港澳联营所先河。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和我省企业“出海”需求,在哈萨克斯坦、尼日利亚、老挝等地设立境外分支机构7家,数量居中部六省第一,有效防范化解企业“走出去”遇到的法律风险。
二是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省司法厅先后制定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方案、涉外仲裁人才培养方案。依托湘潭大学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分批建立省级律师行业、仲裁行业领军人才库和涉外律师、涉外仲裁人才库,组织24名涉外律师赴北京上海知名律所跟班学习。联合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举办培训班14期。目前,全省涉外律师604名,占律师总数的2.3%,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其中26名律师入选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数量位列中部六省第二。
三是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市场培优。省司法厅全面启动在省贸促会、中央法务区、自贸区设立涉外法律专项服务基地,发挥全链条、广辐射法律服务集聚效能,有序引导涉外业务和资源汇聚。组织开展涉外律所和涉外企业交流互访,推动涉外法律服务需求侧与供给侧精准对接,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涉外法律服务2800余次。指导省律协发布《对非经贸服务清单》,编印《企业涉外法律风险指引》。
下一步,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人才高地建设,培育壮大本土涉外法律服务力量,支持省内律师事务所设立境外分支机构,拓展跨境法律服务版图。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完善重点外贸企业法治服务保障机制,常态化开展涉外法治帮扶。联合编印《“走出去”企业加强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工作指引》,围绕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走出去”业务,突出海外合规经营、国别风险识别、高危行业规避、安全防护措施、法律纠纷应对等重点内容。
四、关于“深化能力提升工程,培育跨境‘复合型’经营人才”
(一)常态化开展出海合规实战培训
围绕提升“走出去”企业海外合规经营能力,提升全省外经队伍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我厅每年定期举办全省“走出去”业务培训班,邀请法律、财会、税务、安保等领域专家授课,宣介审计、评估、尽职调查、财务税务等知识政策,定期组织开展海外安保专题培训。组织省内相关企业参加由商务部、国家级商协会举办的海外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培训活动。围绕培养中小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为抓手,支持中南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等院校机构举办省级高级研修班,对全省相关产业中小民营企业专业人才集中培训。
(二)深化校企共育跨境实用人才
一是加强相关学科专业建设。省教育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湖南产业发展急需学科专业目录(2025-2026年)》,将涉外法治、国际传播等急需学科专业纳入其中,鼓励、引导有条件的高校积极增设目录内急需学科专业。部分高校已探索开设“跨境合规与运营”等相关课程,为培养“懂专业、通规则、善风控”的复合型人才奠定基础。
二是深化产教深度融合。积极引导高校聚焦区域产业优势,与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开展合作。支持湖南工商大学立项建设跨境电商省级现代产业学院,打造集专业理论建构、产业创新、人才培养于一体的“基地%2B阵地%2B高地”协同育人模式,着力培养既懂专业技术、又通国际规则和跨境经营的复合型人才。
三是持续深化教研教改。紧扣企业出海产业发展需求,全省高校加强相关学科专业内涵建设,建有相关国家级一流课程10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以及省级一流课程69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2025年,立项相关教研教改项目37项,其中重点14项、一般23项。在2025年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本科)评选中,跨境电商等支持企业出海发展相关成果获二等奖4个。
四是突出企业高层人才培养。以建设博士后站点为载体,支持我省中小民营企业培养高层次人才。支持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明和光电设备有限公司、英氏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0余家中小民营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完善企业、高校“双导师”制度,助推企业培养博士后青年创新人才。
下一步,持续深化出海人才队伍建设,将中小民营企业安全稳健出海纳入高级研修项目重点培训范畴。优化全省博士后站点整体布局,支持中小微企业联动高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持续增强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集聚能力。推动高校学科专业建设与企业跨境发展需求精准适配,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支持省内重点高校联动龙头出海企业、行业协会,开设“跨境合规与运营”微专业及特色课程模块。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高校联合行业龙头企业组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引导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课程研发、实习实训等全过程,精准匹配跨境产业高质量发展人才需求。
五、关于“拓展市场对接渠道,提供‘伴随式’市场开拓支持”
一是提高经贸对接针对性和实效性。在第139届广交会期间,我厅组织27家企业在广州举办湖南外贸产业集群供需(春季)对接活动,累计意向成交额近200万美元,进一步为省内中小企业拓展多元化出口市场;组织22家企业参加第41届香港春季电子、家居、礼品、印包国际展,搭建81平米湖南特装形象馆,重点突出湖南陶瓷和烟花产品展示,帮助我省陶瓷企业获得有效客户50余家。持续放大广交会线上平台效能,联动线下精品经贸小团出访,形成“线上常年拓客%2B线下供需对接”双线联动模式,不断拓宽外贸数字化获客渠道。
二是营造良好跨境经营环境。密切与重点国家投资贸易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驻华使领馆、地方政府、行业组织的对接联络,邀请重点国家部长级官员和驻华使领馆代表来湘对接考察。定期召开境外商协会工作座谈会,督促引导境外湖南商协会搭建合作交流和供需匹配平台,帮助企业融入当地社会,助力省内招商引资、湘企湘品出海。指导湖南省进出口行业协会协调资源,畅通行业信息渠道,强化企业对接联动,搭建公共共享服务平台,引导企业抱团开拓国际市场,持续健全开放型经济协同发展机制。引导经济类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湘代表机构更好发挥桥梁作用,借助其本地化优势降低企业出海拓市的门槛和风险。
三是强化对国际市场开拓的支持。我厅联合省财政厅、省贸促会发布了《2026年“湘贸全球”重点境外展会目录》,涵盖200余个国际知名展会,对企业赴境外参展的展位费可进行最高70%的补贴,对人员费、展品运输费均有相应补贴支持。落实《湖南省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5〕20号)中关于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市场认证、国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统筹开放型经济与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降低拓市成本。
湖南省商务厅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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