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璇等3位委员:
您提出的《集成创新制度型开放新机制高标准推进我省自贸区和先行区建设》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集成‘准入、监管、检测、关税’改革,优化市场准入机制”
1.关于“借鉴浙江通关经验,采取“提前申报”“两段准入”“先放后检”等措施”的建议。长沙海关已经实施了相关改革措施,对进口铁矿砂等矿产品适用“先放后检”模式,对进口粮食运用“两段准入”“附条件提离”,2025年3月长沙海关进口“提前申报”应用率64.90%,出口“提前申报”应用率59.03%,为企业降本增效,取得较好效果。
2.关于“借鉴上海监管经验,建立数智融合海关监管系统”的建议。长沙海关深入推进智慧海关建设改革,不断提升海关监管智能化水平,如:“出口烟花爆竹辅助监管”项目,压缩通关时间20%以上,为企业节约综合费用1500万元/年;“食品安全领域送收样智能化监管”项目,集成北斗定位、图像识别、物联网及云端控制等技术,实现食品送收样全过程100%进系统、信息化,可追溯;“免税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项目,实现与科技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并在办理了全国首票适用简易程序管理的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业务。
3.关于“借鉴广西检测经验,建立与各国有机衔接的验证检测机制”的建议。湖南自贸试验区已推动国内企业首次与马来西亚标准与工业研究院SIRIM达成合作,在自贸试验区成立合资公司,采取“合资共营”模式,简化认证流程,在全国首次实现为企业出口至马来西亚等东盟国家提供集“认证、检验、加速通关”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实现国内企业出口至马来西亚等东盟国家的产品认证程序从10个环节缩短至3个环节,认证时间由90天缩短至30天,认证检测成本降低40%,认证成功率由60%左右提升至95%以上。
4.关于“出台对策性关税,解决国家间关税差异造成企业绕道生产问题,如提请国务院扩大低关税国家和产品的范围,尤其是扩大对非洲国家及其产品的零关税范围”的建议。《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9号),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扩大了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省财政厅每年开展关税政策调研,并向中央研提关税调整建议,多项关税调整建议被采纳,有效降低企业生产经营负担,全力支持企业发展。下阶段,省财政厅将会同相关省直单位继续做好相关工作,积极向上反映企业政策诉求,争取政策支持。
二、关于“集成国际规则‘评估、接轨’机制改革,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
截至2024年底,我省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141项,对标准化工作重视程度、国际标准化工作、对标达标等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形成了“湖南标准”现象。一是发挥国际标准化组织起重机标委会(ISO/TC96)、烟花爆竹标委会(ISO/TC264)等技术支撑平台作用,深化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大力推进中国标准海外应用,在国内率先开展了安化黑茶、工程机械二手设备等特色地方标准的外文版工作。二是建立国际最新标准搜寻与评估机制,湖南省标准信息服务平台以及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平台建成以来年访问量均在200万次以上。其中,湖南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可提供贸易伙伴最新技术法规、标准草案的查询服务。并开设有湘非经贸技术性贸易措施专栏,服务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建设,以标准“走出去”带动产品、技术、装备和服务“走出去”,形成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三是建立标准创新中心。打造“一联盟(国际标准化交流平台)、三中心(标准制定授权中心、清真认证中心、安规强检中心)”为核心架构的湖南自贸试验区标准合作创新中心,为中国企业出口产品提供“认证、检验、加速通关”一站式服务,目前已依托该中心推动美的集团净味、抑菌冰箱分级标准成为马来西亚国家冰箱行业准入执行标准。
下一步,省直相关部门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一是强化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培训,全面提升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能力,组织开展对企业专题培训,有效提升企业认知度。二是组织龙头企业、专家等开展国外技术法规的评议,促进解决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标达标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标准水平,加快与国际接轨。四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平台,充分发挥标准化平台作用,助力国际贸易发展。
三、关于“集成‘转型激励、中介培育、服务保障’机制改革,建立促进新型易货贸易发展机制”
近年来,湖南自贸试验区积极推动新型易货贸易创新发展,积极向国家相关部委争取试点,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现已制定出台《支持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明确“支持搭建新型易货贸易管理平台”,已出台《高质量建设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明确“支持推进对非新型易货贸易。鼓励企业开展新型易货贸易试点,对试点企业进行综合考评并分档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2024年我省对非新型易货贸易交易总额近亿元,全国排名第一,同时联合中信保出台了对非新型易货贸易信保专项产品,完成第一单投保。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中非双方政策协调,在契合非洲国家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动对非新型易货贸易提质上量。
四、关于“集成‘金管、融资、司法’等服务体系改革,建立制度型开放区金融服务长效机制”
1.关于“建立自贸区金融管理服务中心”。省委金融办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沟通,认为建立金融管理服务中心,有利于优化我省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后续将持续关注有关工作进展,支持具备条件的主体牵头设立自贸试验区金融管理服务中心。
2.关于“引进银行、保险、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仲裁、公证等服务机构进驻两区,向区内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并提供司法援助与服务”。聚焦两区建设需求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金融等服务。一是在司法服务方面,建设湖南(长沙)涉外中央法务区,长沙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长沙公证处、长沙国际仲裁中心、长沙市湘融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集中入驻,汇集律师、公证、仲裁、调解等优质法律服务资源,打造了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新高地”。推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湖南设立“中非庭审中心”,落户长沙自贸会展片区,全力构建中非经贸纠纷解决优选地。2024年组织近百名律师走进长沙中非经贸产业园深入调研了解涉非(洲)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办理涉诉案件70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12000余次,主持调解各类案件5000余件,举办各类专业培训活动60余场,开展园区巡回送法活动30余次。二是在金融服务方面,引导工商银行设立中非跨境金融服务中心,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设立自贸区特色支行,覆盖长沙、岳阳、郴州等三大自贸片区;支持长沙银行在高桥大市场等地设非洲小币种兑换站(覆盖兰特、先令等10种货币)。引入埃及银行、南非标银等6家非洲机构,发布《非洲投资指南》降低企业信息成本。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充分发挥金融创新优势,提升跨境金融服务,纾解企业融资难题。如浦发银行长沙分行成功落地湖南省首单非洲领事馆跨境业务。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联合中信保通过“出口订单融资、信保担保”模式,缓解中小企业“预付款压力”。工商银行中非跨境金融服务中心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信用,为上下游供应商提供应收账款融资、仓单质押等服务。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创新“海外仓质押融资”,通过物联网监控海外仓货物,动态评估质押价值。
感谢您对湖南自贸试验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商务厅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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