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提升跨境
贸易便利化水平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口岸)管理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口岸办关于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我省口岸营商环境,助力“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实施,我厅商长沙海关等口岸管理部门研究制定了《湖南省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若干措施(试行)》,现予印发。
各地商务(口岸)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口岸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湖南省商务厅
2018年7月17日
湖南省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若干措施
(试行)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口岸办《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试行)》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我省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全省外贸追赶式跨越发展,省商务厅(省口岸办)商长沙海关等口岸管理部门研究制定了提升全省跨境贸易便利化的若干措施,具体如下:
一、 提升水运口岸集装箱作业信息化水平
1、加快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和港口提箱作业信息电子化流转。建立完善岳阳城陵矶港、长沙霞凝港“网上营业厅”系统,实现预约集港、提箱计划申报、缴费、综合查询、24小时网上受理等服务功能。
2、取消海运提单换单环节。协调推动进出口企业、港口企业、船公司加快实现提货单电子化。报关报检环节不再要求进出口企业提交纸质海运提单/提货单。
3、推广无纸化。推行“无纸申报、无纸放行”。简化报关报检随附单据,减少单证流转环节和时间。推进税单无纸化,提升无纸化综合效率。
二、 优化报关报检和查验
4、加快整合通关、检验检疫作业流程。取消通关单,改变报关报检“串联”流程,实现报关、报检同步“并联”受理。在口岸现场、网站公开口岸通关流程、环节以及所需单证情况。
5、实施提前报关和预约通关。船舶代理公司可在船舶抵达口岸2 日前传输舱单、转关单等转关数据,实现单证手续与货物运输同步进行。企业可预约查验单位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办理查验手续。
6、推进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对进出口运输工具,探索海关、海事、边防等查验单位联合到场实施登临查验,一次作业、一次完成。
三、降低口岸通关环节成本
7、规范和降低口岸收费。加强收费检查,治理口岸经营服务企业不合理收费,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问题。建立口岸服务企业招投标制度,逐步引入竞争企业。扩大各项跨境贸易、物流服务业政府采购和采信范围,由进出口企业自主选择跨境贸易服务机构,禁止利用行政权力或垄断性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
8、制定口岸“一站式阳光价格”清单。建立健全口岸收费监督管理协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梳理收费项目,针对外贸进出口企业制定详细的“一站式阳光价格”清单,在口岸现场、报关大厅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公示,清单以外费用一律不得收取。
9、扩大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政策范围。将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到全省一类口岸、综保区、保税物流中心及口岸作业场所。
四、加强外贸进出口服务
10、提升优惠原产地证利用水平。实施“清单管理”、“即报即签”,推动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对重点企业实行“一对一”服务。
11、实行报关报检资质一次申报。企业注册登记同时一次性取得报关、报检资质。加强跨境贸易企业AEO认证工作。
12、加强外贸融资服务。扩大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无抵押式担保融资、出口退税账户托管便利融资、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无抵押式信保保单融资等政策覆盖范围,缓解外贸“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五、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13、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完善地方特色项目功能。巡回举办“单一窗口”标准版企业推广培训会,提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覆盖率。
14、加强“单一窗口”应用服务。组建9198“单一窗口”热线服务团队,建立“单一窗口”标准版常见操作问题在线知识库,形成专家坐席处理问题机制。
六、建立口岸通关意见投诉反馈机制
15、畅通口岸通关环节沟通交流渠道。利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省开放型经济服务投诉热线电话等渠道,收集和回应解决进出口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改善企业通关体验。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长沙海关,省公安边防总队。
湖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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