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局、财政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以及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加力扩围支持汽车、家电、数码产品、家装厨卫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制定的《2025年汽车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和《2025年家电、数码产品和家装厨卫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补贴审核和资金拨付
各市州要切实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领域补贴审核和兑付进度,增强消费者参与以旧换新补贴活动体验感。用好用足超长期特别国债,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按规定对资金使用进度适时进行动态调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强活动监督管理
各市州要用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咨询热线和12345等咨询投诉平台,及时回应公众诉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商务部门要把牢补贴申请审核关,对发生违规经营、虚开发票、骗补套补等违反以旧换新政策规定的商家,要及时移除名单,取消参与资格,并追缴国家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
公安部门协助做好汽车注册、转让、注销等登记信息核验。市场监管部门及时跟进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查处价格欺诈等行为,大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税务部门加强对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企业开具发票行为的指导,协助做好发票冲红、虚开发票等行为的核查。
三、加强工作保障
各市州要建立多部门工作专班或采购第三方审核、审计等服务强化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力量。省财政将安排一定规模的商务领域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各市州商务部门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各市州应统筹用好省市两级资金,支持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工作。
四、其他规定
《2025年湖南省汽车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和《2025年湖南省家电、数码产品和家装厨卫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由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牵头负责解释,并根据政策实施情况适时调整并发布公告。此前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各市州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本市州贯彻落实措施。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湖南省汽车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
2.2025年湖南省家电、数码产品和家装厨卫以旧换新实施细则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5年3月28日
2025年湖南省汽车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
一、汽车报废更新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下同)报废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补贴以现金方式发放。
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二)申领方式和资料要求
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填报个人身份信息,银行借记卡(一类卡)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4类证明),均应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申请人可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查询审核进度,发放结果可咨询各市州商务部门。
二、汽车置换更新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1.补贴范围
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并在湖南省内购买符合条件乘用车新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补贴以现金方式发放。
本公告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九座以内)以及皮卡。新能源乘用车是指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乘用车。
转让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乘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不含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限湖南省内),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转让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的获得方式须为“购买”。
新购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在湖南省购买的新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取得湖南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公安交管部门完成注册登记手续(不限湖南省内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
2.补贴标准
乘用车新车机动车 销售统一发票金额 |
燃油车乘用车补贴金额(元/每辆车) |
新能源乘用车补贴金额(元/每辆车) |
5万元(含)—10万元(不含) |
9000 |
11000 |
10万元(含)—20万元 (不含) |
11000 |
13000 |
20万元(含)以上 |
13000 |
15000 |
注:车辆价格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含税价格为准。
对2月19日之前已申请2025年补贴的消费者,按本次补贴标准补齐差额。
(二)申领方式和资料要求
申请人于2026年1月10日24时前登录云闪付APP,进入“以旧换新”专区,通过“汽车置换更新”申请入口向补贴受理地(即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市州)提交如下申领资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护照)照片或扫描件。
2.申请人名下借记卡(一类卡)卡号(必填)、发卡银行(必填)、发卡银行支行名称(选填)。
3.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4.旧车转让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包含第1页、第2页以及转让前车辆登记和本次转让登记信息页)。
5.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6.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第1页、第2页)。
7.新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申请人可通过云闪付APP查询审核进度,发放结果可咨询各市州商务部门。
(三)相关要求和条件
1.申请补贴的旧车所有人和新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人,其所转出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旧车登记信息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车辆注册登记时间为准;旧车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2.新车购买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在申请补贴期间个人消费者所购置的新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3.如旧车发票转出金额低于2500元,需提供佐证材料,包括买卖双方身份证明、交易合同、付款凭证,买方为企业的,需提供买方营业执照。
4.活动期间,每辆旧车仅限转出并参与一次补贴申请,参与者不得通过虚假交易等任何方式规避限制。多人以同一台旧车申请汽车置换补贴的,以首次提交申请的为准,不以旧车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为准。2024年同一消费者以同一台旧车已经申领湖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不能再以该旧车申领2025年湖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5.每位个人消费者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不得双边申请。
6.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7.转让旧车和购买新车无先后顺序要求。
三、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1.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在湖南省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整车含电池)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电动自行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
2.交售报废锂离子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600元补贴;其它情形交旧购新(均为电动自行车)的给予500元补贴。旧车残值由个人消费者与销售主体或回收主体商定,不计算在补贴内。
3.交售报废1台老旧电动自行车可以参与1次补贴申请,同一消费者活动期内可申请3次补贴。在活动期间已申请过补贴的旧车,不得再次申请。参与者不得通过虚假交易等任何方式规避限制。
4.对2025年1月1日起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购买新车,并已申报2025年补贴的消费者,按本次补贴标准补齐差额。
(二)申领方式和资料要求
申请人2026年1月10日24时前登录云闪付APP,进入“以旧换新”专区,通过“电动自行车”入口提交如下申领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护照)照片或扫描件。
2.银行卡相关材料。
(1)申领补贴本人借记卡(I类银行账户)正面照片(必填)。
(2)发卡银行(必填)。
(3)发卡银行支行名称(XX支行)(选填)。
3.旧车相关材料。
(1)旧车权属证明材料,可提交旧车电子行驶证、旧车购车发票、旧车注销登记证明、旧车合法来源承诺书等。
(2)自行报废旧车的相关证明,或委托收车方报废旧车的《旧车委托报废书》(附件2)。
(3)旧车的人车合影照片。
(4)填报旧车整车编码(车架号)、蓄电池类型(锂离子蓄电池或铅酸蓄电池)。
4.新车相关材料。
(1)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照片。发票名称为申领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为申领人身份证号,备注整车编码和蓄电池类型(锂离子蓄电池或铅酸蓄电池)。
(2)新车整车合格证。
(3)填报新车所有人手机号码、新车整车编码(车架号)、新车电池编号等相关信息。
申请人可通过云闪付APP查询审核进度,发放结果可咨询各市州商务部门。
四、补贴审核及发放
从2025年跨年政策过渡期(2025年1月1日—2月28日)结束,自申请人提交真实、完整、合法、清晰的资料起,市州(区县)原则上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补贴发放。
各市州(区县)商务部门对补贴申请信息进行审核,相关部门依据职责进行配合。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本细则要求的,原则上应于2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发放。对提交信息不完整、不清晰或无法辨识、填报有误等原因予以退回的申请,受理地所在市州商务局应于当日立即退回,并通过平台将补正信息要求反馈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及时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补正申请信息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逾期未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
五、企业要求及报名
符合以下条件的汽车和电动车经营主体均可报名参加: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及其分公司(分公司提交总公司在2024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证明),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法营业执照。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企业应于2024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近三年来经营资信状况良好,2022年以来参与我省历次政府消费券活动和以旧换新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个体户转为企业后报名,加盟门店可通过上级企业报名。
2.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在湖南省内合法纳税,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能够开具湖南省正规销售发票。
3.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须销售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须与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合作,将消费者交售的老旧电动自行车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回收企业报废处置,确保每台旧车交易闭环、可溯,不得流入市场再次销售。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备保修维护、收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
4.自愿参加活动,遵守活动规则。参与以旧换新补贴车型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前 1个月内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做好政策宣传,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有长期保存相关交易佐证材料的能力,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的行为能力,接受政府部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其交易真实性的审计。
5.各企业可于每月1日—10日通过线上报名,提交企业名称和住所,纳税所属区县,企业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成立日期,经营模式,税号,企业类型,营业执照照片,法人身份证,信用报告,参与活动承诺书等资料,资料必须真实、合法、完整、清晰。
6.各市州(区县)商务部门对企业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相关部门依据职责进行配合。各市州商务部门每月30日前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并对外发布。各级商务部门不得以销售额、垫资能力等为由限制经营主体参与,要一视同仁支持线上、线下经营主体,以及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不同规模经营主体参与活动。
7.消费者可通过各级商务部门官方媒体和云闪付平台查询各线下线上参与企业信息。
附件:1-1. 电动自行车委托报废书
1-2. 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企业承诺书
1-3. 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回收企业承诺书
附件1-1
电动自行车委托报废书
(第一联,车主留存)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自愿交售电动自行车(车辆品牌: ,车身编码: ,车牌号: ),并委托收车企业(门店)
办理电动自行车报废和注销手续。
委托人(签印): 受托企业(盖章):
日期:2025年 月 日
(盖骑缝章处)
电动自行车委托报废书
(第二联,企业留存备查)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自愿交售电动自行车(车辆品牌: ,车身编码: ,车牌号: ),并委托收车企业(门店)
办理电动自行车报废和注销手续。
委托人(签印): 受托企业(盖章):
日期:2025年 月 日
附件1-2
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企业承诺书
我单位作为销售企业/门店,自愿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经批准后,承担相应的换新等任务,现郑重承诺如下:
1.本单位依法合规设立,具备相应销售资质。
2.销售的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3.保证销售的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价格,不高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前1个月内本单位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向社会公开承诺,不搞先涨价再补贴,接受消费者监督。
4.加强政策宣传,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
5.保证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收回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未经我单位流入二手市场、改装黑作坊和骗补。
6.妥善临时性保管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收回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不在居民住宅、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储存。及时交回收企业清运,做到“一日一清”。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期间,杜绝发生火灾事故。
7.接受有关监督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牵头部门的工作指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本企业/门店愿意无条件承担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承诺企业/门店(盖章):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2025年 月 日
附件1-3
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回收企业承诺书
我单位作为回收企业,自愿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经批准后,承担老旧电动自行车报废回收任务,现郑重承诺如下:
1.本单位依法合规设立,具备相应回收资质。
2.按照公允原则回收消费者交售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保证价格公平、不操纵市场,不串通压价。
3.妥善处理报废旧车,及时到销售门店接收、清运以旧换新活动回收的报废车辆,完善交接登记手续,其蓄电池应做到“一日一清”,确保安全。
4.保证对回收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交由具备资质的拆解或综合利用企业进行专业处置,不非法拆解处理。
5.保证以旧换新活动回收的车架、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未经我单位流入二手市场、改装黑作坊和骗补,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6.接受资质审批的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以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牵头部门的工作指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本企业愿意无条件承担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承诺企业(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2025年 月 日
附件2
2025年湖南省家电、数码产品和家装厨卫以旧换新实施细则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下同)购买符合条件的家电、数码和家装厨卫产品,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补贴以“支付立减”方式发放。
领域 |
补贴品类 |
补贴标准 |
备注 |
家用电器 |
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微波炉、厨房电器、卫浴电器、生活电器、清洁电器16类62小类家电产品,具有符合国际标准的13位商品编码(品类见附件2-1) |
对国家统一规定的12类家电中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厨房电器、卫浴电器、生活电器和清洁电器5类家电产品每类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
没有规定能效或水效标准的12类家电产品和省级确定的4大类产品(厨房电器、卫浴电器、生活电器和清洁电器)统一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 |
数码产品 |
手机、平板电脑(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含电话手表)3类产品。 |
对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
- |
家装厨卫 |
装修材料、卫生洁具、家具照明、智能家居和家纺家饰5大类32小类产品,(详细品类见附件2-2) |
家装厨卫产品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大类产品最多可补贴3次,每次最高不超过2000元,单个消费者补贴资金不超过3万元。 |
- |
备注:产品目录根据商务部新的政策和实施情况动态调整。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工作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二、申领方式和流程
1.个人消费者于2025年12月31日前登录云闪付APP(含云闪付输出服务的其他APP),进入“以旧换新”专区,通过“家电、数码、家装厨卫”各入口领取相应品类补贴券,在参与企业(或线上平台)购买符合条件的商品(收货地址应当在湖南省内),在支付环节按补贴标准直接扫码抵扣。支持消费者使用云闪付以外的支付方式。
2.补贴券有效期截止领券当日24:00,隔天购买须重新领券。
3.销售企业完成送货上门或消费者自提产品后视为交易完成。送货或提货时间应在下单后30天内,最迟不得超过2026年1月10日。
4.消费者购买数码产品需现场拆封激活,销售企业需采集商品名称、销售金额、SN码、IMEI以及激活照片(需清晰展示已激活产品的SN码,且应和包装盒上的SN码二者一致)。
5.销售企业开具湖南省内销售发票。产品开票金额应扣除各类企业优惠,发票抬头为个人消费者,票面要体现商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价格、购买件数、政府补贴金额等信息。发票应在消费者下单付款后1个月内开具,2025年12月订单发票开具日期不得超过2026年1月10日。
6.如发生退货情形,参与企业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给企业以后,企业及时将退货补贴资金退还财政。
三、补贴审核和拨付
2025年湖南省家电、数码和家装厨卫产品以旧换新补贴采用“支付立减”模式,补贴资金先由各销售企业垫付,各市州(区县)商务部门定期对企业销售数据和资金垫付等情况进行核验再结算(每月至少1次)。各销售企业需在商务部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审核材料。各市州(区县)商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优化资金审核拨付流程、压缩不必要环节,原则上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在审核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经营主体垫付资金扣除预拨资金后的余款打入经营主体账户,切实减轻企业垫资压力。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提前预拨+每月清算”方式加快资金兑付,可根据企业销售和垫资数据预拨最高80%的资金并每月定期进行清算。
四、企业要求及报名
符合以下条件的经营主体均可报名参加: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及其分公司(分公司提交总公司在2024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证明),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补贴目录。家电、家装厨卫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参与企业应于2024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近三年来经营资信状况良好,2022年以来参与我省历次政府消费券活动和以旧换新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个体户转为企业后报名,加盟门店可通过上级企业报名。
2.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在湖南省内合法纳税。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能够开具湖南省正规销售发票。
3.家电和数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具有国标13位商品条码;家装厨卫产品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鼓励家装厨卫以旧换新参与企业销售具有国标13位商品条码的产品。
4.自愿参加活动,遵守活动规则。参与以旧换新补贴商品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前1个月内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做好政策宣传,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有长期保存相关交易佐证材料的能力,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的行为能力,接受政府部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其交易真实性的审计。
5.销售企业应当具有与承接活动相匹配的服务网点、场地设施、专业人员、服务能力等条件,能够提供送新、收旧、拆装“一站式”上门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6.各企业可于每月1日—10日通过线上报名,提交企业名称和住所,纳税所属区县,企业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成立日期,经营模式,税号,企业类型,营业执照照片,法人身份证,产品信息,参与活动承诺书等资料,资料必须真实、合法、完整、清晰。
附件:2-1.2025湖南家电以旧换新产品目录
2-2.2025湖南家装厨卫以旧换新产品目录
附件2-1
2025湖南家电以旧换新产品目录
大类(16) |
小类(62) |
冰箱 |
冰箱 |
冷柜 |
|
冰吧 |
|
洗衣机 |
洗衣机 |
洗烘一体机 |
|
干衣机 |
|
洗烘套装 |
|
电视 |
电视机 |
投影仪 |
|
空调 |
挂壁式空调 |
立柜式空调 |
|
中央空调风管机 |
|
中央空调多联机 |
|
中央空调天花机 |
|
厨房空调 |
|
电脑 |
台式机 |
笔记本电脑 |
|
热水器 |
燃气热水器 |
电热水器 |
|
壁挂炉 |
|
小厨宝 |
|
空气能热水器 |
|
家用灶具 |
燃气灶 |
电磁炉 |
|
集成灶 |
|
吸油烟机 |
吸油烟机 |
微波炉 |
微波炉 |
电烤箱 |
|
蒸烤一体机 |
|
微蒸烤一体机 |
|
净水器 |
净水器 |
净水机(中央净水、净饮机) |
|
软水机 |
|
前置过滤器 |
|
管线机 |
|
饮水机/茶吧机 |
|
洗碗机 |
洗碗机 |
集成水槽洗碗机 |
|
电饭煲 |
电饭煲 |
电压力锅 |
|
多功能锅/电火锅 |
|
厨房电器 |
咖啡机 |
厨师机 |
|
料理机/破壁机 |
|
空气炸锅 |
|
消毒柜 |
|
垃圾处理器 |
|
卫浴电器 |
电吹风/卷发棒/直发棒 |
电动剃须刀 |
|
电动牙刷/冲牙器 |
|
洁面仪/美容仪 |
|
足浴盆 |
|
生活电器 |
空气净化器/新风机/空气循环扇 |
挂熨机/电熨斗 |
|
除湿机 |
|
取暖器/取暖桌 |
|
按摩器/按摩仪(不含按摩椅) |
|
移动充电宝 |
|
清洁电器 |
吸尘器 |
扫地机/洗地机(含机器人) |
|
蒸汽/电动拖把 |
|
擦窗机器人 |
附件2-2
2025湖南家装厨卫以旧换新产品目录
大类(5) |
小类(32) |
装修材料 |
瓷砖 |
地板 |
|
无醛板材 |
|
门窗 |
|
涂料/油漆 |
|
卫生洁具 |
坐便器(含蹲便器) |
淋浴房 |
|
浴室柜 |
|
浴缸 |
|
台盆 |
|
水暖五金(含水龙头、淋浴器、挂件、水槽、晾衣架) |
|
浴霸(含风暖) |
|
家具照明 |
桌椅 |
柜类 |
|
沙发 |
|
按摩椅 |
|
床架 |
|
床垫 |
|
灯具 |
|
茶几 |
|
开关插座 |
|
智能家居 |
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 |
智能门锁 |
|
智能摄像头 |
|
智能音箱/音响 |
|
烟感报警器 |
|
家用煤气泄漏报警器 |
|
家纺家饰 |
地毯 |
床上用品 |
|
湘绣 |
|
陶瓷 |
|
窗帘(墙纸/墙布) |
抄送:各市州人民政府。
湖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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