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工作的通知》和《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工作规范》要求,省商务厅会同长沙市人民政府,组织长沙五一商圈(全国示范智慧商圈)对照《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复核评价指标》逐条开展自评。根据自评情况,拟向商务部提出长沙五一商圈的复核建议为:优秀。
现对复核建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2日-7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反映。联系电话:0731-82287079;邮箱:hnswltc@163.com。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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