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商办贸函〔2025〕408号)的要求,现将2026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及流程
(一)本年度继续采用线上形式开展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相关工作。
(二)生产企业可登录汽车及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系统企业端(https://ecomp.licence.org.cn),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湖南省商务厅。企业可在系统登录页面下载用户操作手册,可线上查询审核进度、公示结果及公告名单。
二、有关要求
(一)2026年度线上申报系统已于2025年9月29日开通。请各有关企业按要求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商务部将对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如发现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视情况对其进行通报、警告、暂停或取消从事汽车或摩托车出口资格。
(二)根据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5年第54号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新增对纯电动乘用车(参考海关商品编号为8703801090)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2026年拟开展纯电动乘用车出口业务的企业,需按要求进行申报,系统中“申报车型”填报为“乘用车”。
(三)改装车生产企业需在申报系统“企业类型”栏中,规范选择“改装车生产企业”,并在“附件”栏上传以下材料:
1.上一年度出口实绩及相关证明。包括企业生产能力介绍、出口车辆生产记录、底盘产品采购协议及发票、专用装置采购协议及发票、出口报关单等。
2.拟出口车型说明。包括改装内容详细说明(含照片);本企业及产品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情况和获得有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情况(针对企业在“申报车型”栏填报的每种车型,需分别提供至少一项产品公告参数页和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拟出口车辆品牌信息等。
(四)请各有关企业于10月15日前完成线上提交申报工作。
(五)请市州商务局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并于10月20日前汇总本地汽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申请出口许可情况报省商务厅加工贸易处。联系人:卢苇,联系电话:0731-82287069,邮箱1376756347@qq.com。
湖南省商务厅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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