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24〕21号)及《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6〕16号)文件精神,结合试点申报工作相关要求,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开展我省第三批全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工作。本次共有株洲市、岳阳市、永州市、怀化市4个市完成申报并提交试点实施方案。
为严格规范评审流程,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厅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本次从我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行业专家,同步邀请省财政厅、省商务厅2名行业专家共同组成7人评审工作组。评审紧扣合规性、工作基础和发展潜力、政策环境、实施方案成熟度、保障措施、既往资金使用情况、申报材料质量五大维度,细化20项具体指标,实行百分制独立打分、综合核算,客观评价各市州试点实施方案质量。经综合评审打分,最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为:岳阳市、株洲市、怀化市、永州市。
现将本次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我厅机关纪委或流通业发展处反馈,相关异议材料需列明事实依据及佐证材料,匿名、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0731-85281246
省商务厅机关纪委 0731-82289516
流通业发展处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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