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出台《关于加快全省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商务厅swt.hunan.gov.cn 发布时间:2015-09-11 00:00 【 字体:  

 

 

  8月26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快全省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7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54号文件的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文件,既体现了国务院促进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要求,又结合了我省经开区发展的实际。落实好《实施意见》提出的有关政策措施,将有利于我省经开区进一步发挥改革试验田和开放排头兵作用,有助于推动我省经开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2014年是我国创办经济技术开发区30周年。9月4日,商务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召开全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会议,汪洋副总理出席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回顾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历程,总结了30年取得的成就和经验,研究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国家级经开区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发展方向和任务。  2014年10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4号),并明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国办发〔2014〕54号文件精神和省领导批示,我厅在先后征求部分经开区、省直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促进全省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并于今年5月25日提交省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了讨论,8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出台了《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包括经开区发展定位、体制机制创新、开放型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绿色集约发展、优化环境等六个方面,共二十条意见和措施。提出新时期经开区的发展定位要实现“三个成为”,即成为促进湖南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成为培育开放型经济新优势的排头兵,成为科技创新驱动和绿色集约发展的示范区。要在发展理念、兴办模式、管理方式等方面完成“三个转变”,即由速度数量向质量特色转变,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由硬环境见长向软环境取胜转变。探索建立我省经开区的动态管理体系,强化约束和倒逼机制,细化监督评估工作,完善考核体系,引导我省经开区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明确对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环保不达标、发展长期滞后的开发区,将予以警告、通报、限期整改、退出等处罚;综合发展水平评价连续2年列湖南省后3位的省级经开区列为整改对象,发出警示通知;对连续3年列全省末位的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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