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部非洲关税同盟(SACU):决定对某些个人防护设备(例如口罩,消毒剂)(海关税则号:3008.94; 6307.90; 9020.00; 2933.39; 2933.49; 2933.99; 3002.12; 3002.20; 3004)实施临时出口禁令。该决定自2020年3月27日生效。
2、约旦:决定暂停出口马铃薯、洋葱、西红柿、黄瓜、茄子和西葫芦。约旦已向中央市场供应了400吨家禽、500吨奶制品、2300吨蔬菜水果以及500吨香蕉。中央市场已于27日开放,销售蔬菜和水果,已经设定商品的价格上限。
3、欧亚经济联盟:3月31日举行的会议上决定,因新冠肺炎疫情,2020年6月30日前,临时禁止14种蔬菜和粮食类产品出口到联盟以外国家。具体包括:葱头、蒜、萝卜、黑麦、大米、小米、荞麦、荞麦米、荞麦制成品、粮食碎粒、全麦面粉、谷物颗粒、大豆和大豆碎、葵花籽。
4、巴西:决定实施针对货物的特别出口许可计划,该决定自2020年3月19日起生效。
5、乌克兰:乌议会通过了第3275号法案,法案明确为抗击疫情进口的医疗制品和设备的免税标准;因实施隔离,更改企业报表上交期限;简化用于生产杀菌剂的酒精供应,允许乌克兰酒精公司工厂生产酒精等。
6、阿根廷:决定从非自动进口许可产品清单中移除部分产品(南共市海关税则号第02; 04; 08; 09; 16; 17; 18; 19; 21; 21; 22; 23; 27; 28; 29; 32; 33; 34; 38; 39; 40; 44; 48; 49; 56; 57; 58; 59; 61; 62; 63; 65; 69; 70; 72; 73; 74; 76; 79; 82; 83; 84; 85; 87; 90; 92; 94; 95; 96章项下)。该决定于2020年3月18日生效。
7、加拿大:决定延长支付关税的期限(推迟至2020年6月30日)。
8、印度:决定对部分医疗和外科器械的进口豁免“健康税”,该决定自2020年4月1日起生效。
9、伊朗:内阁决议为保证国内医用防护服供应充足,将医用防护服的进口税从55%调至5%。
10、刚果(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疫情防控举措,包括在六个月内免除与应对新冠肺炎有关的生活必需品、药品及医疗设备的税收;免除目前正在清关的医疗物资的税收,公司暂缓三个月缴纳租金所得税;政府在未来2个月免费向居民提供水电等。
11、乌克兰:决定暂时限制出口绝缘防水实验室用服;一次性绝缘防护服;丁腈医用无菌无粉手套;丁腈无粉手套;全面罩;医用及外科口罩;防护率不低于FFP2的呼吸器;护目镜;80%或更高浓度的未改性乙醇酒精;任何浓度的乙醇及其他烈性酒或相似产品(生物乙醇、蒸馏饮料及改性产品除外)等产品(海关税则号3926.20.00; 6210.10.92;6210.10.98;4015.11.00;4015.19.00;6307.90.98; 9004.90.10; 9004.90.90; 9020.00.00; 2207),该决定有效期为2020年3月14日至2020年6月1日。
12、澳大利亚:决定暂时禁止出口某些个人防护设备(例如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护目镜、酒精湿巾)。
13、吉尔吉斯坦:决定暂时禁止出口小麦、小麦粉、食用油、大米、鸡蛋、糖、加碘盐、饲料等产品(海关税则号0407.11.00; 0407.21.00; 1001; 1006; 1101.00; 1214.90.90; 1512; 1902;2302;2309;2501.00.91)。该决定自2020年3月22日生效,持续6个月。
14、阿根廷:决定暂时取消部分产品(南共市海关税则22; 29; 38; 39; 40; 63; 65; 84; 90; 94章项下)的进口关税。进口也免征统计费。该决定于2020年4月3日生效。
15、萨尔瓦多:决定进口某些食品、药品和个人防护设备时(海关税则号04; 07; 10; 11; 20; 21; 28; 30; 34; 38; 40; 96章项下),暂时取消征收其中美洲共同关税。该决定于2020年3月20日生效。
16、印度尼西亚:决定暂时取消某些产品(例如口罩、个人防护设备)的进口认证要求。该决定有效期为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6月30日。
17、英国:确认自3月27日起已取消对呼吸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和防护服等关键抗疫物资征收进口税。免税期将持续至今年7月31日。
18、印度尼西亚:决定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口的哺乳动物和宠物,须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检测。
19、阿尔及利亚:决定暂时禁止出口某些产品(海关税则号第2; 4; 7; 8; 9; 10; 11; 15; 16; 17; 19; 20; 21; 22; 28; 30; 33; 34; 38; 39; 40; 48; 61; 62; 63; 65; 84; 90; 94章项下,以10位海关编码为维度的1219条关税细目)。该决定自2020年3月22日生效。
20、哈萨克斯坦:决定禁止荞麦、土豆、洋葱、葵花籽、白糖和葵花籽油对外出口;对胡萝卜、萝卜、甜菜、白菜、面粉和软质小麦出口实行配额管理。法令自完成国家注册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0年9月1日。暂时禁止出口其他带壳的鸡的鲜蛋(海关税则号0407.21.00; 0407.29.90)。原有效期为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4月1日,现将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决定自4月4日零时起暂时关闭与中国边境的科尔扎特(对应中方都拉塔)、巴克特(对应中方巴克图)和迈哈布奇盖(对应中方吉木乃)3个公路口岸。
21、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当天批准免税进口急需商品清单,有效期自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清单包括部分农产品及食品(土豆、葱头、蒜、白菜、胡萝卜、胡椒、黑麦、长粒大米、荞麦米、果汁及婴幼儿食品)和部分药品及医疗用品(内窥镜、非接触式测温仪、一次性滴管、移动式消毒装置)。此外,欧亚经济委员会进一步扩大3月16日至9月30日实施免税进口的医疗设备及用品清单,包括热敷袋、密封薄膜、医用冷藏柜等。
22、哈萨克斯坦:决定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底对各类成品油出口实施零关税,以便为哈国内市场富余的成品油出口创造条件。涉及的成品油商品包括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液化气等。
23、美国:4月3日,美国FDA在其官网上专门发布针对中国生产的未获NIOSH认证的呼吸器(口罩)获得EUA授权的文件。美国FDA曾经将中国标准的KN95口罩排除在EUA授权范围之外,这一新发布的文件,标志着按照中国标准生产的KN95口罩得到美国官方的正式认可。
24、巴拿马:决定暂时取消某些商品的进口关税(海关税则号第28; 34; 38; 40; 48; 62; 63; 94章项下)。该决定于2020年3月19日生效,持续6个月。
25、欧盟委员会:4月3日决定,对从欧盟之外进口的医疗物资、个人防护装备暂免征收关税和增值税。这将有助于降低口罩、呼吸机等急需物资进入欧盟市场的价格。欧盟委员会说,这一决定生效日期追溯至1月30日,初步为期6个月,未来也有可能延长
26、土库曼斯坦:取消海关对免税商店、海关监管仓库、临时仓储场所和报关代理等经营许可审批。
27、坦桑尼亚:宣布乙醇出口禁令。该禁令将从3月27日开始生效。受疫情影响,坦消毒剂制造商目前无法从国外进口乙醇。目前坦生产防护服和消毒剂的制造商仅有3家,因缺乏原材料,它们的产量仍然偏低。
28、南非:决定对某些个人防护设备(例如口罩、消毒剂)(海关税税则号3008.94; 6307.90; 9020.00; 2933.39; 2933.49; 2933.99; 3002.12; 3002.20; 3004)进行出口管制,除非获得出口许可,否则不得出口。该决定于2020年3月27日生效。
29、从匈牙利:决定禁止出口活性物质羟氯喹硫酸盐和用其制作的药物。该决定自2020年3月24日生效。
30、挪威:决定禁止并行出口药品;免除医疗设备和个人防护设备的销售和投入使用条件;个人防护用品的出口需要获得卫生部颁发的出口许可证。该决定自2020年3月30日生效。
31、洪都拉斯:决定暂时禁止出口某些干豆类蔬菜。
32、欧亚经委会:3月31日小组会议决定,6月30日前暂时禁止从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出口洋葱、大蒜、黑麦、大米、荞麦等。
33、阿根廷:决定暂时取消某些个人防护设备(南共市海关税则号6210.10.00; 6307.90.10; 6307.90.90; 6505.00.22)的“产品组成要求声明”。该决定于2020年4月3日生效,持续60天。
34、欧委会:同意对外免费公开部分医疗设备欧洲标准文件,以便企业迅速组织生产并将产品投放市场。涉及的产品包括FFP型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手术服、一次性医用手套、危险化学品和微生物防护手套等11项欧洲标准和3项与国际标准组织(ISO)共同制定的标准。欧委会还发布官方公告称,为应对当前疫情,对于没有获得欧洲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只要这些产品能够确保足够的保护水平、符合欧盟法律规定的基本健康与安全要求,欧盟也可采纳WHO推荐的防护产品标准作为合格评估的依据。
35、菲律宾:决定对进口医疗设备和耗材免征关税、税金和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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