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的组织生活与党的生活是不是一回事?
党的组织生活与党的生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党的生活包括党的组织生活。我们通常所说的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由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组织开展的活动,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党的生活是指党内各种活动,包括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参加党的各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党代表大会、党内选举、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党课、阅读党刊和党内文件,听取党内报告以及参与党内其他活动等。
2、制定党小组制度应注意什么问题?
建立健全党小组的各项制度,是做好党小组工作的前提。在制定党小组制度中,一定要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不能简单照搬照抄其他行业或单位的内容。另外,在制定制度中,既要紧密结合党章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又不要过于繁琐,以保证制度切实可行。
党小组可制定学习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员责任区制度等。具体制定哪些制度,可根据具体情况由党小组讨论决定。
3、党小组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的主要责任是什么?
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方面,党小组的主要责任是:1.发现并向党支部推荐申请入党的人为入党积极分子。2.落实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计划和措施。3,协助党支部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学习情况,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4.根据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情况,向党支部提出其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4、支部党员大会多长时间召开一次?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召开1次。党支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召开。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有助于发扬党内民主,发挥党员的积极性;有助于党员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对党支部的工作实行监督,使党支部更好地完成各项任务。每个党支部都要注意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支部党员大会,不得无故缺席。
5、预备党员需要参加民主评议吗?
预备党员要同正式党员一样参加民主评议,只是在表彰处理阶段,与正式党员应有所不同:一是预备党员不宜被评为优秀党员。这是因为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中,正在接受党组织的考察教育,还没有取得正式党员的资格,因此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表现突出的预备党员,可以给予口头表扬或奖励,特别突出的可用其他方式表彰宣传。二是对在民主评议中需要进行组织处理的预备党员,根据具体情况,有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帮其在预备期内改正错誤;有的可以延长预备期;有的可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6、支委会指定小组长的做法符合规定吗?
从有利于党小组的活动出发,党小组长一般应由小组成员选举产生。如遇到特殊情况,可以由支委会临时指定正式党员担任,待条件成熟后,再由小组成员推选,但应把这样做的理由向党员们说清楚。
7、支部换届选举时,如何处理得票相同的情况?
如果第二次投票两个人的得票数仍然相同,可以经支部大会同意,以后再进行补选;也可以报上级党委批准,减少支部委员的名额,不再进行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