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县电商产业园项目是我县重点推荐的招商引资项目。为解决电商产业园的建设和运营问题,通道县人民政府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单位:通道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通道县电商产业园
2、招商范围:本项目的电子商务平台及部分物流配送等支撑体系的软硬件建设及运营。
3、建设工期:2016年4月4日-2018年12月31日。
三、运作模式
1、招商单位提供3000㎡场地用于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
2、招商单位对电子商务产业园(含仓储)场地租金头三年按80%进行补助。〔三年后,对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内的电子商务企业办公用房进行租金补助,租用350平方米(含350平方米)以下办公用房的,予以租金补助三年,第一年补助70%,后两年每年补助50%;租用350平方米以上办公用房的,超出350平方米部分补助按照以上政策的50%标准执行〕。
3、2016年对通道电商服务中心建设补助资金150万元。〔其中:50个湘村驿站的建设按照1万元标准予以补助;对电商产业园公共硬件部分(含培训室电脑60台、电商孵化园及电商沙龙设施、公共食堂设施、办公设备、空调、体验店资产、监控等)补助100万元(上述资产属于通道县政府资产)〕。
2、投资人负责园区内电商孵化区、物流配送区、仓储区、乡村快线、乡村驿站等软硬件平台建设及运营事项。2016年底前建成园区电商孵化区、电商办公室、培训中心、摄像及图片处理公共服务平台、物流配送车辆等,完成50个乡村驿站的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171个行政村乡村驿站建设。
3、招商报名截止时,若仅1家报名且满足招商条件的,由招商人直接确定投资人;若2家及2家以上且满足招商条件的,则按通道县融资建设管理规定相关精神,采用竞争性谈判择优确定投资人。
四、报名方式
投资申请人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7日(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方式:凡有意愿参加本次项目招商的投资者,请在上述报名期限内按照下述联系方式与招商单位有关人员联系。
五、投资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本招商项目要求投资人同时具备能够筹集本项目资金能力和项目建设管理能力,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关资料。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注册资金在1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
(三)有投资开发2个以上县级电商产业园的成功运作经验(需提供正式合同复印件);
(四)具有组织技术及运营团队,确保电商平台等方面的建设、开通、运营。
(五)投资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管理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六)投资人以独立法人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招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七)资信证明金。为证明自身的经济实力和财务状况,报名参加本项目招商的投资人应在2016年3月27日17:00时前,出具伍仟万元资信证明。
六、投资人确定后,在7个工作日内由通道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与投资人签订招商引资合作相关协议。
七、联系方式
招商人:通道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
地址:通道县长征路19号 联系人:杨添川
联系电话:18074500800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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