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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湖南省示范步行街”创建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商务厅swt.hunan.gov.cn   时间2020-01-14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步行街是城市商业、商务、文化、休闲、旅游、餐饮、演艺等众多服务业高度集聚的街区,是地域特色、历史文化、城市宣传推介的名片,为城市消费和促进消费升级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为进一步推动消费升级,培育消费新动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商流通字20198)等文件精神,省商务厅决定在全省开展湖南省示范步行街创建工作。现就示范创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的重要意义

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是商务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推动流通载体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实施消费升级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改造提升步行街,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改善消费者购物休闲体验,有利于拉动消费、城市建设投资和就业,一举多得。各级商务部门要积极宣传推动步行街建设的重要意义,争取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坚持地方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消费者选择,加强部门协调,充分调动商户、企业、专业机构和商协会等各方力量,把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作为发展城市商业、推动消费升级、树立城市形象的重要抓手,持续推动,逐步提高。

二、明确示范步行街创建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示范步行街创建活动,带动全省步行街改造提升,把步行街建成促进消费升级的平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载体、扩大对外开放的窗口,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争取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推动1-2条步行街进入国家级步行街改造试点范围,并在全省创建15-20条左右的湖南省示范步行街。同时培育一批设施完善、业态丰富、管理规范、具有本地特色、在本地和周边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示范步行街。 

三、把握示范步行街创建工作重点

1、抓好规划统筹。各级商务部门要加强调研,了解本地步行街的发展现状,摸清基础和家底,立足现有基础,着眼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市区(县)的步行街发展定位,突出本地产业和本地特色,按照《步行街改造提升方案编制要点》(附件2),围绕加强规划布局、优化街区环境、提高商业质量、打造智慧街区、增强文化底蕴、规范管理运营等工作重点,做好步行街改造提升和建设方案。要统筹步行街与周边商业资源,立足主街、拓展辅街,加强步行街与商业设施、旅游景点、文化场所、酒店、写字楼、交通网络、居民社区等资源整合,推动步行街从平面化向立体化转变。要从实际出发,不搞大拆大建,不搞形象工程。

2、加快改造提升。对照《湖南省示范步行街评价指标(试行)》(附件3),加快对现有步行街进行改造提升,围绕交通路网、立面地面、设施设备、绿化亮化等加强步行街环境改造整治,规范店招牌匾、户外广告、导引标识系统,增加绿地、休闲空间和设施,注重步行街整体风格和谐统一、独具特色街区风貌,打造舒适、便利和智能的消费场所。积极应用5G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实现无线网络连接全覆盖,提高街区管理、公共服务、交通引导、宣传促销、安全监控、移动支付、停车出行等信息化水平,推进智慧步行街建设。

3、突出本地特色。一是优化街区业态结构,推动购物、餐饮等传统业态的创新发展,从同质化、低端化、单一化向差异化、品质化和多元化发展,提高商品档次和消费体验,满足品质生活、时尚潮流、文化创意、数字科技、城市慢生活等消费需求;二是积极引入品牌企业和品牌资源,吸引当地特色品牌、老字号品牌入驻,有条件的步行街要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探索首店、体验店和品牌旗舰店等新模式;三是彰显文化特色,以步行街为主线,将当地自然景观、传统建筑、名人故居等资源有机结合,依托特色产业、特色产品和特色品牌,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主题文化和商业促销活动,将步行街打造成与历史文化传播、旅游购物消费相融合,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和民族民俗特点的消费聚集区。

4规范管理运营。要建立健全步行街改造提升的工作机制,建立由政府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参与的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机制,统筹做好步行街改造提升规划、实施和建设工作。政府部门要在优化营商和消费环境上下更大功夫,简化审批、创新监管,加快配套公共设施便利化、智能化改造,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要组建专门的步行街管理机构,创新管理机制和服务模式,着力改善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要加强商品质量和服务品质管控,建立突发事件处理机制,提高应急疏散、紧急救助和突发事件处理能力。注重发挥步行街经营户作用,推动组建商会、联盟等商户自律组织,建立商户信用评价机制,引导商户诚信经营、合规经营。

四、抓好示范步行街创建工作推进落实

(一)申报创建对象

全省各市(州)、区县现有步行街均可申报创建湖南省示范步行街

(二)创建条件

1、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成立了由当地政府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步行街改造提升给与一定的财政及政策支持。

2、步行街发展有较好的基础。将步行街发展纳入了本地城市发展规划,现有步行街基础设施较好,在本地及周边地区有较高的知名度,具有改造提升的条件。制定了步行街改造提升方案或规划,已经实施或提出了改造提升工作的具体建设项目。

3、文化底蕴及本地特色明显。步行街具有当地文化、历史、民俗特色,不仅满足居民购物、娱乐、休闲和体验需求,同时具有城市名片、城市地标等特色。

(三)申报创建材料

1.《湖南省级示范步行街申报表》(附件1);

2.《步行街改造提升方案》,参照《步行街改造提升方案编制要点》(附件2)要求编制;

3.当地政府成立的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机制文件,步行街所在县(市、区)政府同意申报的文件。步行街成立管理机构的文件,步行街实施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或文件;

4.申报材料须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六份。

(四)创建评审程序

1. 地方推荐。按照自愿申报创建的原则,由步行街管理机构向所在地县(市、区)商务部门提出创建申请,县(市、区)商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改造提升方案,经所在地政府批准同意后,向市州商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州商务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相关专家实地考察审核。符合创建条件的,在《湖南省级示范步行街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0228日前正式行文向省商务厅推荐(联系人:陈识君,电话:0731-82287079,邮箱:492322803@qq.com)。

2. 组织评审。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省级示范步行街创建评审小组,根据《湖南省级示范步行街评价指标(试行)》对各地推荐的街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及实地考察,拟定湖南省级示范步行街名单,在省商务厅网站进行公示。

3. 结果公布。对于评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步行街,授予湖南省级示范步行街称号,并择优向商务部推荐创建国家级示范步行街。

 

附件:1.湖南省示范步行街申报表

2.步行街改造提升方案编制要点

3.湖南省示范步行街评价指标(试行)

 

 

湖南省商务厅

202017


附件1

 

 

湖南省示范步行街申报表

 

 

 

 

 

 

步行街名称

 

步行街地址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               

%

 

%

文化体育

 

 

%

 

%

休闲娱乐

 

 

%

 

%

其他

 

 

%

 

%

品牌入驻数量()

总量

 

国际品牌

 

中华、湖南老字号或非遗展示

 

主要入驻品牌

填写最具代表性的国际、国内品牌,不超过20

WIFI覆盖率

 %

微信公众号

智能停车系统

移动支付覆盖率

 %

手机客户端

智能照明系统

视频监控覆盖率

 %

智能引导系统

客流分析系统

运营服务措施

成立商协会组织

设立投诉服务站

设立专门警务站

 

管理情况

管理制度

只列现行的管理制度目录,包括行政法规、政府文件,自行制定的商户经营、应急安全、环境卫生、户外广告等规定。另附具文本。

街区主要活动

只列题目,另附具体说明

城市环境

城市发展定位

 

城市经济

发展情况

简要分析总经济规模及产业优势

零售业发展情况

简要分析总发展规模及结构情况

旅游业发展情况

简要分析总发展规模及结构情况

改造提升计划

功能定位

综合型  □特色型(具体类型:)

 改造提升后车辆

通行方式

纯步行分段步行

改造提升后主辅街长度

 

自身特色

 

预期目标

简要说明要在2020年、2021年、2022年分别达到的目标。要求能够反映步行街的变化,突出步行街改造提升的预期成效,以及在推进消费升级等方面的预期贡献。

主要措施

简要描述拟在统筹规划布局、优化街区环境、提高商业质量、打造智慧街区、促进商旅文融合、规范管理运营等方面采取的措施。

工作保障

简要描述拟从健全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强化政策支持、加强考核评价、组织宣传交流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市州商务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专家验收组意见

 

 

验收人员签名:

      

省商务厅审核意见

 

     

(盖章)       

填表说明:

1.推荐范围。面向综合性或特色性消费,以带状或网格状街道建筑形态为主体并向周边适度延伸,商业及服务设施高度集聚,禁止、限制机动车通行或有效做到人车分流,有较强区域辐射力和消费吸引力的商业街区。

2.推荐要求。推荐的步行街应具备区位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知名度高、带动作用强等特点。需于2020228日前由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统一将推荐材料(一式六份)报省商务厅。


附件2

 

步行街改造提升方案编制要点

 

一、版式要求。A4页面、横向排版,封面封底用铜板纸,左侧胶装,总页数控制在100页以内。封面由街区照片和文字组合而成,文字采用所在“××市(县)××步行街改造提升方案字样。

二、时间要求。2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方案电子版(492322803@qq.com),将正式打印版(一式六份)连同相关文件报送省商务厅。

三、内容要求。图文并茂、清晰明了、美观大方、通俗易懂。主要内容包括前言、街区概况、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和任务清单等七部分。

 

前言

简要描述城市简介、编制依据和方案的主要内容,字数控制在800字左右。

 

第一部分  街区概况

一、所处区位。说明街区所处城市具体区位。(附所在城市地图,突出显示街区位置)

二、四至范围。说明街区的具体边界,要求清晰、明确、可辨识。说明步行主街长度和宽度、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总经营面积。(附街区平面规划图或鸟瞰图,重点标明步行区域范围)

三、发展现状。简要说明步行街发展历史,步行街各类商业、文化、旅游、商务、交通资源分布情况,以及近3年经营情况、客流来源及结构情况等(附图表)。说明街区发展优势、特色以及存在不足。

 

第二部分  发展目标

结合城市发展定位,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明确街区所属类型(综合型或专业型),明确街区总体定位、试点目标和未来发展远景。以2019年为基准年,逐项说明要在2020年、2021年、2022年分别达到的目标。根据建设周期,明确标志性成果和时间节点。明确街区建设的预期效果,对改造提升后街区的客流量、营业额和消费者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说明。

 

第三部分  主要任务

按照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项目导向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步行街总体定位和发展目标,重点围绕统筹规划布局、优化街区环境、提高商业质量、打造智慧街区、促进商旅文融合、规范管理运营等六个方面,提出改造提升的主要任务(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调整)。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建立政府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与的跨部门工作机制,统筹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明确责任分工。

二、政策保障。从财政、金融、规划、用地、扩大开放等方面,加大对街区改造提升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争取财政资金;建立政府支持引导、社会多元参与的步行街投融资机制;简政放权、部门协同等方面的改革创新措施;优先安排步行街建设用地供应;鼓励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地下空间等。

 

第五部分  任务清单

以表格形式列明试点期间的重点工作任务,具体包括:项目名称、具体内容、预期目标、时间节点及责任主体,按实施年度排序(可参照以下样式)。

序号

项目名称

具体内容

预期目标

启动时间

完成时间

责任主体

进展情况

1

 

 

 

 

 

 

 

2

 

 

 

 

 

 

 

 


附表2

 

湖南省示范步行街评价指标(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标准

评分说明和计分方法

规划布局

20分)

规划科学

7分)

编制步行街改造提升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衔接,配套编制街区景观、业态布局、交通组织等若干专项规划。(3分)

1.规划成果包括步行街改造提升总体规划和景观、业态、交通等3个以上专项规划。符合要求,1分;不符合,0分。

2.规划编制单位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符合要求,1分;不符合,0分。

3.规划按城乡规划法要求通过所在地人民政府审批。符合要求,1分;不符合,0分。

定位明确、目标清晰,符合消费升级、高质量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反映改造提升的经济和社会效益。(2分)

1.步行街定位与城市发展定位相符,具有自身特色,1分;相符,但无特色,0.5分;其他,0分。

2.发展目标清晰,能够反映改造提升的经济和社会效益,1分;目标清晰,但不能反映效益,0.5分;其他,0分。

四至范围明确,功能分区合理,主街突出、辅街协调、功能互补。(2分)

提供街区总平面图,清楚标注四至范围、功能分区,主街和辅街定位清晰、功能明确、协调互补。视完成程度分别记210分。

空间开阔

7分)

有一定的主街和辅街长度。(3分)

步行街主街长度500(含)米以上,得3分;200米(含)-500米,得2分。步行街辅街长度每100米加0.1分。得分不超过该项最高分上限。

商业营业面积10万(含)平方米以上(综合型)、5万(含)平方米(特色型)。(4分)

综合型:用于商业经营的营业面积10万(含)平方米以上,4分;

5(含)-10万平方米,2分;低于5万平米,0分。

特色型:用于商业经营的营业面积5万(含)平方米以上,4分;

2(含)-5万平方米,2分;低于2万平米,0分。

交通便利

6分)

步行街与交通干道隔离,禁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通行。(1.5分)

符合要求,1.5分;不符合,0分。

形成连接周边路网的道路慢行系统,主要路口有地下通道、过街天桥或空中连廊,步行舒适、便利、安全。(2分)

连接周边路网的道路慢行系统,主要路口有地下通道、过街天桥或空中连廊等基础设施,1分;慢行系统舒适、便利、安全,1分。

500米范围内有公共交通设施,100米范围内有出租车停靠点和非机动车停放点。(1分)

街区出入口500米范围内有公共交通设施,0.5分;

街区出入口100米范围内有出租车停靠点和非机动车停放点,0.5分。

街区配套停车位100平方米营业面积不少于0.5个。(1.5分)

配套停车位100平方米营业面积1个(含)以上,1.5分。

配套停车位100平方米营业面积0.5(含)-1个,1分。

配套停车位每100平方米不足0.5个的,应当与周边500米范围内的社会停车场签订共享协议,满足步行街停车需求,0.5分。

环境设施

25分)

环境优美

12分)

建筑立面协调,广告招牌美观,无破损、脱落。(3分)

现场查看建筑立面及广告招牌是否协调、美观,建筑立面及广告招牌是否有破损、脱落,每发现一处破损、脱落扣0.1分,最多扣3分。

地面干净、平整、防滑,无垃圾杂物、无堆占、无积水、无明显破损情况。(3分)

现场查看评估地面是否干净、平整、防滑,有无垃圾杂物、堆占、积水及明显破损情况。每发现一处垃圾杂物、堆占、积水及明显破损情况扣0.1分,最多扣3分。

绿化层次丰富、形态多样,绿化覆盖率20%(含)以上。(3分)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通过地面绿化、立体绿化、空中绿化等手段,提高街区绿化水平,美化街区景观。视完成程度分别记1.510.50分。

街区绿化覆盖率20%(含)以上,得1.5分;绿化覆盖率10%(含)-20%,得1分;绿化覆盖率10%以下,得0.5分。

主题景观、夜景亮化彰显人文特质,具有独特性和创新性。(3分)

主题景观凸显文化特色,与商业业态、建筑风格协调一致,得1分。

夜景亮化凸显环保节能,设计具有创新性,得2分。

设施完善

13分)

各出入口及主要节点有清晰的标识导示系统。(2分)

现场查看评估,街区标识导示系统不少于两种语言,得1分。

各出入口及主要节点都有标识导示系统,得1分。每缺失1处,扣0.1分,最多扣1分。

50米至少设有1处垃圾箱,每300米至少设有1处公共厕所(含建筑物内部厕所)。(3分)

50米至少设有1处垃圾箱,得1.5分。

300米至少设有1处公共厕所(含建筑物内部厕所),得1.5分。

100米至少设有1处休息空间及设施,合理划分吸烟区和非吸烟区并有明确的指示标志。(3分)

100米至少设有1处休息空间及设施,得1.5分。

合理划分吸烟区和非吸烟区并有明确的指示标志,得1.5分。

有符合GB50763-2012标准的无障碍设施,街区主街步行盲道无缺损且主要出入口有轮椅坡道。(2分)

现场查看步行街缘石坡道、盲道、无障碍出入口、轮椅坡道、无障碍楼梯、无障碍电梯、扶手、无障碍厕所等设施情况,视完成程度分别记210分。

有治安亭或报警点和应急避难场所。(3分)

现场查看治安亭或报警点和应急避难场所等设施情况,视完成程度分别记3210分。

功能品质20分)

综合型和特色型分类型积分,不重复计

业态

多样

(8)

有满足购物、餐饮、娱乐、休闲、体验等综合消费需求的经营业态。(2分)

提供书面材料说明街区业态结构,结合专家实地调查评估评分,视完成程度分别记210分。

业态结构合理,与街区定位匹配,商业功能关联度高、商业连续性好。(2分)

提供书面材料说明街区商业关联性和连续性情况,结合专家实地调查评估评分。视完成程度分别记210分。

有原创品牌或新品区域首发体验店,有创新性和引领性的智慧门店。(4分)

有原创品牌或新品首发体验店,有创新性和引领性的智慧门店,每个1分,最多4分。

品质

高端

(12)

品牌丰富,有独立门店或专柜的品牌数量。(6分)

501分,同一品牌不重复计算。计分方式:品牌数量/50,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最多得6分。

品牌高端,有国内外连锁品牌旗舰店、区域首店。(6分)

11分,需提供相关品牌授权经营文件。得分保留1位小数,最多6分。

业态

集聚

(5)

业态定位明确,特点突出,满足特定消费需求。(3分)

提供书面材料说明街区业态定位及特点,结合专家实地调查评估评分。视完成程度分别记3210分。

有美术、艺术、博物、老字号工匠工作室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展示及体验互动场所。(2分)

有美术、艺术、博物、老字号工匠工作室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展示及体验互动场所,每一项得1分,最多2分。

品牌

独特

(15)

国内外特色品牌丰富,有独立门店的中华老字号、地方老字号、地方特色美食、传统手工艺、文化创意、国外特色等品牌。

10分)

门店品牌计数(同一品牌不重复计算),每51分,品牌数/5为得分,得分保留1位小数,最多10分。

街区品牌店有一定规模。(5分)

建筑面积100-200平方米(含)以上的独立品牌店,每个0.5分。提供品牌店经营租赁合同或授权合同,最多5分。

智慧服务

10分)

设施智能

6分)

街区无线网络全覆盖,应用5G技术,建成5G应用示范步行街。(2分)

5G技术的基础设施建设、应用5G技术进行街区管理和提供5G应用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估,具有较强创新和示范作用,2分;具有一般创新和示范作用,1分。

有统一的智能安全监控设施、智能灯光设施、智能停车设施等智能化设施。(2分)

每一类智能设施得1分,最多2分。

有全天候提供便利服务的自助服务设施。(2分)

在智慧零售及服务业态方面具有创新性应用,每一类得1分,最多2分。

服务智慧

4分)

有统一的信息发布、导购促销、重大活动等信息服务平台。(1分)

有步行街专门的信息服务平台,包括网站、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内容更新及时。符合要求,1分;不符合,0分。

提供人口流动、品牌及业态的监测。(1分)

提供人口流动、品牌及业态的监测。视完成程度分别记10.50分。

提供精准导购、积分促销、移动支付、停车出行等智能服务。

2分)

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智能停车、移动支付、个性营销等服务。每提供一项智能服务得0.5分,最多2分。

文化特色

12分)

底蕴深厚

4分)

有悠久发展历史。(2分)

开街10年(含)以上,2分; 10年以下,1分。

有塑造历史记忆、民族特色和文化传承的景观或设施,保护得当,与步行街发展相协调。(2分)

有塑造历史记忆、民族特色和文化传承的景观或设施,1分;

历史文化设施保护得当,与步行街发展相协调,1分。

活动丰富

6分)

举办形式多样的购物消费活动,如购物节、美食节等。(2分)

年度内每举办一个区域性的购物消费类活动,得1分,最多2分。

举办丰富文化内涵的艺术活动,如时装展示、音乐会、文艺表演、民俗节等。(2分)

年度内每举办一个大型艺术类活动,得1分,最多2分。

与周边旅游资源、文化场所互动,商旅文融合发展突出。(2分)

有与周边旅游资源、文化场所互动的具体方案和措施,1分;

商旅文融合成效显著,1分。

夜间经济

2分)

建立夜间经济管理机构,开展夜市文化活动等。(2分)

建立夜间经济管理机构,加强对城市交通、治安管理、噪音控制、垃圾处理、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监管,1分;

开展夜市文化节等活动,1分。

管理机制

7分)

机制健全

3分)

有完善的当地政府协调机制,有统一独立的街区管理运营机构。(1分)

提供相关文件,有完善的市级、区级、街联动机制,1分。

有统一独立的街区管理运营机构,0.5分。

有商户自律组织及消费者投诉处理中心,投诉渠道畅通,反馈高效,处理率达到100%。(1分)

有商户自律组织及消费者投诉处理中心,0.5分。

消费者投诉渠道畅通,反馈高效,处理率达到100%0.5分。

有针对步行街在财政金融、规划用地、免税退税、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地方政策。(1分)

有针对商业步行街在财政金融、规划用地、免税退税、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地方政策,每一项政策得0.5分,最多1分。

管理规范

2分)

3 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侵犯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事件。(1分)

符合要求,1分;不符合,0分。

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市场公平竞争、应急安全等制度,并执行到位。(1分)

管理制度完善,0.5分;执行到位,0.5分。

 

综合效益

6分)

 

商业繁荣

3分)

商业空置率低。(1分)

现场验收时尚未装修开业的商业设施视为空置,空置商业设施的建筑面积与街区总商业建筑面积之比为空置率,上一年度空置率5%(含)以内,得1分;5%-10%(含),得0.5分。

商业经营效益高,年度坪效高于同类型步行街。(1分)

坪效等于步行街年销售总额除以用于商业经营的营业面积。

综合型:最近年度平效1.5万元(含)以上,得1分;0.5(含)-1.5万元,得0.5分。

特色型:最近年度平效1万元(含)以上,得1分;0.2(含)-1万元,得0.5分。

国内外客流聚集,年度客流量高于同类型步行街。(1分)

步行街运营管理机构需提供客流量统计方法,说明该统计方法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综合型:最近年度客流量2000万人次以上,得1分;1000-2000万人次,得0.5分。

特色型:最近年度客流量500万人次以上,得1分;200-500万人次,得0.5分。

效益显著

3分)

吸纳就业能力强。(1分)

统计为街区经营、管理和服务的直接从业人员,每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吸纳就业100人(含)以上。符合要求,1分;不符合,0分。

消费者评价美誉度高。(1分)

街区自身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的消费者评价调查,满意度90%(含)以上。符合要求,1分;不符合,0分。

经营者评价满意度高。(1分)

街区自身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商户评价调查,满意度90%(含)以上。符合要求,1分;不符合,0分。

合计

100

 

 

说明:1.本评价指标适用于综合型和特色型步行街,不同类型步行街适用指标不同;

2.本评价指标根据发展需要不定期修订;

      3.3 年内步行街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侵犯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事件等情形,不纳入创建考核范围。


 

 

 

 

 

 

 

 

 

 

 

 

 

 

 

 

 

 

 

 

 

 

                                                            

  湖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202017日印发

                                                           

  

主办单位:湖南省商务厅   承办单位:湖南省商务厅信息中心 站点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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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湖南省示范步行街”创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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