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关于2019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验收复核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示范县(市)人民政府: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的通知》(商办建函〔2020〕144号)、《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在各示范县项目验收的基础上,我厅于2022年12月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省2019年5个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开展全面验收复核。现将验收复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验收复核情况
(一)验收复核结果
经验收复核,我省5个示范县中,炎陵县、祁东县、浏阳市评为良好,优良率为60%;绥宁县、汝城县评为一般,一般率为40%。5个示范县验收复核得分详见附件。各示范县验收报告将随同本《通报》邮寄至各示范县。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验收复核,5个示范县收到中央资金9500.00万元,已拨付形成直接支出资金6602.23万元,待拨资金2795.11万元。按验收工作要求拨付率达90%以上的示范县2个,分别为:浏阳市、祁东县,其余3个示范县资金拨付率都未达90%的要求。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拆分发各县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各示范县通过开展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市场体系,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深度发展,促进农村流通设施建设和农村流通现代化,有效提高电商公共服务水平,有力助推乡村振兴,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个别示范县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缓慢
因人员变动、方案调整及新冠疫情影响等原因,个别示范县项目建设及资金拨付进度严重滞后。截止项目验收复核时,只有浏阳市、祁东县资金拨付率达到90%以上,汝城县拨付进度只有24.32%,省级组织验收复核之后“回头看”,尾款500万招标部分不予以认可。
(二)部分示范县项目运营效果不理想
一是部分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对站点运营缺乏有效管理和指导,电商服务能力不强,部分乡村站点市场运营能力较弱;二是部分示范县物流资源未得到充分整合,村级电商服务站点物流的 “最后一公里”仍不畅通,存在配送成本偏高和时效性偏低等问题;三是部分示范县电商培训效果不佳,培训“重数量、轻效果”问题突出,电商培训后创业就业转化率不高,农村电商人才依然缺乏。汝城县、绥宁县部分站点可持续运营能力较差,无法提供全面的便民服务。
(三)部分示范县项目和资金管理不规范
在项目管理方面,部分示范县还存在监管制度不健全、承办企业选择不规范、签订合同要素不全、项目建设标准不规范统一、考核要求不明确、信息报送和公开不全面不及时、项目有转包分包及关联方交易等问题。
在资金管理方面,部分示范县资金使用方向及比例不符合上级文件规定,超项目范围支付款项,未设立专账核算;有的示范县资金支出程序不规范、手续不齐全、审核拨付不严谨,存在不按合同付款、用收据代替发票、大额现金支付给个人等问题;个别示范县还有对同一项目重复安排资金支持的情况。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收回存量资金统筹使用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决定:一是对此次验收复核确定的待拨付资金(指已确定具体项目和承办主体但因部分项目服务未到期或未完工,导致未能拨付的结余结转资金),由各示范县尽快按要求拨付;二是对此次验收复核中发现的闲置资金(指未确定具体项目和承办主体,或项目虽确定但未动工和未取得实质进展,导致资金闲置无法支付的结余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省财政,统筹用于支持我省农村流通领域建设。
(二)对标对表抓好问题整改
各示范县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问题整改专项工作小组,明确整改工作责任人和时间表,对照验收复核问题反馈清单,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销号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实现项目可持续运营。
对项目进度缓慢等问题,要制定推进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对项目管理及建设运营成效不理想等问题,要规范项目建设标准,明确考核要求,完善监管制度,及时信息报送,对照建设和运营标准督促承办企业整改;对部分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问题,要设立专账核算,收回超范围拨付及重复安排的资金,规范审核程序,严格拨付程序,补齐拨付手续及相关票据。
(三)建立健全项目市场运营机制
做好综合示范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统筹衔接,用好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等现有设施设备,从“重建设”向“重运营”转变,确保持续稳定发挥效用。积极引入邮政、供销以及有实力的电商、物流、快递、商贸流通等企业,统筹推进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等重点项目的后续运营管理,整合各类资源,坚持公益性和经营性相结合,拓展直播电商、品牌营销、共同配送、创新孵化等服务,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充分发挥邮政、供销基层系统优势,推动乡村电商服务站点与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新网工程”等网点的整合融合,鼓励“一点多能、一网多用”,促进示范项目向常态化工作转化落地。
整改工作请务必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报告由县级人民政府名义上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sc0731@163.com。
附件:1.2019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验收复核结果
2.2019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资金拨付情况
表(拆分发县市)
3.2019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验收复核报告
湖南省商务厅
2023年4月24日
附件1
2019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验收复核结果
序号 |
评价单位 |
验收复核得分 |
验收复核等级 |
备注 |
1 |
炎陵县 |
85 |
良好 |
资金拨付率不足90%,不得评优 |
2 |
祁东县 |
76.5 |
良好 |
|
3 |
浏阳市 |
74 |
良好 |
|
4 |
绥宁县 |
68.1 |
一般 |
|
5 |
汝城县 |
60.7 |
一般 |
|
备注:验收结果按量化评价分值评定为四个等级: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70-85分(含70分)为良好;60-70分(含60分)为一般;60分以下的为较差。截至项目验收复核之日时,资金拨付率不足90%,不得评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