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的通知》(商办建函〔2020〕144 号)、《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各有关县自评的基础上,我厅于2023年2月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1年11个示范县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2023年5月,商务部对我省绩效评价情况进行了复核。现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和存在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 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11个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分别为醴陵市、湘阴县、衡阳县、吉首市、岳阳县、桂阳县、沅江市、双牌县、湘乡市、临湘市、石门县。其中,岳阳县被评为优秀,石门县、桂阳县等 8个示范县被评为良好,优良率占比82%,得分及等次详见下表(各示范县绩效评价报告将随同本《通知》邮达各县)。
2021年各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序号 |
评价单位 |
绩效评价得分 |
评定结果 |
1 |
岳阳县 |
85.2 |
优秀 |
2 |
石门县 |
81 |
良好 |
3 |
桂阳县 |
78.8 |
良好 |
4 |
湘乡市 |
75.9 |
良好 |
5 |
衡阳县 |
75.8 |
良好 |
6 |
醴陵市 |
75 |
良好 |
7 |
临湘市 |
74.5 |
良好 |
8 |
湘阴县 |
73.1 |
良好 |
9 |
沅江市 |
72.9 |
良好 |
10 |
双牌县 |
61.4 |
一般 |
11 |
吉首市 |
60.4 |
一般 |
备注: 绩效评价按量化评价分值评定为四个等次:85 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70-85 分
(含70分)为良好,60-70 分(含 60分)为一般,60分以下的为较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我省2021年度各示范县示范创建工作整体推进有序。通过项目实施,部分示范县项目实施特色和成效比较明显,在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上发挥了比较重要的作用,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项目建设整体偏慢
部分示范县因工作推动不力或人员变动、自然灾害、新冠疫情影响等原因,项目启动缓慢,各有关县都存在建设板块未达到实施方案规划进度情况,个别示范县项目建设严重滞后。部分示范县项目建设思路不够清晰,对建设标准把握不准,脱离县情制定过高的建设目标,实施方案缺乏可操作性。在中央资金使用上,2021年11个示范县共收到中央资金首款1.05亿元,整体拨付进度为55.21%,个别示范县的拨付率仅20%。
(二)项目运营效果不够理想
部分示范县存在重项目申报轻项目建设、重硬件建设轻项目运营、重短期效应轻长远考虑等现象,导致项目建设质量偏低、运营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内生动力并未完全激活,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各类功能和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电商服务能力不强,对站点后期运营缺乏有效管理和指导,部分乡村站点市场运营能力较弱。二是部分示范县物流资源未得到充分整合,村级电商服务站点物流“最后一公里”仍不畅通,存在配送成本偏高和时效性偏低等问题。三是培训效果不佳,培训对象单一,重数量轻效果、重培训轻转化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致使电商人才“缺尖少链”,致富带头的后备力量明显不足。
(三)部分示范县项目和资金管理不规范
在项目管理方面,部分示范县存在监管制度不健全、签订合同要素不全、项目建设标准不规范不统一、考核要求不明确、信息报送和公开不全面不及时、项目有转包分包及关联方交易等问题。在资金管理方面,部分示范县资金使用方向及比例不符合上级文件规定,超项目范围支付款项,未设立专账核算;有的示范县资金支出程序不规范、手续不齐全、审核拨付不严谨,存在不按合同付款、用收据代替发票、大额现金支付给个人等问题;个别示范县还有对同一项目重复安排资金支持的情况。
三、整改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整改
各示范县人民政府是综合示范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对本县整改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问题整改专项工作小组,明确整改工作责任人和时间表,对照问题反馈清单,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销号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实现项目可持续运营。对项目进度缓慢等问题,要制定推进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对项目管理及建设运营成效不理想等问题,要规范项目建设标准,明确考核要求,完善监管制度,及时信息报送,对照建设和运营标准督促承办企业整改;对部分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问题,要设立专账核算,收回超范围拨付及重复安排的资金,规范审核程序,严格拨付程序,补齐拨付手续及相关票据。整改工作应于2023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报告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上报省商务厅,电子版同时发送到jsc0731@163.com。
(二)扎实抓好综合示范后续项目建设和运营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把握工作定位。要将示范工作作为农村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机遇、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抓好抓实。强化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统筹协调力度,聚焦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着力解决制约农村电商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农村电子商务规范、健康、快速发展,确保综合示范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对项目建设管理和运营力度。要聚集农产品上行,充分发挥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的作用,对站点运营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提出有效措施加以整改。要狠抓电商人才培训,补齐电商人才短板,始终瞄准农村电商人才培养这个核心问题下功夫,培训、挖掘和引进一批掌握农村电子商务基本技能且会独立运用电商平台开展网购网销业务的“行家里手”,引领农村电商快速发展。要加大乡村物流协同和整合力度,加强电商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形成符合市场规律和需求的物流解决方案,有效降低物流成本,着力破解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瓶颈,切实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要认真改进资金拨付方式,引入审计、监理单位及时确认项目完工部分并据实拨付资金。
三是要进一步做好总结和宣传推广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各示范县要认真总结提炼,形成综合示范创建经验和电商创业典型案例,通过各种方式积极组织宣传推广,努力营造浓厚的农村电商发展氛围,进一步调动社会参与积极性,有力促进农村电商工作高质量发展。
湖南省商务厅
2023年7月7日
(联系人:市场体系建设处 杨辉,电 话:0731-8528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