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已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政策措施(试行)》分为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共16项工作举措,进一步明确了省直、中央驻湘单位和地方人民政府责任,强化了协同工作机制,指出了我省综合保税区发展的思路和工作方向,同时明确了财政支持标准和导向,政策将对我省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湘公网安备430102020006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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