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商建〔2016〕12号
衡阳市、邵阳市、常德市、张家界市、郴州市、永州市、怀化市、湘西州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扶贫办:
为贯彻落实2016年中央1号文件、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精神,商务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决定2016年继续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为抓紧做好我省示范县(市)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名额分配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对2016年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申报条件和要求,示范县(市)选择在所辖县级行政区划(不含市辖区,属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除外)中进行,不含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示范县(市)的选择应照顾贫困地区,其中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或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简称国家级贫困县)比例不低于50%。经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研究,确定申报、推荐名额分配原则为:未入选2015年度示范县(市)的6个市州可分别申报、推荐1个县(市);所辖县(市)超过9个(含)的市州可分别再申报、推荐1个(含已入选2015年示范县市的市州),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
(一)机构健全,政策配套。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认识深刻,发展积极性高,建立了以县级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协调机制,配备了精干专职人员,制定了本地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出台了相应的财政、金融、土地、税费等配套扶持政策。
(二)电子商务发展基础条件较好。县级人民政府已经组织开展了农村电子商务推动工作,并具备一定工作基础。交通、通信、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较完备,公路、有线宽带、无线网络基本实现“村村通”;农特产品、手工艺品、旅游产品等相对丰富或者优势产业明显;拥有一定数量的骨干流通企业、物流快递和电商服务企业。
(三)农村物流解决方案比较完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交通、邮政、快递、供销等的农村物流配送基础较好,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直营店体系比较完善。县级人民政府能够有力推动城乡商贸流通、交通、邮政、物流、快递、供销等企业进行市场化合作,合理规划、统筹安排农村物流快递的线路、时间、站点、价格等,形成比较完善的农村物流解决方案,有效破解农村“最后一公里”物流瓶颈问题。
(四)有一批电子商务实施主体。拟实施项目目标明确具体,内容符合政策支持方向,项目建设符合县域实际;拟承办单位有从事农村电子商务的经验,有较强市场统筹和投融资能力。实施方案必须有具体的工作进度安排和时间表,如纳入综合示范范围,将以此进行绩效评价。选择承办单位的程序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决策信息必须公开。拟承办单位必须承诺按要求上报经营信息。
承接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的单位要基本实现县域内主要乡村“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返城”双向覆盖,县到乡、乡到村每周应有较高频的配送班次。在县、乡两级具备充足的作业场地,用以进行电商包裹接收、分拣、存储的作业场所。具有开放的、支撑对接各个物流企业的信息系统,并通过信息系统实现对电商包裹接收登记、投递信息反馈、跟踪查询和质量管控等。
三、申报材料
(一)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扶贫办联合推荐文件,简要说明推荐理由和决策程序。
(二)县级人民政府申请请示。
(三)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基础条件。即当地公路、邮路、通信、互联网使用情况、覆盖率及在全省的排名情况,从事电商的企业、人员、重点网销产品、交易额以及本地网购金额等;农村商贸流通网络建设情况,当地组建成立电子商务协会及其运作情况等。政府出台的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和文件;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和职责情况。
(四)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方案。包括实施目标、实施内容及投资规模、资金安排情况、时间进度安排、推进措施等内容。建立本县(市)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体系的思路、措施和时间表等。选择综合示范承办单位的工作程序和信息公开措施。
(五)农村物流解决方案。当地农村配送和物流快递业发展现状、入驻县城快递企业、全县物流快递收派货数量等情况,以及当前物流快递平均成本等基础情况。推动当地农村电子商务物流资源市场化合作的做法,物流配送路线、频率、价格等初步构想。
(六)农村产品网络销售方案。本地农村产品资源基本情况,产品网货化的措施,通过产品网络销售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建立农村产品品牌促进、质量保障、安全追溯等体系的做法等。
(七)人员培训方案。针对政府、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等农村电商各类主体的培训计划。
(八)其他认为有必要、符合县域实际的有关材料。
(九)县级人民政府作为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责任主体的承诺书,包括按工作方案和时间表推进工作的承诺,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的承诺,公开选择承办单位,并组织承办单位及时上报交易信息的承诺等。
四、推荐、评选程序
有意申报的县(市),向所在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扶贫办申报;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扶贫办根据分配的名额数量,择优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推荐。申报推荐材料以县(市)为单位装订成册,一式5份,于5月23日前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申报、推荐县(市)超过分配名额的,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不予受理。
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组织专家对各市州推荐的县(市)进行竞争性择优评选。竞争性择优评选,将把如何解决农村物流瓶颈和推动农村产品网络销售作为评价重点。具体评选程序分为两个环节:一是各县(市)现场陈述,时间不超过20分钟;二是专家提问,时间不超过10分钟。现场陈述内容由各县(市)自行确定,制作成PPT。竞争性择优评选会计划5月25日左右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示范县(市)承担着探索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重任,应切实起到示范带动的作用。各地要高度重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示范县(市)申报条件和工作要求,从领导重视程度高、农业资源禀赋好、交通、通信及流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产业规模特色明显等基础条件相对较好,前期工作开展比较扎实,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较快的县(市)中择优推荐,工作程序要经得起审计、纪检等部门的检查。
联系人:
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 李敏强 电话:0731- 85281205;
传真:0731-85281205;Email:jsc0731@163.com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刘 礼 电话:0731-85165151;
传真:0731-85165150;
省扶贫办开发指导处 凌云涛 电话:0731-82214853;
传真:0731-82214566;Email:85779344@qq.com
附件: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申报推荐名额分配表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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