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通知

湖南省商务厅swt.hunan.gov.cn 发布时间:2015-05-18 00:00 【 字体:  

湘商建〔2015〕12号

各市州商务局、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关于做好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财政部、商务部将在2015年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为加快推进我省农村流通现代化步伐,进一步完善农村市场服务体系,实现农村商贸流通体制机制和商业模式的创新发展,拟在全省选择部分县市申报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不含市辖区,以下简称示范县)。为做好示范县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市场与政府的合力,探索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在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形成电子商务发展长效机制,引领电子商务在农村更大范围推广和应用,促进农村现代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点依托邮政、供销与大型流通龙头企业和电商企业,建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实现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取得突破,电子商务物流成本有所下降,流通效率有所提高。形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的浓厚氛围,提高电子商务普及应用水平,提升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力争示范县电子商务交易额在现有基础上年均增长30%以上,电子商务零售额占当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明显上升。

    二、工作任务

    1、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整合利用农村现有乡镇商贸中心、配送中心等流通网络资源,充分发挥乡镇商贸中心的销售、配送以及金融、邮政、电信、家电维修等服务功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支撑服务体系。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发展与电子交易、网上购物、在线支付协同发展的物流配送服务。完善面向农村的综合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推动第三方配送、共同配送在农村的发展。

    2、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扩大电子商务在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网络中的应用,实现线上与线下交易的融合;重点依托已有电商平台,支持社会青年和大学毕业生创办电子商务企业或开展网络销售,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带动农业生产的组织化与标准化;加快农村商业网点信息化改造,完善网购、缴费、电子结算和取送货等服务功能,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

    3、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能力。提高基层政府、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农民推广应用电子商务水平。多渠道培训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增强农民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电子商务的能力。

    4、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建立有利电子商务发展的财政、金融、土地、收费等政策体系;制定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标准、统计、信用制度等

    三、申报示范县基本条件

    1、机构健全,政策配套。县政府高度重视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建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班子,制定本地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商务部门配备精干专职人员,有能力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示范县要出台相应的财政、金融、土地、收费等配套扶持政策,能有效整合县域内商务、交通、农业、邮政、供销、移动、联通、广电等网络资源,营造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

    2、电子商务发展基础条件较好。交通、通信、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较完备,公路、有线宽带、无线网络基本实现“村村通”;通邮里程、互联网普及率及电商指数在本省名列前茅;农特产品、手工艺品、旅游产品等相对丰富或者优势产业明显,农村人口相对集中;拥有一定数量的骨干流通企业、邮政、快递和电商服务企业,初步形成电子商务产业链条。

    3、农村流通网络比较健全。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邮政、供销等为主的商贸流通网络基础条件较好,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直营店体系比较完善,覆盖全县70%以上的乡镇。

    4、有一批电子商务实施主体。拟实施的项目明确具体,符合政策支持方向,项目建设数量符合县域实际,具有一定规模;实施电子商务的企业有积极性和较强投资能力。

    四、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重点

    1、支持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点建设、改造。

    2、支持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设施建设与改造,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解决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鼓励包括邮政、供销、商贸流通、第三方物流和本地物流等企业在内的各类主体,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物流解决方案。示范县申报方案要明确县政府与邮政等物流企业的合作方式与资金补贴额度。

    3、支持为发展电子商务而开展的农产品和农村特色产品品牌培育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农产品标准化、分级包装、初加工配送等设施建设。

    4、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各类培训机构、协会等对县、乡、村各级政府机关、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农民等进行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操等方面培训,重点培训农村青年、返乡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等。有关工作要符合中央和地方关于培训的相关政策规定。

    5、示范县要加强与已有电商平台的衔接和资源整合,最大限度利用社会化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中央财政资金不能用于网络平台建设支出及购买流量支出。

 五、示范县申报材料

    申报示范县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县人民政府对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的申请报告。

    (二)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基础条件:

    1、本地经济发展概况,其中包括当地公路、邮政、通讯发展情况等。

    2、本地特色产业发展概况,包括当地主要特色农产品、手工艺品、工业品、旅游产品等产业发展规模,以及每项特色产业市场覆盖面、市场占有率等具体情况。

    3、本地农村市场流通体系现状,农村配送网络情况和物流快递业发展状况,特别是入驻县城快递企业、全县物流快递收派货数量等情况,以及当前物流快递平均成本。

    4、本地电子商务发展概况:(1)当前从事电商的企业(网商)、从业人员数量,重点网销产品及销售额、本地居民网购金额等;(2)为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情况,包括培训对象、培训数量、培训内容、培训的组织形式和参与的培训机构(附与培训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培训机构资质证书等);(3)当地招引或培育电商服务企业情况;(4)当地电商平台建设情况;(5)当地实体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情况;(6)当地组建成立电子商务协会及其运作情况。

    5、政策支持情况:当地政府为扶持电子商务发展所做的具体工作,以及在金融、土地、收费、资金等方面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请附相关文件复印件)。

    6、其他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

    (三)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方案,包括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实施内容及投资规模、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解决方案、财政性资金安排情况、时间进度安排、推进措施、配套资金和扶持政策、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人员培训等内容。

    (四)填写附件1-6。

    (五)县人民政府作为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责任主体的承诺书。

    以上材料请装订成册,一式10份上报。

    六、工作步骤

    (一)示范县确定。示范县采取竞争性选择方式确定。每个市州商务、财政部门筛选推荐1个县市进行申报(韶山市作为毛泽东主席故里,单独申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各地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具体评审办法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按照得分高低选取备选示范县报商务部、财政部。商务部、财政部将组织专家对各省总体方案和备选示范县方案进行评估,择优选择确定为2015年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

    (二)申报时间要求。各市州商务局、财政局对本地区申报试点县相关材料出具推荐意见,2015年5月22日前以正式文件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逾期视同自动弃权。

    七、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广泛开展电商基础调研,摸清家底,找准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切入点,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搞好统筹协调,切实指导示范申报县做好项目立项、论证、申报等工作。要选择县级政府重视程度高、特色产业发展快、农村电子商务基础好、经济实力较强的县(市)进行推荐,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联系人及电话:

    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陈勋星;联系电话:0731-82287204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刘礼;联系电话:0731-85165151

    附件:1.湖南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申报表

        2.湖南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电商(网商)摸底情况表

        3.湖南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快递摸底情况表

        4.湖南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特色产业摸底情况表

          5.湖南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电商产业孵化园(中心)摸底情况表

          6.湖南省电子商务进农村拟支持建设项目情况表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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