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整改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商务厅swt.hunan.gov.cn 发布时间:2017-11-24 00:00 【 字体:  

韶山市、宁乡县、炎陵县、邵东县、双峰县、汨罗市、桃江县人民政府: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商办建2016866号),201713日-19日商务部委托第三方机构北京和兴会计事务所对我省本级和2015年纳入全国第二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7个示范县(江永除外)进行了为期17天的绩效评价。现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17299号),对绩效评价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有关整改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绩效评价结果通报

总体上,评价组对我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省和7个示范县在组织实施示范创建工作中调研充分、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指导有方、组织严密、管理严格、推动力很强,示范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成效和特色明显,起到了很好的带动作用。省商务厅的绩效评价得分为89分,评价结果为优秀。7个示范县绩效评价平均得分78.86分,其中桃江县、韶山市、宁乡县分列全省前三名,各县绩效评价具体得分见附件1

二、整改工作安排部署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为做好第二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成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问题整改专项工作小组,组长为省商务厅副厅长肖彬,组员为各单位业务处室相关负责人,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整改专项工作小组对全省整改工作负总责。各示范县人民政府是问题整改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对本县整改工作负总责,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扎实开展整改

各示范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开展整改,成立问题整改专项工作小组,明确整改工作责任人和时间表,针对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电子版已发各单位)反映的问题,逐条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问题销号机制,限期完成整改。

(三)按时完成整改

请于201792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汇总形成整改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报我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sc0731@163.com 。根据各单位整改情况,我厅将联合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县整改结果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形成报告上报商务部备案。

联系人:市场体系建设处李敏强、彭欣

话:0731-8528120582287080

附件1各示范县绩效评价得分表

附件2《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17299号)         

湖南省商务厅

 2017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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