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委组成
2016年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评选会评委从省内相关院校、商学会、事务所抽选农产品流通、农村市场、农产品加工、财务、电子商务等方面专家学者5人,组成专家评审组。
二、评选程序
1、评选会当天分上下午两场,评审会前一天下午由县(市)抽签确定评选顺序。
2、各申报县(市)按抽签确定的顺序作不超过20分钟的汇报,评委提问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3、本着严格把关,客观公正的原则,评委依照各部门讨论通过的《2016年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湖南省)评分标准》,独立打分。并在无涂改痕迹的打分表上签名确认。
4、评分汇总由第三方机构委派工作人员统计。
5、工作人员按得分高低排序填写评分登记表,在候场区张榜公布
三,评选纪律
1、评选会议由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监察室人员进行全程监督,形成会议过程记录。
2、全体评委及工作人员在会议期间需将手机等所有通讯工具交由纪检工作人员封存,除评审现场公开的询问外,不得与申报单位进行私下联系,避免干扰。
3、最后提交的每张评分表上不得出现修改痕迹,评分表(正式表)、汇总表、评分登记表需分别由评委、汇总人、填表人和纪检监察人员签名确认,供存档备查。
四、其他事项
1、为确保评分尺度的一致性,参加评审的各有关人员中途不得更换。
2、根据国家通知要求,评分确定原则:一是按分值高低,优先选择国家级贫困县4个,二是其余参评县,按分值高低选择3个县。
3、如果出现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县(市)得分相同情况,由评委对这几个县(市)实施方案重新打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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