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财政部有关通知精神,考虑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已完成对贫困县全覆盖的既定目标,国家对2020、2021年度示范县尾款资金数量由原来的1000万调整为500万。为适应国家支持政策调整变化,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及时调整项目建设总体资金规模。截至目前,仍未正式确定项目承办主体的示范县,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调整项目总体建设方案和压缩中央资金投入规模,将首期投入项目建设中央资金统一调整为1000万元,二期计划拟投入中央资金为500万元,明确首期项目通过省级绩效评价,并获得尾款支持后,方可启动二期建设,否则二期项目自动中止。已正式确定项目承办主体的示范县,可结合本地实际增加本级财政资金或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拨付情况与承办企业做好协调沟通,适当压缩项目建设规模,签订项目补充合同,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和标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二、全面核实上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请各示范县于2021年11月24日(星期三)前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经示范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定签字和盖章后,报送我厅市场体系建设处进行备案和核实,扫描件发送到邮箱JSC0731@163com,逾期未报送项目进展情况的示范县视为项目未正式启动,项目建设无实质进展,资金拨付为零。我厅将依据各示范县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联合省财政厅预拨项目建设尾款。各示范县项目建设尾款额度最终以省级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清算。
附件:XX县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参考提纲)
湖南省商务厅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
XX县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
(参考提纲)
省商务厅:
根据《湖南省商务厅关于调整2020-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未正式开展项目建设的示范县简要说明下原因、准备工作完成情况、下步工作计划即可)
一、项目承办主体确定情况
截止XX年XX月X日,我县已通过XX方式,确定了XX项目的承办企业为XX,XX项目的承办企业为XX,招投标挂网、公示相关网址为:XXXX。
二、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1.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已完成...,进度达到XX%;
2.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已完成...,进度达到XX%;
3.电商培训已开展XX期,XX人完成培训,进度达到XX%;
4.农产品供应链建设项目已完成...,进度达到XX%。
5.其他项目已完成...。
三、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共拨付使用中央资金XX万元,其中拨付XX企业XX万元,XX企业XX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附件:1.项目承办主体确定有关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等
2.资金拨付使用凭证扫描件
3.项目签订的合同扫描件
4.其他有关项目进度的佐证材料
XX示范县或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3日
(联系人:XXX,职务:XXX,电话:XXX,手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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