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近日,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下发《关于启用县域商业资金管理系统的通知(商流通司函〔2023〕4号,以下简称《通知》),将启用县域商业资金管理系统,以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推动县域商业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并将通过抓取资金管理系统数据作为绩效评价成绩的重要依据,与后续政策、资金安排直接挂钩。现就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强调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
各市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县域商业资金管理系统数据报送对抓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重要性,认真研学《通知》精神,严格落实有关工作要求,杜绝填报数据的随意性,做到原则把握不清不报、数据核实不准不报。对数据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积极咨询技术支持,确保数据报送的严肃性和严谨性。
二、专人专管负责数据维护
各市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应按照“谁填报谁负责、逐级审核上报”的填报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数据维护,妥善管理账号和密码(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确保工作的延续性、稳定性和数据填报的及时、准确、详实。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统一领取市本级和县市区系统账号。
三、严格数据报送时限要求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数据报送时限要求做好常态化数据报送,并对数据进行审核。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应于每月6日前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中完成上一月县域商业资金月报,每季度首月6日前完成上一季度县域商业概况季报。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应于每月8日前完成市级审核。我厅将于每月10日前完成省级审核,并将数据报送的时效运用到绩效评价结果。
湖南省商务厅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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