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419号)和《关于做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分型县验收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司函〔2023〕721号)要求,现就实施我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分型县验收评估,并择优推荐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对标对表、分类实施、注重质量、讲求效益”的原则,认真对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明确的县域商业分型标准和要求,实事求是对各县市区县域商业建设现状精准“画像”,并通过此次分型县验收进一步查找问题、总结提高,持续深入高质量推进我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后续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依规依程序、优中选优”的原则,充分总结工作经验,提炼典型案例,推荐我省第一批申报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的县市区。
二、工作任务
(一)分型县验收和年度工作核查。对全省122个县市区县域商业分型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开展验收评估,同时对2023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查,作为绩效评价的依据。
(二)“领跑县”推荐。从省级验收评估达到“提升型”的县市区中择优推荐7个左右“领跑县”。
三、组织实施
根据商务部流通司有关时间要求,两项工作同步展开,简化程序优先进行“领跑县”推荐,稳步推进其他分型县验收和年度工作核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跑县”推荐
从即日起至2023年11月6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市州推荐(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3日)。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所辖县市区实际,精准指导、择优推荐1个自评已达“提升型”的县市区申报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多推无效。此次不得推荐自评未达“提升型”标准的县市区,不得推荐在安全生产、新闻舆情等方面发生重大问题,在纪检、审计、巡视等检查中发现重大违规问题的县市区。
2.省级实地验收评估(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省商务厅组织第三方机构,按照先书面审核,后实地验收的顺序,对各市州推荐的申报“领跑县”进行验收评估,核实有关情况,形成评估档案。
3.择优推荐(2023年11月1日至11月6日)。省商务厅根据实地验收评估的有关情况,对各市州推荐的申报“领跑县”进行排序,择优选择7个左右的县市区向商务部流通司推荐申报第一批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
(二)分型县验收和年度工作核查
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结合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现场验收分三个阶段实施:
1.县级自评(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在此阶段应加强工作指导)
(1)各县市区按照《湖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分型县验收办法》(见附件1),对照《湖南省县域商业现状定级标准》(见附件2)和各县市区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中填报的县域商业建设年度目标任务(见附件3),对本县市区县域商业分型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得出定级结论,超出原定发展目标的可按实际情况作出自评结论。
(2)同时,各县市区对照《2023年湖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4),制定本县市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评价自评得分表,对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总体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自评,结合定级结论形成自评报告(见附件5)。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须编印成册,在省级现场验收评估时提交纸质版供审核,同时提交电子扫描件1套供备份存档。申报“领跑县”的县市区应于2023年10月13日前完成上述工作,并在佐证材料中附加提供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推荐表(见附件6)。
2.省级验收评估(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省商务厅组织第三方机构分类实施验收评估,对自评未达“基本型”的县市区只进行资料审核,由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收集电子扫描件1套于10月31日前报送省商务厅。对达到“基本型”及以上的县市区采取实地审核资料、抽查现场的方式进行验收评估,对县域商业现状作出省级认定并形成验收评估报告。
3.评分排序(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10日)
省商务厅根据实地验收评估的有关情况结合平时工作实效,依据《2023年湖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各县市区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评分排序,认真总结取得的成效、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有关结果纳入年度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此次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分型县验收评估、年度工作核查和“领跑县”申报当作夺取“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胜利果实的“冲锋号”,本着实事求是、客观严谨的态度,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以此为契机全力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二)注重总结经验。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善于发掘典型经验,大力推广县域商业建设好模式、好做法、好经验,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要善于运用全媒体传播体系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提升“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的社会知晓度,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我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三)按时报送情况。此次验收评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工作统筹,克服工作困难,严格按照本通知每个任务单项明确的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逾期未报送“领跑县”推荐资料视作自动放弃申报。逾期未报送各县自评报告的,将在省级验收评估体系“任务落实”栏目中作扣分处理。
附件:1.湖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分型县验收办法
2.湖南省县域商业现状定级标准
3.湖南省各县市区县域商业建设年度目标任务表
4.2023年湖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5.XX县市区县域商业分型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自
评报告(提纲+附件)
6.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推荐表
湖南省商务厅2023年9月20日
(联系人:刘凯,联系电话:0731-82289530,19918900158)
敬请关注“湖南商务”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