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湖南日报》专版宣传服务项目合同

湖南省商务厅swt.hunan.gov.cn 发布时间:2025-12-16 22:05 【 字体:  

甲方:湖南省商务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000006122252F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98

联系人:

电话:  

乙方:湖南日报融媒传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MA4R32N310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42

联系人:刘海江

电话: 18874928825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湖南省商务厅《湖南日报》专版宣传】(以下称本项目

二、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在《湖南日报》报纸刊发湖南商务和开放型经济工作综述专版,专版内容紧扣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重点围绕“十四五”期间商务工作成效与“十五五”时期工作展望展开,生动展现湖南商务和开放型经济发展特色、亮点与成效。文字约2500字左右,图片3-5张。专版内容由乙方负责采写

三、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含税):小写:【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人民币。

四、合同时间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具体刊发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服务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无投诉、无举报、无不良影响以及其他法律纠纷),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等额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暨人民币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该合同金额已包含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所有义务所需全部费用,除上述费用外,甲方无需就履行本合同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湖南日报融媒传播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兴蓉支行

账号:43050175353600000358

乙方变更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应在变更后将新的银行账户信息通知甲方。在未收到变更信息之前,甲方向上述银行账户支付款项的,视为甲方已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经乙方书面通知后,甲方仍未支付的,每逾期一天,按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财政审批及支付安排计划等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付款周期调整或延迟,甲方无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亦承诺放弃对该违约责任的主张,同时乙方不得因此暂停履行合同义务。

5.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乙方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费用支付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需及时提供专版所需资料、素材等,并确保内容合法、真实,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之规定,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其全部法律责任,因甲方内容所引起的各种违法、侵权纠纷,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及赔偿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制作的内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在合理范围内调整。

3)双方同意,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创作完成的全部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版面设计等)的知识产权及一切衍生权利,自该等成果产生之日起,即由甲方单独、排他地享有。乙方有义务提供一切必要协助,配合甲方办理相关知识产权的登记或确认手续。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采写专版内容,乙方三审后提交至甲方终审;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完成服务工作;

3)乙方需保证其采写的专版内容合法、准确,不违反法律法规之规定,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违法、侵权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但因甲方原因导致的违法、侵权纠纷除外。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内容、资料仅作外观和形式上的审查,乙方的审查不意味着对内容的确认,亦不因乙方的审查减轻甲方的责任。

5)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获得的甲方任何资料、信息具有保密义务,且在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是永久的,不因本合同未生效、被认定无效、撤销、解除、终止、到期等而失效

七、合同的变更、补充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需要变更、中止或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先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然后进行协商。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即20251231日前)完成专版刊发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前述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2.乙方提交的专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经甲方终审后,如存在以下情形,视为质量不符:

1)内容与甲方提供的素材、资料或相关政策精神存在实质性偏差,经甲方指出后拒绝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2)内容出现事实性错误、错别字、语法错误等,经甲方指出后同一版式内累计超过3处的;

3)未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基本要求(如字数、图片数量不足)。

对于质量不符的内容,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无条件修改完善。若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协议总金额30%支付违约金。

3.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及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采写的内容、使用的图片等)导致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或索赔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和解费、诉讼费、律师费等),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 的违约金。若因此导致甲方声誉受损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2款第(5)项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5.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6.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整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需赔偿。

7.本合同所称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和诉讼费、仲裁费、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有关法律费用。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甲方或乙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导致服务无法继续,双方协商解决。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后,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在不可抗力事由消除后,双方应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通知与送达

1.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任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函件、要求、数据电文等,或就协议发生纠纷时送达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应当发送至本协议首部载明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

2.任一方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在收到变更信息之前,未变更方按本协议约定发出的通知和送达均视为有效通知、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过电子邮箱及其他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视为有效送达;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

4.本协议首部确认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作为诉讼文书(包括一审、二审、执行、再审等程序)送达的有效方式。

十二、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   月   日

4.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时间:2025年 月  日    签署时间:2025年   月  日






文件下载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湖南省商务厅   政府网站标识码:4300000018   备案号:湘ICP备09006477号-19
联系电话:0731-82287060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98号   邮编:410001
技术支持: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湘公网安备43010202000680号

敬请关注“湖南商务”

微信公众号

敬请关注“湖南商务” 微信公众号
主办单位:湖南省商务厅
政府网站标识码:4300000018
备案号:湘ICP备09006477号-19
联系电话:0731-82287060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98号 邮编:410001
技术支持: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湘公网安备430102020006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