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XSM-2026-05
甲方: 湖南省商务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0003555990328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98号
联系人:
电话:
乙方:湖南湘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5MA4L55U64E
法定代表人:鲁红
地址: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42号新湖南大厦47楼
电话:0731-84326388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活动信息
1、活动基本信息
(1)活动名称:2026“味道湖南·湘飘地中海”(法国、意大利专场)活动委托执行服务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HXCG-HN-2606072
(3)活动规模:法国巴黎专场不少于50人,意大利米兰专场活动不少于60人
(4)活动时间:2026年7月底
(5)活动地点:法国巴黎、意大利米兰
2、活动场次安排
该活动为两场次形式,具体安排为:
(1)法国专场活动
活动名称:味道湖南·湘飘地中海—2026湘菜产业国际推广暨美食文化交流(法国站)
活动时间:2026年7月28日
活动地点:法国巴黎华天城大酒店
活动规模:50人以上(其中外方行业嘉宾不低于20人,米其林主厨至少1人)
(2)意大利站专场活动
活动名称:味道湖南·湘飘地中海—2026湘菜产业国际推广暨美食文化交流(意大利站)
活动时间:2026年7月30日
活动地点:意大利米兰168中国之香中华厅
活动规模:60人以上(其中外方行业嘉宾30人左右,意大利政要至少1人)
二、服务内容与要求
乙方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活动策划
(1)配备不少于5人执行团队,在项目期内,配合甲方在国内做好中法、中意各方参会嘉宾及发言嘉宾邀请、各类工作方案制定及完善、各方参会对接咨询、嘉宾邀请及报名统计、主视觉及延展设计(平面/3D)、境外机构联络等筹备工作。开展项目现场实地踩点,考察场馆、酒店等,积极拜访对接当地合作伙伴。
(2)根据甲方需求,结合“味道湖南”主题,策划组织2场湘菜产业推介、大于2个项目的签约等;组织并开展2场2026“味道湖南·湘飘地中海”湘菜美食文化品鉴活动,包括制作特色湘菜品鉴、湘菜湘品展示区搭建等;开展1场湘菜国际培训班、搭建2个湘菜食材主题展等同期活动,培训班人数不低于40人,食材主题展品类不低于10种,以及其他需要报送的材料;意大利米兰专场活动前组织开展1场交流座谈会(20人)。负责邀约中外嘉宾参会,并安排场地租赁、参会企业背景收集、领导谈话参考资料拟制。
2.现场搭建及现场全流程执行
(1)搭建适合活动开展的场地,包括活动场地、LED屏、音响、交传等方面。根据活动地点,出具现场整体布局图,要求分区明确,规划科学合理,衔接自然恰当。
(2)搭建湘菜食材主题展,包括食材区、打卡区等,进行特色视觉设计及布置搭建,要求设计理念新颖,独具创意,主题突出。
(3)在搭建布置前,设计方案应通过采购人审核确认。整体和局部创意、设计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并承诺承担因创意、设计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4)负责专场活动各类职能人员保障,包括但不限于:控台、翻译、施工人员、搬运人员、司仪主持、礼仪人员、安保人员、摄影摄像等。
3.创意表现
设计创意,包括创意表现、活动主视觉表现、其它形式创意表现等,设计风格应有创意,紧密贴合主题。能够在传播过程中让受众快速产生记忆点,视觉吸引力高。
4.嘉宾接待
根据活动安排,部分外宾、当地餐饮行业人士、湘菜头部企业代表等重要嘉宾参加法国专场、意大利专场活动,并提供重要嘉宾接待服务。
5.宣传推广
根据活动需要在当地媒体、国内权威媒体进行纸媒、网媒、新媒体等多种预热及后续宣传报道,同步在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搭建活动专题,集中宣传报道,为宣传撰写有创意的宣传方案,并利用媒体优势进行国内外宣传推广,全网曝光量不低于1000万。
6.签约项目及成果征集
负责配合甲方,在会前面向中法、中意各方开展经贸合作项目及各类成果的征集、筛选、审核工作,做好活动现场项目签约和成果发布的组织工作。统筹做好有关合同协议文本的合法性审查、翻译、资料编印和现场发放等工作。在活动后汇总本次活动成果,并形成专项成果报告。
7.支付活动相关场地租金
根据甲方需求,协助选择、考察活动相关场地,并报甲方同意后予以租赁,相关场地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之内,甲方不在单独支付费用。
8.活动总结
活动结束后,根据甲方要求,将活动全部文字总结等相关资料与会人员名册、活动的照片及视频影像资料整理归档,统一报送甲方存档。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活动开展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以及相应的指导工作,根据乙方的申请,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帮助乙方协调解决确保活动顺利举办有关事宜,负责方案的审定、验收、绩效评价以及实施监督等。甲方有权对乙方宣传内容及宣传效果进行验收考核。
2、乙方需向甲方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并及时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时间进度表,负责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时间进度表完成既定工作任务。乙方所提供的服务须满足甲方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等要求(以项目开展过程中甲方的具体要求为准),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及合同约定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合同约定以及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乙方承诺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方案提供服务,不得影响甲方活动质量及进度,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3、乙方对活动安全负责。在活动策划至活动执行完毕的全过程中,若出现因活动组织实施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第三方投诉等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但若因甲方提供的场地、设备或指示错误导致的安全问题,则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4、乙方须保证编辑、宣传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公序良俗的情形,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否则应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乙方需确保向甲方提交的视频作品的内容、图片、音频、视频、字体等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序良俗的情形,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应由乙方负责处理相应纠纷并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但若因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素材出现以上问题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乙方需确保提供的菜品无食品安全问题,且食物原材料均为新鲜采购的,否则应由乙方负责处理相应纠纷并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若食材由甲方指定供应商提供,甲方应提前书面告知乙方,因指定食材导致的安全问题,双方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7、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菜品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菜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或进行相应补偿。
8、乙方应确保活动现场布置及所有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并承担因设备故障或布置不当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责任。
9、乙方应指派具有丰富经验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确保活动的顺利实施,并在活动筹备及执行期间,保持与甲方的有效沟通,及时响应甲方的合理需求和建议。
10、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活动效果的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同时,乙方应对活动中涉及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12、本项目结束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活动总结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实施情况、效果评估、费用明细、经验教训及改进措施等内容,并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乙方应在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该报告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验收和评估。
四、费用与支付方式
1、项目服务合同金额为¥580000元(大写:伍拾捌万元整),本合同金额为含税价,除上述费用外,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应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交活动总结报告、成果报告,配合甲方完成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如甲方对报告有异议,应在验收期内告知乙方,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或修改。逾期未验收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双方对验收结果存在争议的,可共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乙方履行完本合同项下全部内容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验收标准以响应文件为准),由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部款项,即¥580000元(伍拾捌万元整);乙方开票时间延迟,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4、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湖南湘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兴蓉支行
账 号:4305 0175 3536 0000 0062
联行号:105551004148
5、因财政审批及支付安排计划等原因导致甲方付款周期调整或延迟,甲方无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亦承诺放弃对该违约责任的主张,同时乙方不得因此暂停履行合同义务。
6、审计机关对本项目作出的审计结果对项目款项结算具有约束力。
五、知识产权及保密责任
1、甲方提供的素材、资料、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采用的版本、甲方未采用的版本)的完整知识产权、衍生产品开发权及收益权等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永久独自拥有。
2、双方互负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及其工作人员保证不将因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知的任何未公开的商业信息及双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内容及存在事实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保证不将附有任何有关甲方名称、商标、标志等信息的宣传品、半成品、废品及有关资料转让、出售或流失给任何第三方,并不为任何第三方印制带有上述信息的宣传品。
3、乙方承诺,本合同义务系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独立完成,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依据本合同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全部归属于甲方。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及任何第三方不得使用本合同一切工作成果,否则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以上保密条款始终有效,不受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的影响,因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须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0%承担违反保密义务的违约责任,若实际损失超过该约定,则以甲方实际损失为准。
六、违约责任
1、一方违反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30日内赔偿守约方合同标的30%的违约金。
2、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时间完成各阶段受托事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将向甲方退回全部已收款项,并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期限顺延外或因甲方原因或因不可抗力导致延迟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如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或重新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本合同所称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可预见的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合理支出。
七、争议解决
如果发生与本合同或其任何附件的效力、解释或执行有关的争议,双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到甲方所在地所属管辖法院。
八、通知与送达
1、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任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函件、要求、数据电文等,或就协议发生纠纷时送达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应当发送至本协议首部载明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
2、任一方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在收到书面变更信息之前,未变更方按本协议约定发出的通知和送达均视为有效通知、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过电子邮箱及其他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视为有效送达;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
4、本合同首部确认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作为诉讼文书(包括一审、二审、执行、再审等程序)送达的有效方式。
九、附则
1、任何与合同相关但未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予以解决。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与其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湖南省商务服务中心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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