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易办-省商务厅旗舰店升级改造项目补充协议书(2026年)

湖南省商务厅swt.hunan.gov.cn 发布时间:2026-09-08 15:13 【 字体:  


甲方:湖南省商务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000006122252F

联系人:邱恋

联系方式:0731-82282841

乙方:长沙国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1MA4PCNJE0M

联系人:赵绿

联系方式:18674381263

湖南省商务厅(以下简称甲方)与长沙国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25725日双方共同签署了《湘易办-省商务厅旗舰店升级改造项目政府采购协议》(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167089,以下简称“原协议)。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年度技术支持服务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补充协议两份协议有冲突时,以补充协议约定条款为准。

 

一、协议适用说明

1.1 协议适用于湖南省商务厅所采购的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1

湘易办-省商务厅旗舰店升级改造服务项目

1.2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表明甲方初步接受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质量和标准,具体形式及质量标准等由双方进一步确定。

二、服务内容

2.1 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 按新湘易办项目组提供的《指引》要求,新增埋点接入、服务监控平台接入、鸿蒙平台适配、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一体化平台对接、数据备份与运行状态管理、前端页面适配及权限限制功能,并完成运行环境测试与迁移

序号

类别

接入内容

内容描述

1

事项埋点接入

商务动态栏目数据埋点接入

应湘易办接入规范要求,为该服务事项设置“行为监测点”,收集用户访问栏目的行为数据,比如访问商务动态列表页面、查看商务动态资讯详情页面等。

2

通知公告栏目数据埋点接入

应湘易办接入规范要求,为该服务事项设置“行为监测点”,收集用户访问通知公告栏目的行为数据,比如访问通知公告列表页面、查看通知公告资讯详情页面等。

3

规范性文件栏目数据埋点接入

应湘易办接入规范要求,为该服务事项设置“行为监测点”,收集用户访问规范性文件栏目的行为数据,比如访问规范性文件列表页面、查看规范性文件详情页面等。

4

政策解读栏目数据埋点接入

应湘易办接入规范要求,为该服务事项设置“行为监测点”,收集用户访问政策解读栏目的行为数据,比如访问政策解读列表页面、查看政策解读资讯详情页面等。

5

运行情况栏目数据埋点接入

应湘易办接入规范要求,为该服务事项设置“行为监测点”,收集用户访问运行情况栏目的行为数据,比如访问运行情况栏目列表页面、查看运行情况栏目资讯详情页面等。

6

数据统计栏目埋点接入

应湘易办接入规范要求,为该服务事项设置“行为监测点”,收集用户访问数据统计栏目的行为数据,比如访问数据统计栏目列表页面、查看数据统计资讯详情页面等。

7

接入服务监控平台

增加页面日志采集功能,将页面日志上报到监控平台

集成湘易办SDK页面日志采集模块,增加页面日志采集功能:记录用户在页面上的操作轨迹(比如用户点击按钮、浏览页面)、页面加载时间等信息,同时将日志数据同步上传到湘易办监控平台,方便湘易办运营人员实时了解、查看应用的运行情况

8

新增错误日志采集功能、将错误日志上报到监控平台

集成湘易办SDK错误日志采集模块,新增错误日志采集功能、将错误日志上报到监控平台:当小程序页面出现无法加载、按钮点击无响应等错误时,自动记录错误的具体信息(比如错误发生的页面、错误原因),并及时把这些错误日志上传到监控平台,方便工作人员快速发现并排查问题。

9

改造前端小程序所有调用后台接口部分的逻辑,实现完成API请求监控。

改造前端小程序所有调用后台接口部分的逻辑,集成湘易办SDK接口服务请求模块,实现对API请求监控:调整小程序前端与后台数据交互部分的代码逻辑,给每一次数据请求(比如用户提交申请后向后台发送的数据请求)加“监控器”,能够记录请求是否成功、请求花费的时间、请求失败的原因等信息,实现对所有数据请求的全程监控,保障数据交互顺畅。

10

旗舰店小程序适配鸿蒙平台

Vue主体框架升级

将小程序前端框架从Vue2升级到Vue3,根据Vue3的语法特性优化升级前端小程序页面代码与组件。

11

优化前端页面和脚本,适配鸿蒙操作系统。

调整小程序的页面样式和运行脚本,让小程序能够在鸿蒙系统的手机、平板等设备上正常打开使用,不会出现页面错乱、功能无法使用等问题,保障鸿蒙系统用户的使用体验。

12

互联网%2B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

按照湘易办要求,对接【通过用户信息code获取用户信息(湘易办)】接口

按照湘易办要求,对接【通过用户信息code获取用户信息(湘易办)】接口:
根据湘易办平台的规定和要求,与湘易办平台对接【通过用户信息code获取用户信息(湘易办)】接口。当用户使用湘易办账号登录小程序后,商务厅旗舰店系统可通过该接口从湘易办平台获取用户的基本信息,实现用户信息的互通。

13

接入湘易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

按照湘易办相关规范,改造前端代码,实现接入到湘易办微信小程序。并实现集成湘易办统一认证接入、事项埋点接入、服务监控接入。

按照湘易办相关规范,改造前端代码,以确保旗舰店在湘易办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中能正常使用。并完成湘易办统一认证接入、事项埋点接入、服务监控接入:
(1)湘易办统一认证接入:
接入湘易办统一认证后,用户可通过湘易办账号直接登录旗舰店系统,用户重复注册登录,从而实现用户免登录。
(2)UI界面、页面程序微调、埋点配置调整:
对页面导航模块、页面样式、页面脚本代码进行调整,实现通过旗舰店能在湘易办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上正常打开使用、运行流畅,保障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用户的使用体验。调试与配置各服务事项的用户行为监测点配置,确保用户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在旗舰店中进行的相关操作都能正常上报湘易办的监控平台。
(3)服务监控接入:
将后台接口服务接入湘易办监控平台服务可用性监测模块,实现服务状态的实时感知、异常问题的及时预警。

14

数据备份与运行状态管理

数据备份在线管理

(1)数据备份在线管理:
1)自动备份功能:开发数据库自动备份程序,实现数据库数据文件自动备份。
2)历史备份记录管理:通过后台可以查看历史备份记录。
3)逾期备份文件清理:自动清理超过15天前的数据备份文件。
(2)系统运行监测:
1)开发系统运行状态采集程序,定期采集业务服务器运行状态信息:如内存、CPU、硬盘信息等,
2)查看历史运行状态记录:通过后台可以查询历史运行状态记录数据。

15

小程序前端页面呈现适配

小程序前端页面呈现适配

PC端采集的页面进行手机端小程序界面的适配服务,提升前端页面的视觉互动。

16

小程序前端新增权限限制功能

对前端界面的访问进行权限控制(根据网信的安全巡检要求进行整改)

旗舰店前端小程序新增权限控制功能;所有用户必须通过湘易办用户登录认证后,才可访问小程序的公开栏目信息;

17

服务器租赁

2025年老系统服务器资源租赁费用

租用资源:
(1)域名证书:企业版单域名SSL证书2个。
(2)阿里云服务器:CPU4核  内存:8G 硬盘:300G 独立带宽:5M
(3)MYSQL云数据库:CPU2核  内存:8G 硬盘:100G
(4)对象存储:存储空间1T,下行流量2T
(5)阿里云-云主机安全企业版:企业版是实时识别、分析、预警安全威胁的统一安全管理平台,帮助您实现威胁检测、响应、溯源、防御的自动化安全运营闭环,有效保护云上资产和本地主机并满足监管合规。
恶意文件检测SDK结合云端海量文件库及多架构检测引擎,为用户提供针对WebShell文件,恶意脚本,二进制程序、宏病毒文档的高精度文件判研结果,可随时集成到各类应用场景中批量检测恶意文件,实时更新,秒级响应。
租用周期:2025725- 2026125日,总计6个月

 

(2) 自项目验收完成之日起,提供为期一年的质保服务,质保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小程序运行稳定性进行监控,及时解决出现的技术问题,确保旗舰店各项功能正常运行在质保期内,乙方将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甲方能够熟练操作和维护旗舰店系统。

2.2 乙方的服务承诺:

(1) 质保期间,对运行环境和软件进行日常巡检,提供7×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15分钟内响应,1小时到达现场,4小时排除故障,并提供巡检单及台账记录。(咨询电话号码为:【18163693637】)。

(2)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服务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期限向甲方提供本项目工作安排及任务执行表,列明每项任务的执行时间,执行标准等,确保每项任务的执行有专人负责并按时执行,乙方的工作安排及任务执行表需经过甲方确认

(3)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乙方原因产生的一切侵权责任及任何纠纷均由乙方负责

(4) 乙方不得侵犯甲方及第三方知识产权,由侵权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以及商业秘密等所有未公开信息。

(5) 乙方保证具有提供相应技术服务的资质,如甲方后发现乙方没有相应的资质,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协议项下权利及义务向任何第三方转移。

(7) 对于在工作过程中获取的采购人业务信息、数据、文件、数字以及项目成果承担保密义务,未经采购方同意,中标人不得对采购人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传播、向第三方转让,如发生泄密情况,中标人需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责任

(1) 甲方应有专人负责与乙方相关的工作洽谈、沟通、联络等工作。

(2) 甲方定期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并对备份数据进行妥善保管。

(3) 甲方在应用过程中发现软件出现异常,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并记录当前故障现象,便于乙方作出诊断。

(4) 甲方在乙方服务人员服务完成后,配合检查软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5) 非经乙方许可及乙方工程师指导,甲方或非授权的第三方人员不得擅自篡改、调试系统,如果系统损坏,则由甲方另行承担修复费用。若在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的情况下,甲方或其授权人员因应对突发事件需要作出即时响应而进行调整的,应事后通知乙方,并由乙方判断是否需进行修复或改正。

四、收费办法和协议期限

4.1 收费标准

协议总金额为含税价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壹仟陆佰捌拾捌元贰角壹分(小写:121688.21元),该费用涵盖了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所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新《指引》要求,新增埋点接入、服务监控平台接入、鸿蒙平台适配、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一体化平台对接、数据备份与运行状态管理、前端页面适配及权限限制功能,并完成运行环境测试与迁移以及为期一年的质保服务等。所有费用均已在协议中明确,无额外隐藏费用

4.2 收费方式

(1) 协议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总价的70 %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大写:捌万伍仟壹佰捌拾壹元柒角伍分(小写:85181.75元)。

(2) 项目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一年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 30 %协议款项,即人民币大写:叁万陆仟伍佰零陆元肆角陆分(小写:36,506.46元)。

(3) 因财政审批及支付安排计划等原因导致甲方付款周期调整或延迟,甲方无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亦承诺放弃对该违约责任的主张,同时乙方不得因此暂停履行协议义务。

4.3 协议期限

协议签订后,乙方收到甲方按照本协议第四条4.2项收费方式约定规定先行支付的款项后开始软件的设计开发。开发时间为  15  天。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或缩短该期限。

五、验收要求

(1) 乙方完成开发后,按照甲方要求标准,采用运行测试方式验收,由甲方评估通过后签署验收报告。

(2) 甲方验收软件的标准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作为通过的根据。

(3) 验收合格,由甲方以书面方式签收,但甲方在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后一周内未书面签收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如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修改并重新提交工作成果,直至验收合格为止。在验收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软件的功能、性能、安全性等方面进行测试和演示,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软件的全部源代码、技术文档等相关资料交付给甲方,并确保甲方能够正常使用和维护软件

(4) 甲方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如果要增加协议之外的其它功能,则要另行支付乙方开发费用;如属软件本身质量问题,乙方免费为甲方修正。

(5) 自验收之日起,乙方对开发的程序提供免费  1 年的质保  1  年期满后,如甲方还需乙方提供运维服务,双方另行商议。

六、保密条款

(1) 乙方对在工作过程中获取的甲方业务信息、数据、文件、数字以及项目成果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甲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传播、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确保其员工及相关工作人员遵守本协议项下的保密条款,并对其员工及工作人员因违反保密义务而导致的泄露承担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协议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给甲方带来的其他损失。

(2) 保密期限: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在有效期后的合理期限内乙方不得将协议及项目的相关技术资料等成为公共信息之前披露给第三方。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索赔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3) 本保密条款独立存在,不因本协议解除或终止而失效。

七、违约条款

(1) 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服务的或未按时完成服务内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如乙方在15日内仍未改正,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协议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 任何一方违约提前解除协议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3) 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协议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4)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给甲方和/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 前述违约方应赔偿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告费、催收费、鉴定费、评估费、勘验费、执行费、拍卖费、变卖费、仓储费、保管费、误工费、差旅费等费用以及因此而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

八、通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或就协议发生纠纷时送达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应当发送至本协议尾部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日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若变更方未及时告之变更后的信息,未变更方按本协议约定发出的通知和送达均视为有效通知、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争议处理

(1) 甲乙双方如对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异议,或者对与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

(2) 无法协商一致的,双方同意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实现债权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告费、催收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勘验费、执行费、拍卖费、变卖费、仓储费、保管费、误工费、差旅费等费用)。

十、其他

(1) 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产生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具备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2) 对本协议内容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需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

(3) 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为双方唯一的正式协议,其他任何方案,口头说明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信函、传真、邮件等,均以本协议为准。

(4)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5) 乙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知悉的或收到的甲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以下无协议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湖南省商务厅

乙方:长沙国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税号:11430000006122252F

税号:91430111MA4PCNJE0M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98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湘府东路二段 200号华坤大楼 904-907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开户行及账号:

 

指定联系人:赵绿

联系方式:18674381263

开户行及账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木莲东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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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授权)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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