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推动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制定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承担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的相关工作;建设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追溯体系建设;促进品牌建设和绿色流通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推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商业特许经营相关管理工作;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按照有关规定对石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直销管理及内资直销企业市场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