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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商务厅解读《湖南省促进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湖南省商务厅swt.hunan.gov.cn 发布时间:2026-09-28 17:48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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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促进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湘政办发〔2026〕46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数字贸易赋能产业升级、链接全球,已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趋势。制定《若干措施》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
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开幕式等重要场合明确提出“发展数字贸易”“携手将数字贸易打造成为共同发展的新引擎”。2024年,中办、国办出台《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对全国数字贸易工作作出系统部署。省委、省政府将“培育数字贸易新增长点”纳入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
二是
促进数字产贸融合的务实举措。数字贸易已被商务部列为贸易强国“三大支柱”之一,北京、浙江、湖北等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专项政策。我省数字贸易规模小、市场主体弱、竞争力偏低,同时也具有成长基础实、增长速度快、创新策源能力强等潜能优势,亟待出台专项政策夯实发展生态。
三是
提升对外开放能级的有效路径。数字贸易是制度型开放的重要领域,与服务业扩大开放部署紧密契合。发展数字文化、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数据加工等特色数字产业对外贸易,是立足湖南、服务国家开展制度集成创新和国际经贸对接的重要载体。
二、起草过程
省商务厅牵头成立工作专班,扎实推进起草工作。
一是
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先后赴长沙、株洲等6个市州面对面交流,与马栏山视频文创园、中电软件园等重点园区和明和光电、芒果TV等18家重点企业开展调研座谈,摸清底数、找准短板、听取诉求,形成专项研究报告。
二是
认真借鉴兄弟省市经验做法。前往北京、广州、三亚、杭州、成都等地交流学习,梳理研究上海、江苏、湖北等省市政策文件和经验举措,充分借鉴发展思路和成熟做法。
三是
务实征求各方意见建议。赴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数据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等单位会商交流,并通过我厅官网公开征集社会建议,共收集省直单位和市州意见建议37条、社会公众意见建议0条,其中采纳29条、统筹采纳8条、未采纳0条,相关情况与各有关单位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文件已按程序完成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贸易合规评估、科技创新一致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就业政策一致性评价等前置审核。2026年9月14日,《若干措施》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坚持以创新赋能与产贸融合、统筹推进与重点突破、开放协同与安全有序为原则,立足我省数字产业比较优势和开放体系,通过区域协同、政策集成和制度创新,发展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新场景、新动能,促进数字贸易扩规模、优结构、强赋能、夯基础、优机制、提能级。用五年左右时间,全省数字化交付服务贸易力争突破200亿元,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占比持续提升;数字基础设施布局更加完善,与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更加匹配;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更加高效,促进数字贸易稳健长效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数字领域对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建设的引领作用更加突出,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能级位居中部前列。
《若干措施》提出六个方面、十七条举措:
一是
培育壮大数字贸易经营主体。多层次招引经营主体、多渠道拓展境外业务、多维度推进数字化转型和数据赋能。重点通过支持引进链主企业和研发设计机构、开辟数贸创客空间、建设出海品牌矩阵、优化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推动专业服务机构线上运营等方式,构建梯度发展的数字贸易生态。
二是
培育壮大数字贸易特色集聚区。构建长株潭数字贸易一体化格局,因地制宜发展数字贸易特色优势,拓展平台载体数字贸易业态模式。支持建设长沙全球研发中心城市,鼓励市州发展特色数字服务外包,建强和申创国家级数字贸易平台。
三是
促进数字经济产贸协同发展。提升数字产品贸易,扩大数字服务贸易,提质数字订购贸易。推动“产品+服务+技术+标准”出口,促进湖湘网文、网剧、网游等文化“新三样”出海。
四是
促进数字贸易细分领域发展。着力发展数字技术贸易,稳健合规发展数据贸易,大力推进特色数字服务出口。加快发展数字贸易新模式、新业态、新领域。
五是
提升数字领域开放合作水平。有序扩大数字领域对外开放,加强数字经贸国际交流合作。研究制定数据跨境流动负面清单,推动数字标准、规则与国际相通相容。
六是
提升数字贸易支撑保障能级。健全统计监测机制,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加强智库和人才队伍建设。将创新发展数字贸易纳入省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工作内容。
四、有关名词解释及施行日期
《若干措施》中“一条例两目录三办法”是指现行技术进出口管理所依托的核心法规体系。“一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两目录”是《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和《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三办法”是《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政策文件: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促进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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