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的通知
由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的第十三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原定于2021年11月在广东省东莞市举办。受疫情影响,展会计划延期至2022年10月26-29日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2年10月26日-29日,其中10月26-27日为专业观众日,28-29日为公众开放日。举办地点为东莞市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
二、展区设置
展会设1个主题展(包括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商机展、粤港澳大湾区精品馆、国际馆、港澳企业专区、新能源汽车展、综合服务区6个板块)、6个专业展(包括国际智能移动终端及电子消费品展、国际潮流服装服饰及鞋帽展、国际玩具及婴童用品展、国际时尚家居用品展、国际特色食品展、国际电子商务及物流展),展览面积8万平方米。
三、参展要求
(一)参展对象
1. 主题展:请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积极申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商机展(见附件1),并组织举办相关推介活动。
2. 专业展:请各市州商务部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6个专业展的当地加工贸易企业参展。
(二)参展所需资料
申请参展企业需提供电子版资料,具体包括:
1. 企业加盖公章的中国加博会参展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的申请表扫描成PDF文件(300dpi)与申请表WORD文档电子版同时上报。
2. 主要产品照片(5张),格式为JPG、PNG,像素:800×600及以上,注明产品名称。
3. 企业营业执照,格式为PDF文件,300dpi。
(三)参展申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收集审核本地区企业申报材料后报省商务厅,经我厅审核汇总后上报加博会组委会秘书处审核。通过审核的企业,组委会秘书处将发给企业展位确认表,办理参展手续,领取施工证、参展。
(四)参展费用
主题展和专业展由省团按统一标准装修,鼓励参展企业根据各自实际进行展位设计特装,特装费用由参展企业自行负责。参展企业交通、食宿费用自理,组委会秘书处将推荐部分限价高品质酒店和宾馆,具体名称、地点、联系方式和价格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及时开展筹备工作,动员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尤其是本地有意自主创建品牌、拓展内销市场的加工贸易优秀企业参展并做好初审工作。请将本地区参展企业申报的电子资料连同填写并加盖商务主管部门公章的汇总表(见附件3)于2022年8月15日前报我厅加工贸易处。
(二)精心组织,做好对接。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前提,立足国家发展战略,继续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促进出口产品转内销,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培育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着力打造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的贸易展、商机展、技术展。
(三)加强管理,确保实效。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加博会平台,组织开展招商推介和产业对接活动,指定专人负责本地企业招组展,并做好展览期间的成交统计工作,确保经贸活动取得扎实成效。请将商务部门参会人员报名回执(见附件4)于2022年10月10日前报我厅加工贸易处。
联系人及电话:潘佳娜,85281204;洪艳, 85281287;电子邮箱:swt82287167@163.com。
附件:1. 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参展申请表
2. 第十三届加博会参展企业申请表
3. 第十三届加博会参展企业汇总表
4. 第十三届加博会各单位参会人员报名回执
湖南省商务厅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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