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关于促进全省加工贸易、机电及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对外贸易发展质量和效益,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推动贸易和产业协调发展,加快建设贸易强省,现就全省加工贸易、机电及高新技术产业进出口工作通知如下:(一)系统总结加工贸易工作,科学谋划2023年工作。深入总结近五年来出台的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政策措施、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总结近五年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加工贸易产业园建设情况,包括:加工贸易重点产业、配套产业、龙头企业发展情况,加工贸易产业链、供应链培育建设情况等;进一步梳理支持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方面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深刻分析承接加工贸易转移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围绕加强招商引资、提升产业配套、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区域合作、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人力资源保障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认真谋划2023年推进或强化的重点工作思路、加贸进出口目标、举措及需要国家、省支持的政策及事项。
(二)分析研究机电及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情况。机电、高新产品进出口是我省外贸高质量进出口的重要推动力量,各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动机电及高新产品进出口工作。请深入调研本地区开展机电、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情况,重点摸底本地区汽车及摩托车出口资质企业开展出口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出口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进一步扩大我省汽车及零部件产品出口的具体对策,进一步提高机电及高新技术产品在外贸总额中的占比。
(三)梳理开展保税维修项目情况。摸底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维修项目情况,维修项目运行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相关建议,研究提出扩大保税维修产品清单目录,探索开展保税维修+再制造试点,鼓励上报成熟的保税维修和再制造项目并支持推荐为国家试点示范项目,推动我省保税维修项目发展壮大。
(四)汇总上报本地区RCEP工作实施情况。具体包括:各市州与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贸易情况,尤其是与日本、韩国的经贸合作情况,上报在探索高质量实施RCEP落地生效过程中形成的创新成果、具体举措,企业利用RCEP协定受益案例,在利用RCEP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有关诉求,研究谋划明年重点工作,推动构建面向RCEP其他成员国的跨境产业链。
(五)切实做好2022年加工贸易资金绩效评估工作。根据《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加工贸易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结合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评价,请报送本市州(含所辖区县)加工贸易资金使用情况,包括:支持项目明细、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效果、存在的问题、政策建议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厅将联合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资金绩效自评材料盖章单独报送)。
请各市州商务部门于2022年12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省商务厅加工贸易处,联系人:潘佳娜,85281204,洪艳,85281287;邮箱:swt82287167@163.com。
湖南省商务厅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