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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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要是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根据《条例》第二十条所列各类政府信息,结合湖南省商务厅的职能任务,包括11类23项政府信息(详见《湖南省商务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湖南省商务厅门户网站(swt.hunan.gov.cn)和《湖南商务》简报及《湖南商务》微信公众号上公开。此外,还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同时,在省政务服务大厅(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六号省政务大厅一楼A04窗口,联系电话:0731-82213040)等线下场所提供公开渠道。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我厅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我厅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答复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且延期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一)受理机构

  湖南省商务厅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网上方式申请的,可登录“湖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http://swt.hunan.gov.cn/swt/hnswt/85753/ysqgk/index.html)提出申请;

  2.通过信函申请的,需填写《湖南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并附身份证明材料(个人需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公章并附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申请表》可从湖南省商务厅门户网站(http://swt.hunan.gov.cn/swt/hnswt/85753/ysqgk/201710/8581375/files/1376c86adc3141889f5fed13eaaa5092.doc)下载,如实填写并备齐材料后,请于信封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寄至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98号,联系电话:0731-82282841;

  3.通过传真方式申请的,申请人可通过受理申请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联系电话:0731-82282841。

  (三)办理申请

  我厅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我厅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责任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四)相关说明

  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需要我厅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本机关可以不予提供。

    (五)申请补正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 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六)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机关提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收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税〔2021〕3号)文件执行。

  三、不予公开的内容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三)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四)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除外)。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湖南省商务厅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98号,邮政编码:410001;联系电话:0731-82282841,传真:0731-82295160;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厅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湖南省商务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

类别

编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部门

一

政策文件

1

国家级政策文件

国家级政策文件、地方政策文件和规范性文件。

各处室(中心)

2

地方性政策文件

3

规范性文件

二

机关简介

4

厅领导信息

厅领导同志姓名、照片、职务、分管工作、简历等。

人事处

5

机构概况及职能信息

部门职责、办公地址、办公电话(值班室)、工作时间。

人事处、办公室

6

内设机构信息

厅机关处室(中心)的设置与职能。

人事处

7

直属机构信息

厅直属机构设置与职能

人事处

三

规划信息

8

规划计划

主要发布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部门相关中长期发展规划等信息。

综调处及相关处室(中心)

四

统计信息

9

商务运行情况通报

每月一期的湖南商务运行情况通报。

综调处

10

市场运行情况通报

每周生活必需品市场、重要生产资料等运行情况通报。

消费促进处

11

投资数据

内外资投资情况数据统计。

投资管理处、投资促进处

12

外经数据

外经合作情况数据统计。

外经处

13

贸易数据

国内贸易、对外贸易、加工贸易、服务贸易等情况数据统计。

相关处室

五

财政信息

14

年度部门预算、决算

上年度部门决算和本年度部门预算。

财务处

15

专项资金管理

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结果、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等信息。

财务处及相关处室

16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的制度、项目及结果等信息。

财务处及相关处室

六

招考录用

17

招考录用

厅内工作人员招考录用信息。

人事处

七

建议提案办理

18

建议提案办理

由我厅答复、应当公开的省人大代表建议复文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复文。

建议提案办理相关处室

八

行政执法公示

19

事前公开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

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20

事后公开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结果。

相关处室

九

权责清单

21

权责清单

我厅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责任清单。

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十

权力清单

22

权力清单

我厅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链接至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

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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